| 项目名称: | 南浦溪镇“大库村”组团片区**** | 项目代码: | **** | |||||
| 招标人: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 联系人:毛女生 电话:**** | |||||
| 标段(包)名称: | 南浦溪镇“大库村”组团片区**** | 标段(包)编号: | A******** | |||||
| 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3 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若接受联合体投标,应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_____个; (2)应以_____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应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各方职责分工。 (4)拟派项目主要成员的委派要求:_____ (5)_____ □3.5 _____; □3.6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7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职称:_____),√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项目负责人更换的,更换后该人员不得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本次投标。 □拟派项目负责人自_____以来□承接过/□完成过_____业绩;_____ □3.8 _____。 (三)其他: √3.9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不少于2人; 3.10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记录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11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 3.12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有效期内)并共享至信用信息共享平台;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浙备案”手续; √3.16 自****起至投标截止日止(行政处罚决定书生效日期或事故调查报告批复日期或质量问题认定文件签发日期任一在此期间),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 因工程质量问题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专项调查机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理决定,且该问题已被上述部门或机构在正式文件中明确界定为重大质量问题(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质量问题认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专项调查报告》等),认定表述包括“重大质量问题”“严重质量缺陷”“结构性安全风险”等同类术语;2. 因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被应急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事故调查机构依法认定负主要责任(含直接责任、管理责任或领导责任),且事故等级为较大及以上(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指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1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投标人自****至投标截止日,未因骗取中标受到行政处罚、司法判决,且无任何骗取中标的失信行为 。 |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投标人 | 投标报价 | 工期(或服务期、交货期) | 质量承诺 | 项目负责人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
| 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个人业绩 | ||||||
| 浙江筑丰建设有限公司 | 4,072,629.21元 | 24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叶世斌 | 二级建造师;浙****2583 | 无 | ||
| 温州乾盛建设有限公司 | 4,081,136.01元 | 24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 叶阳 | 二级建造师;浙****7403 | 无 | ||
| 浙江德正建设有限公司 | 4,071,996.00元 | 240天 |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 合格 要求 | 倪兴隆 | 二级建造师;浙****3944 | 无 | ||
| 序号 | 被否决的投标人 | 否决原因 | ||||||
| 1 | 温州星昶建设有限公司;温州鸿达建设有限公司;浙江正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的安全员与质量员均为陈乃春,重复兼任岗位。 根据招标文件第29页10.1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明标项目必须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专职安全员(夏克期)、施工员(黄积达)、质量员(夏兆付)的社保证明仅提供了6月、7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连续完整缴纳3个月的社保证明。 根据招标文件第29页10.1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明标项目必须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格审查资料中未附质量员陈瑞瑞的社保证明 根据招标文件第29页10.1否决投标的情形 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审核√并经过询标程序(明标项目必须经过询标程序),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1)资格审查内容:①投标人不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企业资质、人员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业绩条件的(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5款“资格审查资料”内容为准)。 | ||||||
| 其他招标文件约定应公示的内容: | ||||||||
| 公示起止日期: | ****至**** | |||||||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
| 评标时间: | **** 09:00:00 | 评标地点: | 四楼评标室一 | |||||
| 行政监督机构: | 泰顺县住建局 | 电话: | **** | |||||
| 信息来源: | 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 | 服务平台接收时间: | **** 17:38: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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