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武警平川中队建设专修室及改造家属来队
接待室项目项目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甘肃万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日期: 2026 年 8 月 10 日
合同协议书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为获得武警平川中队建设专修室及改造家属来队接待室项目项目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已接受甘肃万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提供上述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所作的投标,甲方和乙方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 (1)中标(成交)通知书;
- (2)投标(响应)函;
- (3)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 (4)专用合同条款;
- (5)通用合同条款;
- (6)分项报价表;
- (7)投标(响应)文件;
- (8)招标(采购)文件;
- (9)其他合同文件。
- 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 签约合同价: 人民币(大写)壹佰零陆万壹仟柒佰壹拾伍元整(¥****元)。
- 乙方承诺保证完全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合同材料和相关服务并修补缺陷。
- 甲方承诺保证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
- 本合同协议书一式肆份,合同双方各执贰份。
-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联系人:
联系人:吴应博
邮政编码:730913
邮政编码:730913
电话:
电话:****
附件一:中标(成交)通知书
中标(成交)通知书
编号:BGZJ-ZC26162/001
甘肃万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贵单位于****参加武警平川中队建设专修室及改造家属来队接待室项目项目的采购活动,采购方式为竞争性磋商,经竞争性磋商小组评定并公示,你单位被确定为中标(成交)供应商,请务必在中标(成交)通知书签订后的法定期限内来我单位商签政府采购合同事宜,
中标(成交)内容如下:
|中标(成交)价|大写:壹佰零陆万壹仟柒佰壹拾伍元整|
|—-|—-|
| |小写(元): ****.00元|
采购人:
(加盖公章)
见证部门:
(加盖公章)
****
****
3
附件二:投标(响应)函
一、响应函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人名称):
1.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武警平川中队建设专修室及改造家属来队接待室项目(项目名称)材料采购采购项目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壹佰零陆万叁仟贰佰壹拾肆元壹角玖分(¥****.19)的投标总报价(其中,增值税税率为13%)提供武警平川中队建设专修室及改造家属来队接待室项目(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设备材料)(设备材料名称/服务名称/工程名称),并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我方的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2.2、授权委托书:
三、报价一览表:
四、资格审查资料:
4.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4.2、信用查询:
4.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项目管理机构:
八、供应商须如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九、商务偏离表:
十、其他资料:
十一、中小企业证明。
投标文件的上述组成部分如存在内容不一致的,以投标函为准。
3.我方承诺除商务和技术偏离表列出的偏离外,我方响应招标文件的全部要求。
4.我方承诺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不撤销投标文件。
第1页共31页
周玉斌
- 如我方中标,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且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响应有效期:自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日历天)(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 甘肃力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单位章或电子签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其委托代理人: 周玉斌 (签字或电子签章)
地 址:甘肃省白银市****
网 址: /
电 话:0943 - ****
传 真:0943 - ****
邮政编码: 730913
****
第2页共36页
周玉斌
5
附件三:商务和技术偏差表
九、商务偏离表
|工程名称|条款号|招标文件技术参数要求|投标响应技术参数|备注|偏离情况|
|—-|—-|—-|—-|—-|—-|
|计划工期|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6 - 08 - 10
计划竣工日期:2026 - 10 - 09|详见投标文件第三章开标一览表|无|无偏离|
|建设地点|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3|武警平川中队|详见投标文件第六章施工组织设计|无|无偏离|
|质量标准|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3.4| |详见投标文件第三章开标一览表|无|无偏离|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4.2|不接受|详见投标文件第八章,我公司承诺参加本次项目投标为非联合体|无|无偏离|
|分包|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1.1|不允许|详见投标文件第八章|无|无偏离|
|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1.12.1|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内任何一条均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条款不响应的,将被视为实质上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详见投标文件第五章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全部满足招标文|无|无偏离|
第330页共361页
閆玉斌
6
| 条件,其投标将被否决。 | 件要求 | ||||
|---|---|---|---|---|---|
| 响应有效期 |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3.1 | 响应有效期:自磋商文件截止时间起60日(日历天) | 详见投标文件第一章投标函 | 无 | 无偏离 |
| 资格审查资料 |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1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 详见投标文件4.1 | 无 | 无偏离 |
| 资格审查资料 |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2 | 详见投标文件4.2 | 无 | 无偏离 | |
| 资格审查资料 |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3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4.3 | 无 | 无偏离 |
| 资格审查资料 |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3.5.4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详见投标文件4.4 | 无 | 无偏离 |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 一、供应商须知前附表6.3.6 |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 详见投标文件4.3 | 无 | 无偏离 |
| 第331页共361页 | |||||
| 7 |
附件四:专用合同条款
1. 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1 合同
1.1.1.1 其他合同文件包括: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若有)、投标函及其附录(若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
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
1.1.2.1 监理人:
1.1.2.2 设计人:
1.1.3 工程和设备
1.1.3.1 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符合通用条款规定的发包方提供的施工场地及临时办公场所。
1.1.3.2 永久占地包括:依据设计图纸确定。
1.1.3.3 临时占地包括:双方在合同履行中确定。
1.3 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国家和甘肃省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
1.4 标准和规范
1.4.1 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执行国家颁发的颁发的现行施工及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及质量验收评定标准。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①本合同协议书;②中标通知书(若有);③
投标函及其附录(若有);④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⑤通用合同条款;⑥技术标准和要求;⑦图纸;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⑨其他合同文件。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 进场前提供本项目施工图纸;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 3 套;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 施工图纸。
1.6.2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 双方另行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 双方另行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 双方另行确定;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 双方另行确定;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 双方另行确定;
1.6.3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 (1) 施工中没有设计变更, 施工后由承包人在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2) 施工中只有零星的少量设计变更,承包人在施工图变更位置注明,并连同经发包人同意的变更签证,与竣工后由承包人加盖竣工图章交发包人。(3) 施工工程对原设计变更较多,原施工图难于作为竣工图,应由发包人绘制竣工图并承担相应费用。
1.7 联络
1.7.1 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7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白银市平川区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宋文斌 ;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施工现场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吴应博 ;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 施工现场 ;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 / ;
1.8 交通运输
1.8.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8.2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施工标段划分界限为界。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需要办理交通特别通行证时,由承包人负责办证。施工现场需要排放有害污水时,由承包人办理有关手续,施工噪音超过当地主管部门的规定时,由承包人提出措施,以上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按实支付。
1.8.3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发包方承担。
1.9 知识产权
1.9.1 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9.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通用条款。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
1.9.3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1.10 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是。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执行通用条款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 2013)第9款规定。
2. 发包人
2.1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①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责;②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的关系;③协调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存在的问题;④解决有关设计和技术签证;⑤办理、签字现场经济技术签证;⑥审核工程进度
报表。
2.2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2.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满足工程开工条件。
2.2.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
2.3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提交完整竣工图纸及竣工图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3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由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个月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书面纸质文档 。
(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双方另行确定 。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 吴应博 ;
身份证号: ****203638 ;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 二级 ;
建造师注册证书号: 甘****
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甘****(00)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 甘建安B**** ;
联系电话: 0943 - **** ;
电子信箱: ****@qq.com ;
通信地址: 白银市****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按照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严格施工,确
保安全生产。
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同投标文件承诺时间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责令限期提交劳动合同并补缴社会保险。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2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2.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工程开工前7天。
3.3.2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3.3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总监工程师批准,发包人认可后方可离开。
3.3.4 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承担上述违约给发包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3.4 分包
3.4.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本工程不得分包。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4.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4.3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3.5 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
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 执行《通
用条款》。
3.6 履约担保
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不提供。
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
4. 监理人
4.1 监理人的一般规定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见监理合同。
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见监理合同。
4.2 商定或确定
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
(1)/;
(2)/;
(3)/。
5. 工程质量
5.1 质量要求
5.1.1 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
5.2 隐蔽工程检查
5.2.2 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共同检查前 48 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__24__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__48__小时。
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
6.1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要求达到《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 2011)标准。
6.1.2 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按通用条款执行。
13
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
6.1.3 文明施工
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 达到《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 - 2004) 。
6.1.4 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 按通用条款执行。
7. 工期和进度
7.1 施工组织设计
7.1.1 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 按通用条款执行。
7.1.2 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
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 开工前 。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7天内 。
7.2 施工进度计划
7.2.1 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
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 收到后7天内 。
7.3 开工
7.3.1 开工准备
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 开工前 。
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 / 。
7.3.2 开工通知
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 15 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
7.4 测量放线
7.4.1 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 。
7.5 工期延误
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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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 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
①发包人未能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并确定影响施工进度;②重大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加而影响施工进度;③政策处理问题影响施工进度;④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自然条件等;⑤不可抗力的战争、霍乱、重大传染病等;⑥发包人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提供开工条件 。
7.5.2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
工期延迟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天处罚承包人。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总额不超过 2 万元 。
7.6 不利物质条件
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
7.7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日降雨量大于 50 mm 的雨日超过 3 天;
(2)风速大于 10.8m/s 的 6 级以上大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 38℃的高温大于 3 天;
(4)日气温低于 -20℃的严寒大于 3 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日降雪量 10mm 及以上;
(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7.8 提前竣工的奖励
7.8.1 提前竣工的奖励:工期提前按合同总价的万分之一/天奖励承包人。
8. 材料与设备
8.1 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
8.1.1 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由承包人承担。
8.2 样品
8.2.1 样品的报送与封存
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 按管理部门要求和发包人需求确定 。
8.3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8.3.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由承包方承担,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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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试验与检验
9.1 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
9.1.1 试验设备
- 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根据工程需要。
- 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按工程要求配置。
- 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根据工程需要。
9.2 现场工艺试验
- 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10. 变更
10.1 变更的范围
- 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①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设计变更、清单错项、漏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实际工程量超出清单工程量的据实结算;②施工图纸范围外增加工程内容的按设计变更或经甲方和监理确认的现场签证据实结算__。
10.2 变更估价
10.2.1 变更估价原则
- 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
-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综合单价认定;
-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认定;
-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按照投标文件采用的组价原则进行组价,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认定。
- (4)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实际施工不符的,由承包人按照投标文件采用的组价原则和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进行组价,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认定。
10.3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 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
- 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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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 暂估价
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 11:《暂估价一览表》。
10.4.1 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__1__种方式确定。
10.4.2 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__2__种方式确定。
第 3 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
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按现场签证确定。
10.5 暂列金额
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暂列金额按实际发生经发包人签字确认后计入结算价款。
11. 价格调整
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否。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__/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第 2 种方式:采用区发改、审计、住建、造价咨询、监理、施工等单位共同确定的市场价格进行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__%时,其超过
部分据实调整。
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
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_/_%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
12.1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
2、总价合同。
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材料价格、人工工资、施工机械使用费、管理费、
利润等组成综合单价的项目变化的各种风险因素。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①招标文件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内的设
计变更、清单错项、漏项、项目特征描述不符、实际工程量超出清单工程量的据
实结算:②施工图纸范围外增加工程内容的按设计变更或经甲方和监理确认的
现场签证据实结算__。
(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相同项目的,按照相同项目综合单价认定: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类似项目的,参照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认定:
(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无相同项目及类似项目的,由承包人按照投标文
件采用的组价原则进行组价,由监理人审核、发包人批准认定。
(4)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与实际施工不符的,由承包人按
照投标文件采用的组价原则和实际施工的项目特征进行组价,由监理人审核、发
包人批准认定。
3、其他价格方式:/。
12.2预付款
12.2.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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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款支付期限: 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
预付款扣回的方式: 工程开工后逐月按比例抵扣工程款。
12.2.2 预付款担保
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 / 。
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 / 。
12.3 计量
12.3.1 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算规则: 依据投标人工程量清单报价。
12.3.2 计量周期
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 / 。
12.3.3 单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 。
12.3.4 总价合同的计量
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 按月计量 。
12.3.5 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 / 。
12.3.6 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
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 / / 。
12.4 工程进度款支付
12.4.1 付款周期
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 按月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必须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各部位的已完工程量报送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于承包人递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后7日内进行计量和确认,经审计后作为当月付款依据 。
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12.4.2 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每月25日前 。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 / 。
12.4.3 进度款审核和支付
(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 收到申请3天内 。
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 3日内。
(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收到监理审查报告7日内。
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
12.4.4 支付分解表的编制
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
- 验收和工程试车
13.1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3.1.1 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__12__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
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 __24__小时。
13.2 竣工验收
13.2.1 竣工验收程序
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
13.2.2 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
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2个月内。
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
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执行《通用条款》。
13.3 工程试车
13.3.1 试车程序
工程试车内容:/。
(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__/__承担;
(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__/__承担。
13.3.2 投料试车
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
- 竣工结算
14.1 竣工付款申请
承包人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 28 天内。
竣工付款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 执行《通用条款》。
14.2 竣工结算审核
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 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 28 天内。
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 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 28 天内。
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 执行《通用条款》。
14.3 最终结清
14.3.1 最终结清申请单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 4 份。
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14.3.2 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
(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15. 缺陷责任期与保修
15.1 缺陷责任期
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 实际完工之日起 12 个月。
15.2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 扣留合同价款的 3%。
15.2.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
(1)质量保证金保函, 保证金额为: /;
(2)3% 的工程款;
(3)其他方式: /。
15.2.2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
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 2 种方式:
(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 在此情形下, 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
(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
(3)其他扣留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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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 保修
15.3.1 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自工程实际完工之日起。
15.3.2 修复通知
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
16. 违约
16.1 发包人违约
16.1.1 发包人违约的情形
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16.1.2 发包人违约的责任
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
- (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 (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 (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 (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 (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发包人承担一切损失。
- (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执行通用条款。
- (7)其他:/。
16.1.3 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__28__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
16.2 承包人违约
16.2.1 承包人违约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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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 执行通用条款。
16.2.2 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
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 发包方承担。
17. 不可抗力
17.1 不可抗力的确认
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
/。
17.2 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 60 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
18. 保险
18.1 工程保险
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18.2 其他保险
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 自身的财产及施工现场内的自有员工的人身伤害及设备等财产,从事危险作业人员的意外伤害。
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 执行《通用条款》。
18.3 通知义务
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 执行《通用条款》。
19. 争议解决
19.1 争议评审
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同意。
19.1.1 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 执行《通用条款》。
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 执行《通用条款》。
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 执行《通用条款》。
其他事项的约定: / 。
19.1.2 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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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 / 。
19.2 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 1 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 有管辖权的 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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