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编号:****-1
二、合同名称:大竹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采购项目运营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大竹县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大竹县****
联系方式:****
供应商(乙方):四川水之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
联系方式:****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
|---|---|---|---|---|---|
| 1 | 其他水污染治理服务 | 1(项) | ¥1,300,000.00 | ¥1,300,000.00 | 乙方对现有的点击登录查看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厂库区内积存的渗滤液进行处理,处理厂库区内积存的渗滤液采用第一种中温厌氧+MBR+RO工艺,日处理渗滤液能力100吨,出水率达到70%以上;第二种采用中温厌氧+MBR+RO工艺+蒸发系统工艺,日处理渗滤液能力100吨,出水率达到95%以上。第二种工艺未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采用第一种工艺,调试验收合格后,必须采用第二种工艺。出水水质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中“表2”的指标值(注:如有新标准,按新标准执行)。 1、渗滤液处理后应达到的规范和标准包括: ①《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规范》(GB50869-2013); ②《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 ③《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④《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1998.11); ⑤《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2008); ⑥《膜生物法污水处理技术规范》(HJ 2010-2011); ⑦《生活垃圾渗沥液处理技术规范》(CJJ 150-2010); 2、乙方应保持项目连续运行,不擅自停运,实施设备设施的检修大修报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批准同意。 3、运营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
合同金额: 1,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至****
履约地点:大竹县双马公司库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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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合同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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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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