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ANJ-****-TD-1931 )
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交易公示
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新农政改规【2024】1号),本着农户自主自愿原则,现将温宿县恰格拉克乡人民政府128.57亩国有农用地经营权流转项目在阿克苏地区****(http://120.71.40.231:91)开展交易公示及后续流转交易流程,依据相关制度规定,公示如下:
一、流转双方的基础信息
|交易主体|姓名|
|—-|—-|
|转出方|玉山江·艾山|
|受让方|李文强|
二、流转标的基本信息
|标旳名称|温宿县****
|—-|—-|
|坐落|阿克苏地区 温宿县****
|地类|√耕地 □林地 □草地 □其他|
|土地性质|√国有 □集体所有|
|标的四至|东至: 排碱渠
南至: 排碱渠
西至: 排碱渠
北至: 排碱渠|
|地上附着物|名称/
数量/
权属关系/|
|转出土地用途|农作物种植|
|是否属于再次流转|☑是 □否|
|是否取得同意再流转证明|☑是 □否|
|转出方式|□出租 □入股 □转让 □互换 □转包 □其他|
|交易条件|流转面积 128.57亩
流转期限 25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止(不满25年按25年计算)
交易单价 /元/亩/年
交易总价 350000元 大写: 叁拾伍万元整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
□分期付款,分期付款具体时间: 首年度流转款项于成交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他每年流转款项于 /月/ 日前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条件|1.转出方流转标的所涉及的水、电、路是否齐全 □是 □否 水电齐全,道路疏通
2.受让方每年是否须另行支付水、电费,明确支付具体款项和具体日期。 □是 □否 款项及日期: 按照相关部门款项和时间要求
3.受让方每年是否须另行支付水井租赁费,明确支付具体款项和具体日期。 □是 □否 款项及日期:
4.受让方每年是否须另行支付管理费用,明确支付具体款项和具体日期。 □是 □否 款项及日期:
5.流转土地是否有种植作物要求。 □是 □否 只允许种植 农作物
6.受让方每年是否须承担种植任务。 □是 □否 /(比例/面积)种植 / 任务
7.受让方每年是否须承担上交指标。 □是 □否 /(比例/面积)的上交 / 指标
8.种植后的草料、秸秆是否须上交至转出方。 □是 □否
9.地膜是否须上交至转出方统一处理. □是 □否
10.未经转出方同意,是否允许受让方再次流转。 □是 □否
11.受让人□是 □无 须另行支付已种植的 / 成本共计 / 元,收益及补贴归受让人,支付时间为交易合同签订后5日内。
12.标的挂牌数量与实际流转数量□存在 □不存在 差额,如存在则扣减/增加差额部分,如产生勘测费用则由 受让方 承担。(存在差额部分的,须出具情况说明)
13.其他: /|
|受让方条件|1.年满18岁以上、70岁且以下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及其他组织。|
|保证金设定|挂牌价款的 □30% □60% □其他 保证金: 35万元|
|风险保障金设定|是否缴纳风险保障金: □是 □否 风险保障金: / 万元
缴纳形式 □现金汇款 □支票 □汇票|
|公示信息|交易公示期 自交易公示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
公示期间异议问题处理 1.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本次流转事宜有异议的,以书面形式并署联系方式向交易中心反映。若经交易中心核实确实存在异议问题的将撤销本次交易公示。
2.本公示期满若无异议,交易中心将向转让方、受让方出具《成交确认书》,并组织双方签署交易合同。
交易方式 □协议成交
□阶梯竞价<竞价阶梯 元/亩/年>
□自由竞价 □拍卖 □招标 □其他|
三、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单位:温宿县****
联系人:古力努尔·吐尔逊****)
杨松****)
特此公示。
温宿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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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