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经复核采购档案发现,原成交供应商拉萨君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存在实质性填报错误。依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废标)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之规定,现对该项目作终止(废标)处理,原发布的成交结果公告作废,成交资格予以取消,项目后续将重新组织采购。
三、评审专家名单
赵凯亮、王鹏、邓晓军
四、公告期限
本项目终止公告自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已收取的代理服务费0.5595万元,由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退还原成交供应商拉萨君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如对本项目终止公告存在异议,可在得知或者应知自身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
支队资产清查项目终止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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