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凳山片A-19-11地块项目施工总承包暂停公告-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南宁锦春路18号“明园+”酒店改造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需盖企业章) 法人签字: | ||||||||||
| 建设单位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需盖企业章) 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工程位于南宁锦春路18号,将原名特优综合楼改建成为“明园+”商旅舒适型酒店,建筑面积5072.4平方米。内容:主要包含土建改造(含外立面、拆除清运等)、设备安装(含给排水、电气、暖通改造、消防、智能化工程改造等)、室内装修工程(含各功能区**** | ||||||||||
| 开标时间 | **** 08时30分 | 开标地点 |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 8 月 10 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 8月13日 | ||||||||
| 预中标人 | 广西华辉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华辉装饰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35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李延奎(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452630********4917)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黎子源(身份证号:450902********1714) 唐翠玲(身份证号:450324********552X) 陈建武(身份证号:430121********4619)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南宁五象凯悦嘉轩酒店精装修工程(标段一); 2.南方锰业五象总部基地新办公楼装修项目。 根据桂建函(2024)657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宏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78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达到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合同要求,并达到验收合格标准 | ||||||||
| 项目经理 | 李娜(注册编号:桂****; 身份证号:452527********0169)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陈天波(身份证号:452330********1310) 陈翠梅(身份证号:450104********0040) 林晓平(身份证号:450821********364X)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上林莱士单采血浆有限公司迁建项日; 根据桂建函(2024)657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龙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 ||||||||||
| 投标总价 | ****.95元 | ||||||||||
| 工期 | 120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刘水益(注册编号:桂****; 身吴志份证号:452723********041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苏凡珍(身份证号:450122********0526)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 根据桂建函(2024)657 号《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在全区房屋市****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上海爱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否决原因:报标总价封面扫描件要求:盖投标人法人单位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编制人签字盖专用章,该投标人的编制人没有盖专用章;依据: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1.4在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文件不符“评标办法前附表”中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 |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 | ||||||||||
| 公示媒介 | 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www.gxygcg.com/))网站上发布。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南宁市**** | 投诉受理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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