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林芝市委网信办宣传片摄制第三方公司结果的公示
网信林芝 **** 19:42 西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市委网信办通过“网信林芝”微信公众号于****至7月29日进行公开遴选,经办采购项目领导小组对报价公司的企业资质、业务能力、市场信誉度和视频拍摄脚本进行综合评审,择优确定公司负责相应项目的实施,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结果公示
1.项目名称:市委网信办专题片摄制项目
2.中选单位:西藏中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委网信办提出,逾期不予受理。
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联系方式:****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