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方案临时编制指南(非油气矿产)》等相关规定,赤峰市****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评审加过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许健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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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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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开采方案临时编制指南(非油气矿产)》等相关规定,赤峰市****
自公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如对该评审加过有异议,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赤峰市自然资源储备整理中心反映情况,并提供相关材料。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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