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
施工合同
点击登录查看为实施镇原县****
1.改建镇原县****
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补遗书和其它补充资料);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
(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
(7)技术规范;
(8)图纸;
(9)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10)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
(11)其他合同文件。
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壹佰伍拾壹万玖仟陆佰肆拾柒元壹角肆分(¥****.14元)。
5.承包人项目经理:刘银霞。承包人项目总工:杨丽强。
6.工程质量符合 合格 标准。
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合同编号: ****
8. 项目业主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9. 质量保证金限额: 3%合同价格,按工程月支付额的 3%扣除。
10.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 90 日历天。
11. 本协议书在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
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
12. 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_四_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_二_份,
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项目业主
(盖单位章)
承包
建设工程(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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