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您好,欢迎来到乙方宝标讯
乙方宝,全国招投标政府采购信息平台
招标信息
中标信息
采购意向
拟在建
直采信息

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一批二次-签约履行

四川德阳 2026-08-21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乙方宝会员用户开放,会员后可查看内容详情

点击登录查看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CGK2025-N-ZC-05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乙方): 山东高格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点击登录查看消毒灭菌设备及器具一批(二次) 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 合同货物

序号 货物名称 品牌及规格型号 数量 投标单价(元) 投标总价(元) 备注
1 内镜一体化清洗中心 倍洁美、JMNQX-1 3套 28000.00 84000.00
2 全自动内镜消毒机 倍洁美、JM-NQX-2 4套 35000.00 140000.00
3 内镜清洗用纯化水设备 倍洁美、BJM-NJCSJ-1500 1套 47000.00 47000.00
4 医用超声波清洗器 倍洁美、JMCS-22T(台式) 1套 3000.00 3000.00
报价合计(元): ¥274000.00 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肆仟元整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贰拾柒万肆仟元整 ,即 RMB¥274000.00 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检测、人工、税金、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单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 货物符合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 货物出现质量问题时,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或生产进度。
  4. 货物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 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90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如因甲方场地或其他原因需延迟交货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交货时间)。随即在7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产品质检部门从同类产品中抽样检查合格的检测报告。
  2. 验收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执行,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1日内初步安装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3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一般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30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合格证明书》。
    • (2)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 (3)如涉及同产品同型号大批量供货的,甲方有权随机抽取一定比例(供货数量在10件及以下的抽取20%,超过10件的抽取10%)进行验收,如被抽取的货物中达到一半及以上不合格的视为整批货物均不合格。
    • (4) 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

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5)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6)国产产品货物送达时间不超过该产品出厂日期的6个月,进口产品送达时间不超过该产品出厂日期的12个月。
3. 货物安装完成交付使用后_60_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或更换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且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
7.验收时乙方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的保修范围和时间,提供相应对应厂家或国内直属机构出具的书面保修凭证或保修承诺函原件。
五、付款方式
履约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100%。(支付前,需按支付金额提供完税发票)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产品整套设备质保期3年,内镜清洗用纯化水设备配套耗材(树脂、活性炭、PP棉、RO膜、石英砂、潜入式紫外线灯管、过流式紫外线灯管)质保期6个月。
2、售后服务维修响应时间:我公司提供7×24小时的技术支持服务。接到采购人故障报修应在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到达采购人现场处理,48小时内解决问题,72小时内不能排除故障的应提供同等质量,相同能备用机以保证产品的正常使用。
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违约责任

  •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5的违约金;
  • (2)甲方逾期3个月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 乙方违约责任

  •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和按质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给甲方。
  •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 (5)乙方不履行或迟延履行售后维保义务的,每发生一次,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且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保,由此发生的维保费用由乙方承担。
  • (6)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 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 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其合法权益。
    九、其他
  3. 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4. 本合同双方应加盖骑缝章。
  5. 本合同一式五份,自双方签章并经代理机构审核编号后生效。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6. 合同附件如下:
    • (1)中标通知书
    • (2)廉政合同书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分管领导:
      经办人:
      地 址:什邡市****
      开户银行:工行什邡市支行
      账号:********
      乙方:山东高博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签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联系人及电话:谭有为 ****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
      开户银行: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省庄支行
      账 号:********

附件
成交通知书
中标(成交)通知书
项目编号: NS****197
山东高格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壮原市****
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合同包号 合同包1
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 合同包一
中标(成交)金额(元) 271,000.00(元)
有限公司 ****

廉政(洁)合同
甲方(项目业主):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参与单位): 山东高格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为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采购领域党风廉政建设,确保货物、工程质量优质、资金使用有效、采购工作廉洁高效。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廉政合同。
一、甲方单位及参与人员履行以下廉政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严格执行合同文件和基本建设程序。
(二)不向采购项目参与主体及其相关方索要钱物。
(三)不接受采购项目参与主体及其相关方赠送的钱物、安排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四)不在采购项目参与主体及其相关方报销应由项目业主单位或本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要求、暗示或接受采购项目参与主体及其相关方为本人、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相关利害关系人等提供原材料供应、工程分包等利益安排。
(六)不私下接触采购项目其他参与主体的相关人员。
二、乙方单位及参与人员履行以下廉洁义务:
(一)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规定,严格执行合同文件,不以违纪违规及违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不向采购项目业主及其他参与主体和相关人员赠送各种钱物。
(三)不向采购项目其他参与主体和相关人员索要各种钱物。
(四)不为采购项目业主及其他参与主体报销应由单位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为采购项目业主工作人员及其他参与主体的相关人员、利害关系人输送利益。
(六)不为采购项目业主及其他参与主体相关人员安排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三、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的,乙方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向甲方主管机关或执纪执法机关举报;有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应予以赔偿。
(二)乙方有违反本合同条款行为的,甲方应当拒绝,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直接给予处理;不能直接处理的,甲方应移交行业主管部门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
四、本合同书作为项目采购/建设合同的组成部分,与项目采购/建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山东高格电子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
****

关注乙方宝服务号,实时查看招标信息>>
模拟toa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