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 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 未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条款,凭借主观判断或臆测,提出事项带有明显感情色彩的;
(5) 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如发现有该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一定期限内采购项目的应答资格。
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 (本号码为异议受理专线,不受理无关事项咨询)
电子邮件:****@thtf.com.cn
采购人:同方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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