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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与清洁能源综合开发规划研究-签约履行合同公告

四川成都 202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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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与清洁能源
综合开发规划研究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HT-规划-2026-15
采购人(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乙方一): 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乙方二):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供应商(乙方三): 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
签订时间: 2026.8.18

(以下内容乙方一和乙方二、乙方三统称“乙方”,乙方之间对本协议约定乙方义务与责任承担连带责任,如特指其中一方,需单独标明乙方一或乙方二或乙方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各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信息
1.1.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与清洁能源综合开发规划研究
1.2.采购项目编号:****
1.3.采购计划编号:********[2026]01842
1.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1.5.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6.1.中标(成交)采购的服务单位是否为中小企业:否
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
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
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否
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
1.8.项目内容:
|序号|标的名称|单价|数量|金额|计量单位|
|—-|—-|—-|—-|—-|—-|
1

1 四川省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与清洁能源综合开发规划研究 786,000.00 1 786,000.00

二、服务要求

2.1.技术要求:

系统梳理四川省交通领域充(换)电设施建设情况与清洁能源开发利用现状,综合新能源车船发展趋势及用地条件、充电需求、电网容量等因素,提出公路水路充(换)电基础设施布局方案;考虑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差异化用能需求,结合清洁能源禀赋条件、区****

2.2.服务要求

形成《四川省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与清洁能源综合开发规划研究报告》。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

3.1.合同价款

本项目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陆仟元整(¥786,000.00)。其中,乙方一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玖万叁仟元整(¥393,000.00),乙方二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壹万肆仟肆佰元整(¥314,400.00),乙方三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万捌仟陆佰元整(¥78,600.00)。其中,乙方一税率为3%,乙方二税率为6%,乙方三税率为6%。本合同总价包括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含税),第三方咨询审查费由乙方支付(如有)。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甲方将上述费用分别支付至本合同盖章页载明的乙方的账户内,具体支付方式以本条约定为准。

乙方应在每次收款前均向甲方开具等额的、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在未收到等额的、国家统一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之前,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无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

3.2.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结算发票须是国家统一正式增值税普通发票,否则不予支付。

3.3.付款进度安排

期次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收款人 支付说明 是否预付款
1 人民币(大写)拾玖万叁仟元整(¥393,000.00) 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足额发票后(结算发票须是国家统一正式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乙方一: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壹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196,500.00)
乙方二: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壹拾伍万柒仟贰佰元整(¥157,200.00)
乙方三: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叁万玖仟叁佰元整(¥39,300.00)
四川省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与清洁能源综合开发规划研究预付款
2 人民币(大写)拾玖万叁仟元整(¥393,000.00) 乙方完成全部研究成果并通过验收,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规足额发票后(结算发票须是国家统一正式增值税发票),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 乙方一: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壹拾玖万陆仟伍佰元整(¥196,500.00)
乙方二: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壹拾伍万柒仟贰佰元整(¥157,200.00)
乙方三: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叁万玖仟叁佰元整(¥39,300.00)
四川省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与清洁能源综合开发规划研究尾款

四、合同履行

4.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150日止。服务具体成果递交时间以甲方要求为准。服务时间:**** - ****。

4.2.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

3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5.1. 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
5.1.1. 验收组织方式:自行验收;
5.1.2. 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否;
5.1.3. 是否邀请专家:否;
5.1.4. 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否;
5.1.5. 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否;
5.1.6. 履约验收程序:一次性验收;
5.1.7. 履约验收时间: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达到验收条件起 30 日内,验收合同总金额的 100%;
5.1.8. 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乙方提出验收申请之日起 30 日内组织验收;
5.1.9. 技术履约验收内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1.10. 商务履约验收内容:磋商文件的服务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服务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1.11. 履约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1.12. 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有权依据各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乙方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的事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6.2. 指导或协调乙方开展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包括现场调研,技术交流及专家评审。
6.3. 甲方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乙方支付费用。
4

6.4.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
合同。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对本合同约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7.2.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
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7.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
理投诉。
7.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7.5.严格按合同质量、进度等要求,组织项目组,认真调查研究,确保成
果质量。
7.6.按合同约定时间提交成果资料。
7.7.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完成四川省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与清洁能源综
合开发规划研究有关工作。乙方一负责公路水路清洁能源综合开发板块的现
状梳理、用能需求摸底、资源特性和建设条件分析及清洁能源开发建设思
路、重点任务等研究工作,负责项目文本及相关资料的统稿,负责项目调研
协调和规划编制印发过程日常工作技术服务;乙方二负责公路水路充换电设
施的建设情况摸底、新能源车船发展趋势研判、乘用车及重卡、船舶充换电
设施建设布局方案等研究及相关资料收集工作,配合与上位规划对接,配合
规划编制印发过程中材料准备和日常工作技术服务;乙方三配合参与前期调
研组织、典型区****
建设思路、提出重点项目装机规模,配合完成部分报告撰写。
7.8.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违约责任
甲乙各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如发现违约行为的,以下列规定为准。凡一方违约的,由此给守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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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的直接损失、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8.1.甲方违约责任
(1)若因甲方或政策变化等原因造成合同终止或解除,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工作量支付对应服务费用,不承担其他赔偿等违约责任。
(2)甲方要求变更四川省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与清洁能源综合开发规划研究服务内容、服务期限等,针对涉及乙方工作量增减及费用增减的问题,由甲乙各方另行协商达成书面的变更协议确定费用。
(3)若甲方延迟支付合同约定价款且经乙方书面催告后60日内仍未支付的,自前述催告期满次日起,每延迟一日,甲方以实际欠付金额为基数按照违约行为发生时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LPR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违约金。
8.2.乙方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合同任务部分或全部返工、停工、报废时,其相应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合同约定履行时间不予顺延。成果、文件质量低劣,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内容,不符合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或国家行业标准规范,重点不突出、数据不翔实、观点不鲜明,不符合四川省实际情况,或未通过甲方验收的,乙方均应负责在甲方规定期限内完善和返工,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如乙方返工后,成果、文件仍不合格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不再支付任何合同费用且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2)因乙方原因未按时提交咨询服务成果,每逾期1日,应承担该咨询服务成果对应服务费总额的千分之一的违约金。逾期达30日,除按前述标准收取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合同费用,已支付
6

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全额退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转让规定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有权不予支付任何合同费用,已支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10日内全额退还,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协议规定时,应向甲方支付1000元/次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另行赔偿。
九、争议解决方法
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各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以向有关组织申请调解。合同一方或各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9.2.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9.3.如甲乙各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十一、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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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履约保证金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履约保证金金额(元):

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15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3.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在本项目中,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需向甲方交付的工作成果均系其独立创作、开发、获取或已取得充分合法授权,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11.4.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5.保密义务

无论本合同履行、终止或解除,乙方均负有对甲方提供的全部资料、信息、数据、文件及生产状况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予以公开,保密期限至全部保密信息依法公开之日止。但依据法律规定必须披露的情况除外。

1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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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各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各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各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1.6.2.合同的中止
11.6.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方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因乙方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11.6.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6.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6.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1.6.3.合同的终止
11.6.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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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3.2.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终止
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1.7.合同分包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分解本合同全部或其中任何一部分
责任与义务予第三方。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
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
11.8.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
法律、行政法规。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各方当事人应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本合同经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
效,履行完毕后自动终止。
12.2.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3.甲方单方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或项目因不实施等原因致使报告不需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出具审查意见的,由甲方根据乙方的实际工作量支付
相应技术咨询服务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承担任何其他费用或任何违约或
赔偿责任。
12.4.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时,不属于违约范围,但各
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12.5.本合同一式拾陆份。甲方肆份,乙方各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并取得一致意见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
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6.本合同签字页列明的地址及电话为各方接收通知、函件等资料的有
效收件方式,一方以邮政EMS方式向另一方寄送前述资料的在寄送后的第3日
10

视为送达,一方以短信方式向另一方发送通知的当日视为送达。一方地址变更需提前告知相对方,否则不产生地址变更效力,前述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的约定同时适用于人民法院向各方寄送法律文书。
十三、附件
13.1.联合体协议
13.2.成交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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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单位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住所 成都市****
开户银行 工行成都武侯祠支行
银行账号 ********
日期 2026.3.18
乙方一
单位名称 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住所 成都市****
开户银行 工行成都武侯祠支行
银行账号 ********
日期 2026.3.18

12

乙方二

单位名称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刘昕
住所 北京市****
开户银行 中国农行北京小营支行
银行账号 ****01815
日期 2026.8.18

乙方三

单位名称 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王祖彬
住所 四川省成都市****
开户银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银行账号 ****
日期 2026.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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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联合体协议
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四川省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与清洁能源综合开发规划研究(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1)的磋商活动。现就联合体参与磋商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某成员单位名称)为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的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履行合同,并对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响应文件,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作为项目牵头单位,负责公路水路清洁能源综合开发板块的现状梳理、用能需求摸底、资源特性和建设条件分析及清洁能源开发建设思路、重点任务等研究工作,负责关资料的统编,负责项目调研协调和规划编制印发过程日常工作技术服务,的50%;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作为参与单位,负责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的新能源车船发展趋势研判、乘用车及重卡、船舶充换电设施建设布局方案研究及相关资料收集工作,配合与上位规划对接,配合规划编制印发过程中材料准备和日常工作约占总工作量的40%;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参与单位,配合参与前期调研组织、典型区****
5、本项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的/%。
6、我方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7、我方联合体各方不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14

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名称(全称): 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盖章)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全称): 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盖章)
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全称): 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
15

附件2:
中标(成交)通知书
项目编号:NS****883
四川省交通运输发展战略和规划科学研究院(联合体成员:四川蜀道清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交通运输部规划研究院):
点击登录查看机关于****就四川省公路水路充换电设施与清洁能源综合开发规划研究(项目编号:NS****883)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通知贵公司中标(成交),请按规定时限和程序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

中标(成交)合同包号 合同包1
中标(成交)合同包名称 合同包一
中标(成交)金额(元) 786,000.00(元)
有限责任公司 20日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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