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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二次-签约履行

四川广元 2026-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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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项目
合同书
采购编号:****0048
项目名称: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二次)

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二次)
合同包一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人(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乙方): 四川莱镁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广元市宝轮中学校区
签订时间: 2026 年7月20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
《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信息
1.1.采购项目名称: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二次)
1.2.采购项目编号:****
1.3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采购
1.4.政府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中标(成交)的施工单位是否为中小企业: □是□否
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 □是□否
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 □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是□否
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 □是□否
1.6.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 □是□否

1.7.项目内容:本项目施工内容及单价、数量、总价详见乙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一)。

1.8.政府采购政策产品要求:

1.8.1.涉及强制采购节能产品: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1.8.2.涉及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1 BO****房屋修缮 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 A020619LED灯 / /

1.8.3.涉及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序号 采购品目名称 标的名称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号
1 BO****房屋修缮 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 A****水泥 / /
2 BO****房屋修缮 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 A180201塑料制品(建筑用塑料管材) / /
3 BO****房屋修缮 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 A100701钢制门 / /
4 BO****房屋修缮 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 A****室内照明灯具 / /
5 BO****房屋修缮 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 A100602墙面涂料 / /
6 BO****房屋修缮 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 A060501木质柜类 / /
7 BO****房屋修缮 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 A****瓷质砖 / /

1.8.4.乙方供应上述优先采购类产品时,须提供对应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产合格证书,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二、工程要求

2.1.技术要求

2.1.1.项目概述

(1)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标准化考场建设及设施设备购置项目;
(2)项目地点:点击登录查看内;
(3)建设单位:点击登录查看
(4)建设规模:教学综合楼(励志楼、铭恩楼)建筑面积约7720m2,框架结构,建筑高度18.9m;

(5)主要工作内容:原墙面、天棚涂料铲除、门窗更换、办公室吊顶、增设空调等内容。
(6)发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对应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2.1.2. 施工质量与技术标准
(1)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合格标准;
(2)材料质量要求:满足设计及相关质量标准的要求;
(3)施工要求: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
(4)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省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
2.1.3. 施工组织设计:乙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须符合施工规范及验收标准,满足国家现行强制性技术规范要求,经甲方及监理单位确认后执行。
2.1.4. 漏项工程处理:施工过程中,发现工程量清单存在漏项工程的,该漏项工程作为本项目本章采购需求的组成部分,采购人和供应商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签订不超过成交金额百分之十的补充合同。
2.2. 服务要求:无。
2.3. 质量保修与缺陷责任
2.3.1. 工程质量保修范围:乙方承建的全部工程内容均属于质量保修范围。
2.3.2. 保修期限:
①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②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维修工程,为2年;
③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双方在补充协议中约定,但不得低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年限。
2.3.3. 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
3.1. 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金额为: ¥****.00 元(大写: 贰佰零肆万贰仟壹佰陆拾叁元整);
安全文明施工费:75345.89元;
暂列金额: / 元;
材料暂估价金额: / 元;
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169000.00 元;
最终结算金额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结果为准。
3.2. 支付方式
采用银行转账分期付款方式。
3.3. 付款进度安排

乙方须先开具对应金额的合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收到发票且满足对应付款条件后10 个工作日内,将款项支付至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具体付款节点如下:
|期次|支付金额(元)|收款人|支付说明|
|—-|—-|—-|—-|
|1|816865.00|四川莱镁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签订生效,乙方开具对应金额发票,预付款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 40.00%|
|2|****.00|四川莱镁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开工后按照工程进度,开具发票拨付 2 次进度款:1.工程施工完成 50%,甲方及监理验收合格,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70%;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资料移交完成,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97%。|
|3|61266.00|四川莱镁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完成结算审计,乙方提交 3%质量保函(有效期覆盖全部缺陷责任期),支付至合同总价的 100%。|

四、合同履行

4.1. 施工工期: 120 天
4.1.1.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07 月 20 日
4.1.2.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11 月 15 日
4.1.3. 工期总日历天数:12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4.2. 施工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校内
4.3. 项目经理

  • 姓名:谢旭
  •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 证书编号:川 ****7482
  • 证书专业:建筑工程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5.1. 详见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
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财政部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库[2021]22 号)规定及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规范及行业标准执行,以满足采购人的实际需求为准。
5.2. 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
5.3. 验收流程:
5.3.1. 分部分项验收:乙方完成对应工序后,提前 24 小时通知甲方及监理单位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

5.3.2. 竣工验收:工程全部完工后,乙方提交完整竣工资料(一式肆份)及竣工验收申请,甲方收到申请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5.3.3. 验收不合格的,乙方须在甲方指定期限内无偿整改,整改完成后重新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 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乙方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的事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6.2. 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6.3. 甲方有权对乙方、项目负责人和安管人员的身份资质以及项目负责人、安管人员社保缴纳关系等信息进行核实,乙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甲方有权制止并纠正,并依法向有关部门反映。
6.4. 甲方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乙方支付费用。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
6.5. 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7.2.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将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工程款中代付拖欠工资,并按欠付金额的10%向乙方追究违约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3.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国家规定制定的建筑安全规程和技术规范,确保提供的货物、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并履行以下义务:
7.3.1. 办理法律规定应由乙方办理的许可和批准;
7.3.2.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履行维修、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7.3.3. 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采取维护安全、防范危险、预防火灾和环境保护措施,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的教育培训,为职工办理工伤保

险,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
7.3.4.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
7.4.乙方应当保证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具有符合响应文件响应的企业资质和人员资质,不得冒用、借用或者挂靠资质。乙方因特殊原因需要更换项目负责人的,应当事前经甲方同意并按规定报建设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备案;更换后的项目负责人应当符合项目资格条件,若参与供应商库随机抽取的,供应商应确认参与该项目随机抽取时该人员已是乙方依法聘用并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项目负责人。
7.5.工程保质期内,乙方承担维保义务,联系人为王涛,电话为****,乙方收到甲方通知(电话或短信)后,应当在两小时内启动维保义务,否则甲方有权每次按质保金20%进行处罚,额外产生的维修费由乙方承担。
八、违约责任
8.1.质量缺陷的违约责任
8.1.1.因乙方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如下违约责任:逾期每天罚款500元,逾期超过60天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并按工程的总标的额的10%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8.1.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交付验收的违约责任:维修、整改直至达到验收要求,由此引起的逾期按逾期情况进行处罚。
8.2.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
8.2.1.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
8.2.2.因甲方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乙方可顺延工期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8.2.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履约期限。
8.3.迟延支付的违约责任
甲方在达到支付条时,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计算方法为:自应付未付款项逾期之日起,以当期应付未付金额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一(0.01%)计收逾期利息,逐日累计计算至甲方实际足额付清全部欠款之日止。
8.4.违法分包、转包的违约责任

乙方将项目违法分包、转包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 10%的违约金,甲方可直接在未支付货款中全额扣除。
8.5.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违约责任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乙方擅自更换项目负责人的,甲方有权要求暂停施工,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计入合同总工期内,乙方仍须按照合同约定工期履约。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整改,甲方有权不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并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 万元。
九、争议解决方法
9.1.因本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 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代理费、鉴定费、诉讼费、保全费及保全担保费。
9.2.如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应当继续履行。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
(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7)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十一、其他条款
11.1.履约保证金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不收取
履约保证金金额(元):
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
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
收款单位:
开户行:

银行账号:
退还方式:
退还时间:
不予退还情形:
不予退还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上缴国库。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并赔偿供应商损失。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且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
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支付比例:
11.2.质量保证金
是否收取质量保证金:收取
质量保证金金额(元):61266.00(暂按合同总价计算)
质量保证金收取比例:工程结算总额的3.0%
质量保证金收取方式:保险或保函
本工程需扣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扣留的比例为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3%。质量保证金在缺陷责任期满后的7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乙方。
11.3.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7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4.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应当由乙方向第三人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5.保密义务
甲、乙双方对采购和合同履行过程中所获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均有保密义务且不受合同有效期所限,直至该信息成为公开信息。泄露、不正当地使用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1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甲乙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合同标的金额10%违约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建设工程,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1.6.2.合同的中止
11.6.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方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11.6.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违约责任条款追究违约责任。
11.6.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6.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1.6.3.合同的终止
11.6.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11.6.3.2.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1.7.合同分包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
11.8.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1.9暂估价项目

为确保项目尽快推进满足施工进度要求,且乙方已有的施工资质满足暂估价项目施工要求,合同中约定的暂估价项目(共计金额 16.9 万元)由乙方按下列条款执行。
11.9.1 暂估价项目深化图由甲方进行深化确保达到施工要求;
11.9.2. 暂估价工程中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的确定:
11.9.2.1 乙方在实施暂估价项目时暂估价项目中分项工程的综合单价应参考合同清单中相同或类似综合单价执行;
11.9.2.2 对于合同清单中没有可参考综合单价的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13、2020 年《四川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定额》、施工期间四川省广元地区****
11.9.2.3 对于无信息价的材料单价应由建设、监理、施工三方进行询价确定材料单价后再按第“11.9.2.2”条确定综合单价; 对于不能组价的分项工程应由建设、监理、施工三方通过询价确定其综合单价; 询价确定的材料单价或综合单价结算时不做下浮;
11.9.2.4 暂估价项目最终金额以项目审计为准。

专业工程暂估价一览表

序号 暂估价项目名称 金额(元) 备注
1 定制办公工位长 1.5、宽 0.7m(含办公椅、文件柜等) 119000.00
2 试卷保密室土建部分改造 50000.00
3 合计 169000.00

11.10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
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 可以调整。
可调材料品种范围: 金属材料、金属制品及钢材: 门、窗: 水泥、水泥制品及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 各类砖、砌块: 各类电线、电缆。
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 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
第 1 种方式: 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
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 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 /;
第 2 种方式: 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
(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 以招标控制价清单载明的材料单价作为基准价。
①乙方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 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3 %时, 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3 %时, 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②乙方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 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 3 %时, 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

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 3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③乙方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 3 %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
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 / 。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工程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叁份,乙方持有贰份,项目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单位名称 (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章)
住所 四川省广元市****
乙方
单位名称 (盖章)四川莱镁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 代理 (签章)
住 成都市****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华阳支行
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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