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包1:
| 供应商 | 供应商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得分 |
| 福建省炊事班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福建省莆田市**** | 服务费以食堂伙食费收入作为计提基数,分别计算营业收入和非加工食品营业收入,分别确定服务费计提比例。每月结束后根据运营管理考核和满意度测评进行服务费用结算(月考核分数=(月运营管理考核分数+月满意度测评分数)/2) 月考核分数在80分(含)以上时: ①加工食品的服务费计提比例为加工食品营业收入的26%; ②非加工食品服务费的计提比例按加工食品服务费计提比例的50%计提。 月考核分数低于80分时: ①加工食品的服务费计提比例为加工食品营业收入的23%; ②非加工食品服务费的计提比例按加工食品服务费计提比例的50%计提。 | 98.10 |
采购包1(点击登录查看食堂运营团队服务):
服务类(福建省炊事班后勤管理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服务 范围 | 服务 要求 | 服务 时间 | 服务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金额 |
| 1-1 | 点击登录查看食堂运营团队服务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按磋商文件要求 | 项 | 1 | 服务费以食堂伙食费收入作为计提基数,分别计算营业收入和非加工食品营业收入,分别确定服务费计提比例。每月结束后根据运营管理考核和满意度测评进行服务费用结算(月考核分数=(月运营管理考核分数+月满意度测评分数)/2) 月考核分数在80分(含)以上时: ①加工食品的服务费计提比例为加工食品营业收入的26%; ②非加工食品服务费的计提比例按加工食品服务费计提比例的50%计提。 月考核分数低于80分时: ①加工食品的服务费计提比例为加工食品营业收入的23%; ②非加工食品服务费的计提比例按加工食品服务费计提比例的50%计提。 |
| 采购人代表: | / |
| 评审专家: | 阮志强、林敏、李雪梅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包干价5000元向中标人收取;(2)服务费缴纳账户:开户名--点击登录查看,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账号—******** 。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0.5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所有供应商资格及符合性均审查通过。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莆田市城厢区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法: ****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莆田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晶晶
电话:****
2026 年 08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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