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水县****
甲 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 方: 甘肃智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 甘肃智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和乙方)
根据合水县****/****(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评标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概述
- 项目名称: 合水县****
- 项目编号: ****
- 项目实施地点: 合水县****
- 工程内容: 拆除原有破损渗水砖地面 1563.24㎡, 新做混凝土硬化文体广场1408.17㎡; 维修篮球场1处; 新做文化宣传长廊、文化宣传墙各1处; 安装太阳能路灯6盏; 维修LED电子屏1个, 农家书屋书架加立板5个; 整理电线路200m; 购置调音台、功放机、音响、投影仪、无线话筒各1套; 台阶维修2处, 新做道牙10个, 新做道沿石61.2m,石桌1套,拆除围墙等工程。(具体内容及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二、实施期限
本项目总工期为 30 日历天,工程进度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施工周期的起始期限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三、甲方权利义务 - 在施工开始前甲方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清理,为施工提供必要准备条件。
- 施工周期内,甲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各类协调关系。
- 施工周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四、乙方权利义务 - 乙方保证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和及有关工程质量标准,保证按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工程。
- 乙方保证其施工人员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操作规范,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甲方各项管理规定,施工过程中如因乙方管理不当造成甲方场所及设施损坏、工作人员人身伤害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 乙方保证在施工期间保护好施工现场内的甲方陈设物和有关设施、设备、管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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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因乙方施工给甲方陈设物、设施、设备、管线造成损坏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 施工期间乙方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乙方负责对施工现场进行清扫。
五、工程材料
工程所需材料均由乙方负责提供,材料价款包含于工程总价款之内,材料的具体类别、数量、价格等内容以本合同附件材料清单为准。乙方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全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适合在公共场所使用。乙方在使用上述材料前应先行向甲方提供材料的质检报告、合格证等相关材料。在工程质保期限内如因材料质量问题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乙方应就该部分损失与材料供应商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工程变更
工程项目及施工方式如需变更,乙方应报请甲方同意调整相关工程费用及工期。
七、竣工验收
工程完工后,由甲方负责组织验收。验收标准以本合同附件中的质量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
八、质量责任
本项目质保期_1_年,保证由其完成的工程在正常条件下正常使用。具体保修可具体签定保修协议。如发生不可抗力损坏或属甲方原因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
九、总价款及结算方式
- 本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肆拾壹万柒仟肆佰肆拾陆元陆角贰分(小写):417446.62 元。
- 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30%预付款,根据项目进度付至80%,验收结算后付至97%,留3%质保金,质保期满后若无其它问题后一次性支付。
十、违约责任 - 如在工程完成并通过验收后_1_年内因乙方工程的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
- 双方均应忠实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 乙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甲方有权拒绝验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_5_%的违约金;逾期交付的工程或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合同金额5%的数额向甲方另加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30_日以上时,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 甲方未按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乙方有权暂停执行合同,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__5__%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拖延付款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滞纳金,标准为每日按违约总额的_5%累计,逾期超过 30 日以上时,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
- 如乙方所提供实施本项目的关键技术性能指标达不到竞争性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指标要求,甲方除部分或全部扣除乙方质量保证金之外,还将保留继续向乙方进一步索赔有关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的权利。
- 保密违约: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其所在保密方面的义务,违约方应按本合同总价的50%,或按照受损失一方的实际损失包括受损失的利润支付赔偿金;受损失的一方有权选择以上两种方式之一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本违约金或赔偿金的支付义务是独立于其它违约义务的。
十一、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 甲方在验收中若对工程质量有异议时,应在__7__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__7__日内负责处理并函复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十二、合同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应通力协作,本合同的未尽事宜由双方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妥善解决。
十三、合同续延、变更与解除 - 如在工程期间发生不可预见的意外情况,经双方协商工程周期可以延长,工程周期延长时双方应订立书面确认文件,工程周期延长后本合同有效期随工程周期自动续延,双方无需另行签订合同。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变更或解除合同均需由合同当事双方订立书面协议。
- 不可抗力如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的,双方互不负有赔偿责任。
十四、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五、争议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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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以上述交付验收标准作为诉讼解决依据。如双方未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则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地法院提起诉讼。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 统一由甘肃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进行终局鉴定,鉴定结果符合质量技术标准时,鉴定费由甲方承担; 否则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它事项和条款仍应继续履行。
十六、税费 - 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所征收的一切税费均由各缴税责任方独立承担。
- 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税费及不可预见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后之日起生效。
十八、其它 - 所有经一方或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采购文件和响应承诺文件、合同的附件及《中标通知书》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生效日期为签字盖章确认之日期。
- 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代理公司壹份,采购办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合水县****
电话:
乙方(盖章):甘肃智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 甘肃省庆阳市****
电话: ****
法定代表人:
日期: ****
法定代表人:
日期: ****
被授权人:
日期:
被授权人:
日期:
账号:
账号: ****10051
开户行: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水县支行营业室
代理机构(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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