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 ****
项目名称: 点击登录查看校服采购
甲方(采购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供应方): 江苏派逊服饰有限公司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明确校服采购中的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校服的材质、规格、数量、价格本合同总价已包含校服生产、配送、保险、税费及基础售后服务等费用。合同期内,除非甲方书面同意,价格不作调整。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二、校服的质量标准1.乙方提供的校服及原辅材料,其安全与质量必须符合现行有效的下列国家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
GB 31701-2015《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
GB/T 31888-2015《中小学生校服》
GB/T 14272-2021《羽绒服装》
本合同及附件约定的其他技术指标与要求。
2.乙方承诺其提供的校服为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合格产品,生产工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校服应具备完整标识: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面料成分及含量、洗涤维护标识、规格型号、学校名称标识。
三、校服的样式与封样1.校服的最终款式、颜色、面料材质、辅料材质等以甲方书面确认的样式为准,该样式作为本合同附件。乙方设计的校服外观设计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
2.乙方应按甲方确认的样式免费制作样衣。甲乙双方共同对样衣进行封样,由双方在封样包装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各自留存一份,作为验收依据。
3.封样样衣所采用的面料、工艺及安全技术指标应完全代表批量生产校服的水平。
四、校服的生产加工与首次检验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及双方确认的封样样衣组织生产。
2.乙方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生产工艺合格、过程可控、质量稳定。
3.乙方应在每批次校服出厂前,会同甲方共同组织首次送检,委托具有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依据本合同第二条所列标准进行检验。检验项目包含但不限于:纤维含量、甲醛含量、PH 值、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耐水色牢度、耐酸汗渍色牢度、耐碱汗渍色牢度、耐干摩擦色牢度、耐湿摩擦色牢度等,并取得该批次产品《成衣质量检验报告》,检验合格报告为验收必要条件。
五、校服的交付1.交付时间:乙方应于****前完成夏季校服交付;乙方应于****前完成春秋季校服交付;乙方应于****前完成冬季校服交付。
2.交付地点:学校
3.交付通知:乙方应在每批次货物发出前 3 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到货日期、数量、规格等信息。
4.包装要求:产品包装满足运输及储存要求,外包装清晰标注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及甲方单位名称。
六、校服的验收1.收货验收:甲方收货时核对产品数量、包装、规格、外观及检验报告,据实填写验收报告。
2.异议处理:甲方对数量、外观质量有异议的,需在收货后 7 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乙方应在收到异议后 10 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置。
3.调换服务:学生试穿后出现尺码不符的,乙方在接到通知后 15 日内无条件调换。
4.二次送检
(1)甲方有权随机抽样,委托法定机构二次检验,检验合格为最终验收依据。
(2)二次送检费用由甲方承担;若已由教育行政部门统一送检,甲方不再重复检测。
(3)二次检验不合格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按本合同第八条承担违约责任。
七、支付方式甲方财务部门统一代收校服费用,货物验收合格、乙方开具等额合规发票后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 90%;校服全部发放、调剂完成后 30 日内,支付剩余 10% 尾款。分批供货的,可按批次执行付款规则。
八、售后服务1.服务期限: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整体售后服务期为三年。
2.服务内容:提供补购、尺码调换服务;对非人为损坏的开线、掉扣、面料破损等问题免费维修;设立固定服务对接渠道,及时响应需求。
3.服务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调换、运输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需保障补做产品与原产品质量、价格标准一致。
九、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逾期款项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5%。
2.乙方逾期交付:每逾期一日,按合同总价款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逾期超 30 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另行支付合同总价 5% 的违约金。
3.产品质量不合格(1)产品检验不合格、以次充好的,甲方有权拒收、退货。乙方退还全部已收款项,并支付合同总价 10% 的违约金,甲方可将其纳入不良信用记录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若造成人身损害,乙方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正常使用期间出现批量质量问题,乙方需在接通知 7 日内无条件退换,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4.知识产权责任:因校服设计、样式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引发纠纷、索赔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5.合同解除:因乙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乙方 15 日内退还全部款项并按约定支付违约金。
6.信用联动:乙方存在重大违约行为的,甲方可将相关情况报送教育行政部门,作为后续采购信用评价依据。
十、其他约定1.乙方严禁出现商业贿赂、串通投标等不正当竞争行为。
2.本合同签订后,甲方按规定将合同副本报送江北新区教育局备案。
十一、争议解决合同履行期间发生争议,双方优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
1.提交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附则1.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教育主管备案部门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全部义务履行完毕终止。
3.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双方确认的样式、订单等,均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4.双方往来正式通知、函件,以书面、可留存记录的电子形式送达至约定地址;一方变更联系方式需及时书面告知对方。
公示期:****至****
如有异议请联系葛塘中心小学
联系人:史老师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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