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分公司关于与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民分公司续签富民鼎易山水居小区室分基站场地租赁、转供电及物业综合服务合同直接采购 转直接采购公示
富民分公司关于与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民分公司续签富民鼎易山水居小区室分基站场地租赁、转供电及物业综合服务合同直接采购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仅1家[适用于仅1家供应商递交的情形]/经评审委员会评审,仅剩1家有效供应商[适用于评审过程中仅剩1个有效供应商],本次 失败,采购方式转为直接采购(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富民分公司关于与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民分公司续签富民鼎易山水居小区室分基站场地租赁、转供电及物业综合服务合同直接采购直接采购公示
富民分公司关于与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民分公司续签富民鼎易山水居小区室分基站场地租赁、转供电及物业综合服务合同直接采购采购人为点击登录查看,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直接采购方式,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富民分公司与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民分公司原来签订的场租和转供电合同将于****到期。经与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民分公司友好协商,达成如下续签场地租赁、转供电及物业综合服务协议:
1、自****(“起租日”)起,至****止。场地租赁费15000.00元/年含税,3年场地租赁费合计45000.00元含税。其中不含税价款:41284.40元,税率:9%,税款:3715.60元。
2、自****(“起租日”)起,至****止。物业服务费4000.00元/年含税,3年物业服务费合计12000.00元含税。其中不含税价款:11320.75元,税率:6%,税款:679.25元。
3、富民鼎易山水居小区室分基站,用电方式为搭接碧桂园生活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富民分公司用电,为转供电。电费按0.51元/度,读表缴费,每季度支付一次。合同有效期:****----****,预估电量2126度每月,预估电费1084元每月,三年合同期内预计电费39000.00元。
4、合同有效期:****----****止。三年场地租赁、转供电及物业服务合同总金额为96000.00元。其中3年场地租赁费合计45000.00元含税,3年物业服务费合计12000.00元含税,三年合同期内预计电费39000.00元。
二、直接采购原因
三、直接采购供应商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五、项目联系方式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人:点击登录查看
日 期:****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