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元县松溪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勘察咨询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庆元县松溪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勘察咨询项目
招标序号:****
招标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开标时间: ****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人及电话:刘玲玲、叶珊纹、王育花、魏霞****
中标候选人: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点击登录查看质等级: 水利行业甲级、工程勘察综合点击登录查看质甲级
拟派项目负责人: 方海挺 证书号码: AS****、G****
预中标价: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贰拾伍万陆仟伍佰元整(¥****.00)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水利部等颁布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组织的评审
服务期:540 日历天,备注:自合同签订至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的工作服务内容,并经相关发改部门批复为止。招标人下达任务书后60日内完成地形测量及地质勘察工作,地勘工作完成后60日内完成项目建议书送审稿,审查通过后30日内提交项目建议书报批稿,下达任务后60日内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送审稿;审查通过后30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批稿。其他专题在相关阶段完成。
| 业绩证明对象 (企业或项目经理) | 业绩名称 | 建设单位 (项目业主) | 与评审有关的时间、规模、技术指标及其他要求 |
|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勘测设计项目 | 德清县水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总投点击登录查看金额:144342万元 项目类型:初步设计业绩 日期:2023.6.15 |
|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苕溪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 | 湖州市水利投点击登录查看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总投点击登录查看金额:160751万元 项目类型:初步设计业绩 日期:2026.8.3 |
|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椒江流域防洪规划编制服务 | 台州市水利局 | 项目类型:防洪规划业绩 日期:2022.12.5 |
|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方海挺 | 诸暨市浦阳江治理三期工程勘察设计 | 诸暨市水利投点击登录查看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总投点击登录查看金额:188282万元 项目类型:初步设计业绩 日期:2023.8.21 |
|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方海挺 | 东苕溪防洪后续西险大塘达标加固工程(杭州市段)勘察设计 | 杭州余杭林业水利投点击登录查看有限公司 | 工程总投点击登录查看金额:570450万元 项目类型:初步设计业绩 日期:2022.11.1 |
|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苕溪防洪治理工程前期勘察设计 | 湖州市水利投点击登录查看发展有限公司 | 工程总投点击登录查看金额:175402万元 项目类型:移民安置规划业绩 日期:2026.4.30 |
| 方海挺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 | 技术职称:正高级工程师 |
| 方海挺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 | 技术职称:咨询工程师(投点击登录查看) |
| 方海挺 (拟派项目负责人 | / | / | 技术职称: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
| 王霞 (拟派项目组成员) | / | / | 技术职称:正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规划设计) |
| 余族华 (拟派项目组成员) | / | / | 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设计) |
| 石海荣 (拟派项目组成员) | / | / | 技术职称:正高级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地质勘察) |
| 徐晓文 (拟派项目组成员) | / | / | 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技术咨询) |
| 舒全英 (拟派项目组成员) | / | / | 技术职称:正高级工程师(水利工程信息化) |
| 卢陈涛 (拟派项目组成员) | / | / | 技术职称:高级工程师(征地移民) |
|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 | / | 获得奖项:詹天佑奖 获奖时间:2023.12 颁奖机构:中国土木工程学会 |
|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杭州市第二水源千岛湖配水工程 | / | 获得奖项:大禹奖 获奖时间:2023.5 颁奖机构:中国水利工程协会 |
| 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 钱塘江流域防洪规划 | / | 获得奖项:全国优秀工程咨询成果奖 一等奖 获奖时间:2021.3 颁奖机构:中国工程咨询协会 |
| 企业信用等级 | / | / | 信用评价等级A(设计类) |
公示时间: ****至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包括中标候选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对评标结果提出异议是投诉的前置条件,未提出异议的投诉事项不予受理。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招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答复未解决异议问题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令第11号)和《丽水市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市场管理若干规定》(丽政办发〔2025〕1号)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向行业行政监督部门提交投诉书,同时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逾期或未提交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的投诉不予受理。投诉联系电话 ****。
公示单位(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备案部门(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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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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