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他说明 | 一、基本资格要求 1.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且注册登记等手续齐全有效。 2.核心行政许可:投标人须具备人社部门颁发的有效《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3.合规与信用记录: a.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b.投标人须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c.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d.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联合体限制: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 特定资格要求(残疾人就业服务专项) 1.行业经验与专业能力:投标人须熟悉残疾人特征及其就业特征,具备丰富的残疾人就业服务经验。需提供过往10个及以上残疾人劳务派遣等相关项目的成功案例及合同证明,且需要有学校相关案例。 2.专业团队配置:投标人须拥有一支专业的残疾人就业服务团队,能够独立承担残疾人招聘、劳动关系建立、后续跟踪服务等关键环节,并提供切实可行的派遣服务方案与风险控制方案。 3.政策熟悉度与合规操作:投标人须熟悉国家及地方关于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残保金减免等相关政策,具备协助用人单位合规完成残联备案及审核工作的能力。 4.资金与运营保障:投标人须拥有足够的运营资金,能够保障残疾人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社保按月足额缴纳以及人力资源服务的正常开展。 5.社会责任:投标人须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愿意积极投入残疾人就业事业,为残疾人提供实质性帮助与关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