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点击登录查看
承包人(全称):甘肃同富盛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泾川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项目(施工)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 工程名称:泾川国家基本气象站迁建项目(施工)
- 工程地点:该项目位于泾川县****
-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泾发改(2026)30号。
- 资金来源:一般债券及县级财政自筹资金
- 工程内容:本项目规划用地22671.19平方米(34.01亩)。主要建设业务用房、弹药库,配套实施室外附属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如下:
- (1)业务综合楼:新建地上一层框架结构业务综合楼一栋,建筑面积为869.97平方米,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为4.20米,女儿墙高度0.5米,建筑消防高度4.50米,建筑总高度5.00米。
- (2)弹药库:新建地上一层剪力墙结构弹药库两座,建筑面积均为71.44平方米,室内外高差0.45米,层高为3.3米,坡屋面檐口至屋脊高度1.0米,建筑总高度4.75米。
- (3)对比观测站:新建地上一层轻钢结构对比观测站值班室一座,建筑面积为22.96平方米,室内外高差0.30米,层高3.0米,坡屋面檐口至屋脊高度0.4米,建筑总高度3.70米;配套建设对比观测场、砂化道路、简易围栏等工程。
- (4)配套建设室外附属工程:场地平整及树木砍伐22671.19平方米,院坪硬化2987.59平方米,花岗岩铺装345.00平方米,观测场土方工程637.50立方米;安装电动伸缩门1座,安装混凝土道牙618.0米,铁艺围墙610.0米,绿化13602.6平方米,修建雨水排水渠450.0米。200KVA箱变1台,30立方米钢筋混凝土化粪池1座,6立方米钢筋混凝土隔油池1座,观测场设备基础1处,并配套建设室外电气、室外管网等附属工程。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 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中所有工程内容施工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6 年 8 月 6 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6 年 11 月 30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116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 签约合同价为:
人民币(大写)陆佰陆拾柒万叁仟壹佰零伍元肆角捌分(¥****.48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 / (¥ /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 / (¥ / 元)。 - 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加变更、签证。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陈莉萍 。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 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点击登录查看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8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6份,承包人执2份。
5
| 发包人: 点击登录查看(公章) | 承包人: 甘肃同盛利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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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或<br>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法定代表人或<br>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216A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MA72HJMX6N |
|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西环路1号 | 地址: 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城关镇站前路19号文旅大厦11楼 |
| 邮政编码: 744300 | 邮政编码: 744300 |
| 法定代表人: 史秀成 | 法定代表人: 邹炫 |
| 委托代理人: / | 委托代理人: / |
| 电话: 0933 - **** | 电话: **** |
| 传真: 0933 - **** | 传真: / |
| 电子信箱: ****@qq.com | 电子信箱: ****@qq.com |
|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川县支行营业室 | 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泾川支行 |
| 账号: ****01834 | 账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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