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公物-公开招标-****-应对下阶段轻型车排放标准升级的测试设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18:00:00】
一、评标情况
采购包 2 国七便携式车载排放测量系统(PEMS):
1、中标(成交)候选人基本情况
第1中标(成交)候选人: 堀场(中国)贸易有限公司,报价: ****(人民币,元),其他公示内容: 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堀场(中国)贸易有限公司为第1中标候选人。
第2中标(成交)候选人: 深圳市森信深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报价: ****(人民币,元),其他公示内容: 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深圳市森信深中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第2中标候选人。
第3中标(成交)候选人: 李斯特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报价: ****(人民币,元),其他公示内容: 评标情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李斯特智能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为第3中标候选人。
2、中标(成交)候选人响应招标(采购)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第1中标(成交)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2中标(成交)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3中标(成交)候选人的资格能力条件: 资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公示期:****至****。 2、在公示期内,投标人若有异议,请按以下方式提出,逾期将不予受理: (1)邮件形式:将异议函原件扫描发送至邮箱:****@163.com。收到异议函的时间以邮箱显示的收到时间为准。异议答复过程中需要核对原件的,异议人应提供原件核查,否则相关资料可能不被认可。 (2)快递形式:将异议函原件快递至厦门市****前台,收件人:程小姐,电话:****。收到异议函的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 (3)现场送达:将异议函原件现场送至厦门市****前台。收到异议函的时间以前台签收时间为准。
三、其他
1、本项目已评审完成,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现对中标候选人信息进行公示。2、经评审,本项目合同包1轻型车国七排放试验能力升级,因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招标失败。
四、监督部门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厦门市****
联系人: 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 15259273290
2、招标采购代理机构: 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厦门市****
联系人: 傅璐、黄龙华、黄丽萍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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