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时间:****
中标候选人公示
标段(包)编号:****
一、招标概况
牛路口至北沟道路改扩建工程于****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发布招标公告,**** 09时00分在远安县****
二、评标结果
| 名 次 | 第一名 | 第二名 | 第三名 | |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宜昌华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湖北瑞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元/%) | ****.77 | ****.75 | ****.20 | |
| 质量目标 |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 |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 | 交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竣工验收质量评定达合格标准。 | |
| 履约期限(天) | 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 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 54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开工令为准,实际竣工日期以开工日期推算) | |
| 投标人资质证书名称及编号(如有)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D**** |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D142A02443 | |
| 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名称及编号(如有)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18]018724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06]002859 | 安全生产许可证:(鄂)JZ安许证字[2005]001360 | |
| 拟派项目管理人员 | 项目经理 | 范延禄,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鄂交安B14G30291、E**** | 李志敏,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鄂交安B19G02895、E**** | 邓贤敏,注册二级建造师﹒公路工程、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鄂****、鄂交安B17G01087、宜人社职【〔2025】12号 |
| 项目总工 | 郭聚宝,职称证书,**** | 韩海兰,职称证书,E**** | 黄友广,职称证书,E**** | |
| 安全生产工程师 | 冀士胜,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交安C26G01620 | 刘春兰,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鄂交安C23G03685 | 张代平,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E3 ****、鄂交安C15G60839 | |
| 业绩 | 单位名称 | 项目名称 | 合同金额(万元) | 项目负责人 | 备注 |
| 宜昌华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远安县**** | 2975.52 | 范巍巍 | ||
| 茅坪场镇茅坪场村高脚寺至何家湾村红岗公路新建工程(第 2 次招标) | 2391.771236 | 詹鑫泉 | |||
| 湖北瑞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 S312兴山县**** | 2381.6669 | 胡瑞平 | ||
| G209兴山县**** | 2859.267477 | 饶林 | |||
| 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 宜昌市**** | 7097.3397 | 刘志阳 | ||
| G348夷陵区**** | 3138.2602 | 王永建 |
| 否决投标的情况说明 | 投标人名称 | 否决投标的依据及理由 |
| 无 | 无 |
| 评标情况补充说明 | 评标工作于****10:30(北京时间)在远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19评标室二和荆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远程异地评审。评审过程如下: 参与评审的投标单位共7家。 一、第一信封评审说明: 1、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7家投标单位均通过第一信封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第一信封资格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参与评审的7家投标单位均通过第一信封资格审查,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3、第一信封详细评审: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对7家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及其他因素等内容进行详细评审,并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排名前3名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文件进入第二信封评审。 二、第二信封评审说明: 1、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阶段: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进入第二信封评审的3家投标单位初步评审均合格,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2、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评标委员会对3家投标单位报价进行评审并按照投标总报价由低至高的顺序依次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三、评审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宜昌华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湖北瑞得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湖北省清江路桥建筑有限公司 招标人代表:杨帆; 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黄幸 |
三、公示时间
公示期为**** 18时00分至**** 23时59分
四、异议与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活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五、联系方式
1.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3.行政监督部门:远安县交通运输局
电话:****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