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JL-CG-2026-096
顶焦度标准镜片
等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合同
合同编号: ****-1
签订地点: 成都市双流区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乙方):四川盛源通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顶焦度标准镜片等设备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合同文件
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
- 中标通知书
- 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
- 保密协议或条款
- 相关附件
第二条合同货物
2.1货物情况
| 货物品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
|---|---|---|---|---|---|---|---|---|
| 超声波流量计 | F601 | 台 | 1 | 152000.00 | 152000.00 | / | rowspan=“5” |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完成所有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等一切工作。 |
| 标准金属量器 | 100L | 台 | 2 | 10000.00 | 20000.00 | / | ||
| 标准金属量器 | 50L | 台 | 16 | 7500.00 | 120000.00 | / | ||
| 燃气表密封性检验装置 | MJ2111 - 06 | 套 | 3 | 74000.00 | 222000.00 | / | ||
| 膜式燃气表自动检定装置 | MDKW12 | 套 | 1 | 278000.00 | 278000.00 | / | ||
| 标准金属量器 | 20L | 台 | 11 | 6000.00 | 66000.00 | / |
2.2货物包装要求
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
2.3交货地点
点击登录查看各服务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三条履约验收
3.1履约验收主体
3.2履约验收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
3.3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验收。
3.4履约验收程序
一次性验收。
3.5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的合同的要求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3.6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签订的合同的要求及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标准进行验收。
3.7履约验收标准
满足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和技术条款要求;且满足国家和行业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如对服务要求、技术要求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承诺与采购合同约定中按服务要求、技术要求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8 验收结束后,应当出具验收书,列明各项标准的验收情况及项目总体评价,由验收双方共同签署。
3.9 其他要求: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第四条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4.1 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858000.00 元(含税)(大写):人民币 捌拾伍万捌仟元整。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金额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4.2 支付方式:
4.2.1 合同签订且收到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即¥429000 元,大写:人民币 肆拾贰万玖仟元整)作为预付款;本项目验收合格且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合法有效等额发票后,达到付款条件起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即¥429000 元,大写:人民币 肆拾贰万玖仟元整)
4.2.2 乙方未开具符合规定的发票的,甲方有权不予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税号:****518726
乙方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四川盛源通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账号:********
第五条货物要求
5.1 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5.2 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5.3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
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5.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第六条知识产权及承诺
6.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权益,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6.2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项目产生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拥有。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7.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货物质量进行监督,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约定的货物。
7.2负责监督乙方的交货情况。
7.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货物费用。
7.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8.1按照约定的货物内容和质量标准按时保质交付货物至甲方指定地点。
8.2根据本合同规定向甲方收取货物费用,并有权在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8.3及时向甲方通告项目范围内有关的重大事项。
8.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9.2如因乙方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9.3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的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款,
实施完成采购合同应当完全满足相关项目需求及相关技术要求及实质性条
款,若乙方瑕疵履行采购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向乙方要求赔
偿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若造成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所
有赔偿责任。
9.4甲方逾期支付款项的,每逾期一天,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未付款项万
分之一的违约金。
9.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由于非乙方或甲方原因,致
使合同实质性条款无法实现的);
(2)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3)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
目的;
(4)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9.6解决争议的方法: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
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
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
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
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经协商在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第11.2种解决方式:
11.1向成都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11.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
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第十二条通知与送达
12.1本合同双方通知地址信息如下: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 成都市****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乙方:四川盛源通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人:龙秋菊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qq.com
上述任何信息发生变更的,变更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12.2 本合同约定的各种通知方式的送达标准如下:
(1)如采用书面信函形式,应当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接受方签收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时间(以邮局或快递公司系统记录为准)为通知送达时间;
(2)如采用传真方式,传真到达接受方指定传真系统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3)如采用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件到达接受方指定电子邮箱的时间为通知送达时间。
如果因接受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接受方拒收书面信函、接受方传真机关闭或故障、接受方电子邮箱地址不存在或者邮箱已满或者设置拒收等)导致通知发送失败,视为通知已经送达(发送方侧载明的书面信函寄出时间或者传真发送时间或者电子邮件发送时间视为通知送达时间)。
第十三条其他
13.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经生效,双方应诚信履行合同,除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外,一方不得无理由解除合同。
13.2 甲乙双方所有参与本项目的人员需对本项目涉及的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工作成果、经营信息等进行保密,若一方向第三方泄露保密内容,则泄露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13.3 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在符合《政府采购法》第49条的前提下,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签订书面补充协议后须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3.4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壹份,乙方壹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壹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验收清单
(以下无正文)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成都市****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乙方:四川盛源通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联系电话:****
签约日期:****
附件:
验收清单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顶焦度标准镜片等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包:包1
|序号|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数量|单位|单价(元)|金额(元)|备注|
|—-|—-|—-|—-|—-|—-|—-|—-|—-|—-|—-|
|1|超声波流量计|弗莱克森|F601|弗莱克森仪表(镇江)有限公司|江苏镇江|1|台|152000.00|152000.00| |
|2|标准金属量器|东方计量|100L|海兴县东方计量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沧州|2|台|10000.00|20000.00| |
|3|标准金属量器|东方计量|50L|海兴县东方计量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沧州|16|台|7500.00|120000.00| |
|4|燃气表密封性检验装置|海盐美捷|MJ2111 - 06|海盐美捷测试仪器有限公司|浙江嘉兴|3|套|74000.00|222000.00| |
|5|膜式燃气表自动检定装置|宜宾机电|MDKW12|宜宾机电一体化研究所|四川宜宾|1|套|278000.00|278000.00| |
|6|标准金属量器|东方计量|20L|海兴县东方计量仪器有限责任公司|河北沧州|11|台|6000.00|66000.00| |
|报价合计:小写|858000.00|元;大写:|捌拾伍万捌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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