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秋 - 2027 年春学生食堂供餐原辅材料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
甲方(采购人):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中标商): 广安市安信商贸有限公司(盖章)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等文件和省市相关要求,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采购时段、品种及数量
采购时段为 2026 年 8 月 28 日至 2027 年 8 月 31 日,采购时限及数量因实际调整变化,中标人无条件按采购人新的需求供货,并如实结算。
学校可以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采购,各企业须按学校的实际需求供货,具体采购品种及数量均以学校实际购买为准进行结算。
二、产品质量要求
(一)货物品种,数量,规格及计量单位
货物品种:供货肉类及肉制品、禽、水产、海鲜、蔬菜、菇类、水果、豆制品、干杂等食品。
货物数量:甲方所需的货物由乙方提供,甲方根据实际情况于每周五之前给乙方下周所需货物订单,若遇特殊情况有急单尽快配送,内容以甲方的订单为准,订货单包括品种,
数量,规格,计量单位(以斤为计量单位)等内容,数量以甲方的实际需求为准,既要保证货物数量的充足,又要避免货物的浪费。
(二)食材质量要求
1.肉品类
|序号|类别|质量要求|供应数量|
|—-|—-|—-|—-|
|1|鲜片生猪 肉|1、鲜片生猪 肉,必须来源于合规屠宰场;
2、动物卫生监督部门检验检疫合格,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病(死)猪肉、老母猪 肉和老公猪 肉。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薄膘肥,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肉无异味、臭味;淋巴结的大小正常,横切面颜色呈淡黄色或偏灰色。保证随时实物抽检动物检验检疫、肉质品质等合格;
3、供货时相关证书齐全完备,所配送猪 肉必须具备农业农村部门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B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屠宰企业出具的“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非洲猪瘟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4、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5、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6、无槽头肉和血刀肉;无残留毛绒,不带长短毛;不带浮毛、凝血块、胆污、粪污及其他污染物。
7、气味:具有生鲜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液面,具有鲜肉香味。
8、色泽: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
9、商品为当日新鲜货品,不得提供冷冻肉类,不得以肉制品代替猪 肉。|以实际供应数量核算|
|2|禽肉|1、禽肉符合GB16869要求(以最新发布标准为准),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
2、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肉无异味、臭味;淋巴结的大小正常。
2.其他肉类(牛、羊、鸡、鸭、鹅、兔等)
(1)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2)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商品为当日新鲜货品,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不得提供冷冻货品。
(4)成交供应商配送时,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合格证明或检疫标识。| |
| 3 | 牛羊肉 | 1、牛肉符合 GB/T17238 标准(以最新发布标准为准),羊肉符合 GB9961 标准(以最新发布标准为准); 2、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粘;肉无异味、臭味;淋巴结的大小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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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 | 鱼肉 | 鲜活鱼。 | |
| 5 | 冻品 | 1、冻鸡鸭类货品要求:无残羽,无黄衣,无血水/血污,无伤斑,无溃烂和肿块,眼睛平坦或稍凹,肌肉切面有光泽,有鸡鸭固有气味,按部位分割,无多余皮和脂肪,允许少量红斑; 2、冻海货品要求:虾体完整,体秃头连一体,体硬直有弹性,气味正常,鱼类天然色泽显明而不浑浊,眼球不突出,透明重复冰冻的鱼鳞呈暗色,解冻后有光泽,鳞片完整,不易脱落,具有海水鱼和淡水鱼固有的气味,鳃鲜红,清晰,腹部坚实,无涨气,无开裂,肉结实有弹性,骨肉不分离; 3、纸箱包装,货品合格证齐全,注明生产日期; 4、送达时产品必须在保质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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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时蔬、瓜果、副食、糕点、预包装类 | |||
| 序号 | 类别 | 质量要求 | 供应数量 |
| —- | —— | ———————————————————— | ————– |
| 1 | 蔬果类 | 1、叶菜类: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新鲜,无黄叶、烂叶,无虫眼,无病斑,大小均匀,新鲜且嫩,基本不带泥沙,无夹杂杂草,可食用率 92%及以上; 2、果类:新鲜、成熟度适中,大小均匀无畸形、无虫斑、病斑,色泽光亮。甘蓝类:球紧实、花球无毛花,无灰心,叶球均匀,无病虫卵、病叶; 3、瓜菜类:去皮、去鲜嫩、色泽光亮、无畸形果、无病虫斑; 4、葱姜蒜:新鲜粗壮、不抽苔、无病虫斑、外观无霉变、无腐烂变质; 5、豆类:新鲜、荚大小均匀,无虫蛀荚,无绣斑荚; 6、菌类:色泽与其品种相适应,气味正常;无腐烂及虫蛀株,无发霉,无失水枯萎,朵片完整,手轻捏不能有水渗出为宜。蔬菜配送按当季蔬菜和采购人的通知为准; 7、蔬菜类配送根据菜品情况包装运输; 8、禁止采购发芽土豆、四季豆、生鲜黄花菜、野生蘑菇等。 |
以实际供应数量核算 |
| 2 | 根茎类 | 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形体完整无裂口,无腐烂变质,无异味,表面光滑,大小均匀,不得有黑心空心现象。根据货品食用特性部分货品需新鲜且嫩。可食用率 90%及以上。 | |
| 3 | 瓜果类 | 具有货品本身应有的色泽,无腐烂变质,表面光滑无黑斑,大小均匀,不得有黑心空心现象,根据货品食用特性部分商品需新鲜且嫩。可食用率 95%及以上。成交供应商配送时,提供当批次有效的农药无残留检测报告。 | |
| 4 | 食用菌 | 无腐烂、无破损、不潮湿、不粘手,具有货品应有的色泽、有光泽、菌身完整无损、无杂质,新鲜不发蔫,大小基本均匀。可食用率 98%及以上。 |
| 香辛蔬菜类 | 无腐烂变质,具有货品应有的色泽及香味,新鲜不发蔫且嫩,根部为水洗不带泥或干根泥沙少,可食用率 95%及以上。 | ||
|---|---|---|---|
| 6 | 鲜豆类 | 具有货品应有的色泽,嫩气不发黄,无虫眼,货品为常温无发烧现象,大小长短均匀。 | |
| 7 | 豆制品类 | 包装清洁卫生,无发酸变质现象,有正常的豆香味,具有该货品应有的色泽。 | |
| 8 | 副食干杂货类 | (1)符合国家、行业及相关标准,包装密封完好,不得出现不合格产品; (2)八角、三奈、干海椒、花椒等,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符合《食品安全法》所规定的相关要求; (3)不得采购无标识食品,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异味、过期或者临期的食品。 |
以实际供应数量核算 |
| 9 | 预包装食品类 | (1)不得提供含有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 (2)不得提供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 (3)不得提供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食品; (4)不得提供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且包装标签必须符合 GB7718(以最新发布标准为准); (5)供货时必须提供该批次的食品质检部门的质量检测报告。 |
注:上表所列货物品类仅供参考,实际供货品类、结算数量以实际供应情况为准。2、以上引用标准如不是最新标准或已过期的,以有关部门发布且执行的最新标准为准。
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1.无品名、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无中文标识及无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
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高的蔬菜水果等。
5.乙方按甲方要求按时供货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标准,如出现食品卫生质量问提题,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换货,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6.乙方在供货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甲方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并进行验收。严格做好索证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
7.不得提供以上事项之外,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三.配送及售后服务
1.配送及储存要求
(1)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质、保量、按时、按要求将采购产品送到学校,按学校的实际需求提供食材。如因不能按时送达到学校而影响学校正常就餐的,经核实后每次扣除货款2000元,如超过三次,取消配送资格,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中标企业须确定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专人(提供配送人员健康证)按要求送货到学校指定的库房,并按要求存放。
(3)中标企业必须保证用专用车辆(能正常运行的专业箱式冷藏车)配送,并定期对车辆清洁消毒。运输时应避
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送货时不得有污染事故发生。配送企业须合理规划配送路
线,每周至少为每个学校配送3次及以上,保证肉质新鲜,
及时生产,屠宰后9个小时内按学校指定时间送至学校,不
得超越新鲜时限;生猪进场、鲜肉出场通道分离,避免二次
污染;生产、配送、搬运时有专用器皿盛放,保证猪肉清洁、
卫生;整块配送,肉质合理均衡搭配。配送车辆不符合要求
的,发现一次扣除货款2000元,如超过三次,取消配送资
格,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
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4)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要求供应品种,除不可抗力
外,任何不按学校需求供货均视为违约,并按2000元/次扣
除货款。
(5)供应商将货物送到学校前要提前进行分拣,保证
新鲜,无杂质。凡是配送腐败变质、感观异常等不合格食材
到学校食堂,第一次扣减货款2000元,第二次扣减货款4000
元,第三次取消供货商配送资格,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履
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近三年内不得参与本学校组织的食材采
购招投标。
(6)在供货期间,成交供应商需保障货源充足,如果
出现断货现象,需作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断货
1天,采购方按该校学生一天食用总量的总资金1倍收取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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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方的违约金,断货 2 天,采购方按该校学生一天食用总量的总资金 2 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连续断货达 3 天及以上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2.服务要求及质量保证
中标供应商应设有服务专门电话【单位法人_曾平,联系电话 ****;单位配送联系人_曾平,联系电话****。中标供应商提供的食品如学生食用后,出现身体不适时,中标供应商接到通知后须立即作出响应,2 小时内到达现场(特殊的安全问题需在 60 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处理,主动做好协调、救援、安抚、善后等工作。因产品质量等问题出现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应立即到现场处理,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退还,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供货企业自行承担。
生产企业自身保留样品和检验检疫报告的同时,必须将同批次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送达学校备案以备审查。
中标供应商应保证食品完好无损地到达使用者所在地,如有变质、不清洁、不卫生、感官异常的产品,由中标供应商在配送当天无条件免费负责调换、补齐或赔偿。在配送过程中,如发现企业配送过期变质及其他质量不符合要求产品,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中标后,企业还需要做好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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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因投标方产品本身质量或配送原因发生的食品安全
事故,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取消配送资格。
②按质、按时、按量、按合同的要求做好配送服务工作,
按照监管部门要求严把质量关。
③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宣传、检查食品安全工作。
④安排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的人员对口衔接学校,
专人配送,配送联系人必须保证24小时电话畅通。
⑤严格规范地执行产品的检测、留样、出库、入库、运
输、搬运等制度,对每批次出厂的产品都要留样备查。
⑥中标后对中标产品投保保额不低于500万元的产品质
量、安全责任保险。
⑦每学期定期或不定期接受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并
按要求提供有关档案材料。
⑧在供货期间,中标供应商必须保障货源充足,如果出
现断货现象,须作出书面说明,若非不可抗力因素,断货1
天,采购方按学校学生一天食用总量的总资金1倍收取供货
方的违约金,断货2天,采购方按该校学生一天食用总量的
总资金2倍收取供货方的违约金,连续断货达3天及以上的,
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中标供应
商负责。
四、合同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起至2027年8
月31日为止。具体执行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五、合同货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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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中标下浮比例为 10%。各种执行价格均以该类产品市场询价标准价乘以(1 - 下浮比例)为实际定价【执行价 = 市场询价标准价×(1 - 下浮比例)】。该合同价格包括合同货物、技术资料、合同货物的税费、运杂费、保险费、包装费、装卸费及与货物有关的供方应纳的税费等大包干价。
特别说明:
- 乙方所提供的食品价格参照广安区学生营养餐食材市场定期询价汇总表为准执行。
- 甲方所需食品不在广安区营养餐之外询价汇总表以外的货物价格,结合幼儿园定期开展的询价,供货价格根据市场行情优价提供(超市与市场价格的平均价为准),不得高于零售价。
- 乙方按甲方要求无条件提供食品(不得以涨价为由拒绝提供甲方所需的),要求价格合理,不得高于市场价格,不得无故涨价。
六、供货者评价机制
供货者评价机制定期评价:幼儿园定期对供货者进行评价,频率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但至少每学期应进行一次全面评价。评价标准:评价应包括多个方面,如产品质量、交货期、服务态度、价格合理性等。评价标准应明确具体,易于操作和量化。评价方法:评价可采用问卷调查、实地考察、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进行。参与评价的人员:幼儿园行政、教师、家长代表、食堂工作人员等。评价结果:评价结果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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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正、客观,并作为调整采购策略的重要依据。对于评价结果不佳的供货者,应提出改进意见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七、供货方退出机制
供货方退出条件:当供货者出现以下情况时,幼儿园应考虑终止合作关系并退出供货者名单:产品质量连续三次未达到甲方要求并不及时更换;超过三次无法按时交货,严重影响幼儿园食堂的正常运营;服务态度恶劣,三次被投诉且未能及时改正;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格且未能给出合理解释;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或幼儿园的相关规定。
供货方退出流程:幼儿园向供货者发出书面通知,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并要求其限期整改;如果供货者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整改或整改不到位,幼儿园可以发出终止合作关系的书面通知;对于已经终止合作关系的供货者,幼儿园应将其从供货者名单中删除,并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和人员;对于严重违规的供货者,幼儿园可以将其列入黑名单,禁止其参与未来的食品采购项目。后续处理:在退出供货者后,幼儿园应妥善处理与供货者之间的未完成订单、退货等问题,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同时,幼儿园应及时寻找新的供货者,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营。
八、货款支付
付款方式为一月一结。学校在次月初对上月的食材购买情况进行汇总,并与供货商仔细核对数量,供货商于次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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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开具有效票据,送达学校,经学校审核无误后,于 20 日前将货款拨付给供货企业。
九、廉政纪律
各配送企业必须遵守相关的廉政纪律,不得配合学校弄虚作假,不得有任何违反廉政纪律的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其配送资格,且货款不予退还,近三年内不得参加本学校食材采购招投标。
十、其他
1.在合同期内,如乙方的货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由乙方支付给甲方。
2.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天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者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视情况免于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违约责任。(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以当地政府认定或规定的标准为准。)
3.合同履行期间,所有经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4.合同期间任何一方如有异议,可由双方协商或有关部门进行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乙方、招标代理机构各执1份,合同期内生效。
6.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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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盖章):
单位法人:
(签字或盖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18181803382
****
乙方(盖章):
单位法人:
(签字或盖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