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检环境
ENVIRONMENTAL TESTING CENTER
CE/JL-B-D/0-052
合同编号:****
# 环境检测
## 技术服务合同书
### 委托单位(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 受托单位(乙方): 四川成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 合同签订日期: 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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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的给甲方提供优质、完整的服务,便于双方合作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国家有关检测技术规范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由签约双方共同遵守。
甲方(委托方):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受托方):四川成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第一条 检测技术服务类别
本合同属于:
□自行检测 □验收检测 □执法检测 □环境质量检测
□纠纷仲裁检测 □环境影响评价现状检测 □环评影响环境检测
1、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检测的项目为2026年四川彭山经济开发区(含观音片区)环境质量监测;(具体项目内容以附件约定).服务项目地址: 委托方指定地址。
2、合作方式:甲乙双方共同确认按下列第1项方式。
1)采样项目,依据双方确认的检测方案完成检测内容并提交检测报告,检测方案须经双方认可,并作为本合同附件兼具同等法律效力。由乙方进行现场采样和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
2)送样项目,依据甲方提供的样品完成检测内容并提交检测报告。
3、甲方同意乙方使用CMA资质上认可的自建方法,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乙方可以将涉及样品外包给有CMA资质的其他公司。但乙方对外包工作成果承担全部连带责任。
4、检测项目内容:见附表1。
第二条 合同金额及支付方式
2.1 合同金额
本次委托检测,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662000元整(大写:人民币陆拾陆万贰仟元整)为含税总价。该价格包括但不限于采样、运输、实验室检测、数据分析、报告编制、资料归档、税费、现场人员劳务、设备耗材、安全保障、现场配合等完成本项目全部工作的所有费用,因乙方失误、漏测、错测导致的重复采样、重复检测,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有因甲方原因导致的新增、变更检测项以及重新检测所出现的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评估,以《补充协议》的方式进行约定。
2.2 支付方式执行:
1、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2、本合同全部监测工作完成、乙方按要求提交全套合格检测报告、总结报告及全部资料,甲方完成验收且无异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
3、乙方未按要求提交资料、报告不合格、存在数据异常的、未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甲方有权顺延付款,直至乙方整改合格为止。
2.3 收款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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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名:四川成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银行帐号:10013 0****
开户行: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郫都支行
开户行行号: ****
第三条 服务期限
1、采样时间:具体时间以甲方要求的采样时间为准。
2、乙方提交检测报告的日期:
采样完成后的【15】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检测报告。
3、报告异议时间
甲方需在收到检测报告(含电子档)后的【15】日内与乙方进行沟通处理,逾期未提出异议,则视为同意并认可《检测报告》。
4、检测服务周期: 2026 年6月 – 2027年5月。
第四条 甲乙双方的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其有权或已取得权利人同意,委托乙方完成上述技术服务。甲方向乙方提供有关检测点具体地点名称及背景等必要材料,并保证提供的一切资料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以便乙方有效的提供约定的检测服务,否则,因此产生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2、双方约定采用现场采样方式,甲方应:
1)在乙方入场前提供提供基础通行、场地便利,以保证乙方采样的顺利进行。因甲方原因无法开展采样的,双方协商改期,不追究乙方责任。
2)在实施采样前,甲方应将本单位有关的规章制度明确告知乙方,双方共同采取必要的措施,以确保乙方检测、采样的服务过程中的工作条件、场地和装置等的安全,同时,甲方应安排一名熟悉甲方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进行现场采样。因甲方原因导致自身、乙方或第三方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二)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行业现行环境检测标准、技术规范及本合同、附件要求,保证检测流程规范、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不得篡改、编造、伪造检测数据。
2、保证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进行检测,若使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的项目,应向甲方申明并取得甲方书面同意。
3、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对全部采样、样品、检测数据终身负责。报告必须格式规范、内容完整,严格按照附表1要求标注检出限、执行标准限值、监测点位、频次、原始数据等信息。 若因乙方检测失误、数据错误、报告编制错误、资质不符导致报告无效、无法使用,乙方必须无偿重新检测、重新出具报告,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4、乙方采样人员在现场采样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因乙方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而导致自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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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5、承诺现场采样人员在采样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好处费或其他与客户约定之外的行为,保证廉洁检测。
6、服务周期内,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留存原始采样记录、样品台账、实验室原始数据、仪器校准记录等全套档案资料,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5年,甲方随时可调阅。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甲方应为乙方所提供的技术信息、资料及其他知识成果等承担保密义务。
2、乙方应为甲方所提供的商业信息、资料、环境状况、产品技术、生产工艺等承担保密义务。
3、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合同内容。如因泄密,则泄密方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1、在合作的过程中,双方如存在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对本合同进行补充,补充条款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订立并执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双方可在7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1)发生不可抗力情况,导致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无需继续履行;
2)甲方未支付检测费用,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3)乙方连续两次逾期提交报告、检测数据造假、资质失效、擅自外包且拒不整改,或甲方未按约定支付款项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
3、因甲方违约行为导致合同解除的,对于乙方已实际发生的工作量,甲方应当据实进行结算。
4、在合同履行期间,如因国家相关部门印发新规定或技术规范等要求,导致本协议无法按原约定履行,双方应及时协商,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的方式调整工作范围、价格及周期,以确保服务合规。若双方无法在合理期限内就补充协议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可终止本协议,双方根据实际完成的合格工作量进行结算,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违约及免责条款
1、违约条款:
1)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因第六条内容之外原因单方面终止合同的一方,应按照本合同总额的2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违约方另行补足差额。
2)甲方应按合同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相关费用,若逾期支付,按照一年期LPR计付违约金。
3)乙方未按约定时限进场采样、提交检测报告的,每逾期1日,按合同总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需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款项,并按合同总价20%支付违约金。
4)乙方出现数据造假、篡改数据、报告不合格、检测流程违规、资质不符、擅自外包、未按要求出具分项报告/总结报告等情形,视为严重违约:
① 乙方须在3日内无偿整改、重新检测并提交合格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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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同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30%的违约金;
③ 若造成甲方行政处罚、工作延误、第三方索赔等损失,乙方全额赔偿。
5) 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因此而行使合同单方解除权的,合同自乙方向甲方发出的合同解除通知书送达甲方之日即告解除,甲方已支付费用不予退还。
6)因乙方原因导致项目暂停超过 3 个月,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费用,并承担合同总额 20%的违约金。
2、免责条款
不可抗力情况及乙方控制范围之外的原因造成乙方无法履行协议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 因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按协议规定完成检测服务而造成甲方蒙受任何损失或损害;
- 因甲方单方面篡改、删减乙方正规检测报告,由此造成损失或纠纷。
第八条 补充约定
检测报告及发票交付方式:
□自取
√快递 (快快递收件地址以甲方提前书面确认的有效地址为准; 乙方邮寄前须核对地址、联系人、电话,因乙方邮寄失误造成文件丢失、延误的,由乙方负责补寄并承担相关责任)
乙方须同步提交纸质版、盖章 PDF 扫描件、Word 版全套资料,份数严格按照附件要求执行。
第九条 争议处理及合同生效
1、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经双方确认的检测方案等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双方可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一切修正补充和变更应以书面形式做出,并由双方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即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签约双方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解决不成,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4、甲方、乙方所留单位地址或住址(所)可用于发送、邮寄文件及诉讼、仲裁法律文书,寄出后 5 日即视为已经送达或告知。同时,甲方、乙方也同意相关文件及诉讼、仲裁法律文书可通过所留联系电话短信送达。若所留地址或联系电话发生变更,应当在发生变更后三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按所留地址邮寄送达或按所留联系电话短信送达依然有效。
5、本合同一式 贰 份,甲乙双方各执 壹 份,扫描件或传真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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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签章): 点击登录查看
(签章):四川成检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合同专用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表人:谭斌
单位地址: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迎宾大道四川彭山经
单位地址:成都市郫都区成都现代工业港北片区港东
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路639号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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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
| 序号 | 符号标识 | 技术要求名称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
| 1 | ★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1.监测布点原则 1.1统一规划原则 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监测点位,统一规划,重点在于了解本园区及周围区域环境质量变化情况。 1.2与规划紧密结合的原则 监测工作的范围、对象和重点应覆盖规划涉及的区域及影响地区,全面了解规划涉及的区域及周围人群聚居区环境的变化,以及环境变化对规划实施的影响。 1.3针对性原则根据环境现状和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结果,选择影响显著、对区域或流域环境影响起控制作用的主要因子进行监测或调查,合理选择监测点位和监测调查项目,监测调查方案具有针对性和代表性。 1.4经济性与可操作性原则 按照相关专业技术规范,监测项目、频次、时段和方法以满足本监测系统主要任务为前提,力求以较少的投入获得较完整的环境监测数据。 2.环境质量监测计划 环境质量监测计划主要是结合规划方案的具体情况和规划方案所在的区域,通过对不同功能区进行常规监测,了解区域环境的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地表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大气监测、噪声监测和土壤监测。以便掌握规划方案实施前、后各主要环境要素的变化情况和规律。规划环评的监测应分两个阶段进行:规划实施过程中的环境监测,规划实施后的环境回顾跟踪评价监测。 3.地表水环境监测 3.1监测断面(或点位)的布设 本次规划实施后,拟在园区现有地表水例行监测断面设置基础上,进行部分监测断面位置的更新,共布设12个监测断面。水质监测断面位置见下表。 水质监测断面位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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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流名称 | 编号 | 断面位置 | 备注 |
|---|---|---|---|
| 毛河 | 1# | 成眉石化园区上游1km | 现有例行监测断面 |
| 2# | 成眉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上游500m | 现有例行监测断面 | |
| 3# | 成眉石化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下游1500m | 现有例行监测断面 | |
| 岷江 | 4# | 毛河入口岷江前200m | 现有例行监测断面 |
| 5# | 毛河入口上游500m | 现有例行监测断面 | |
| 6# | 毛河入口下游1500m | 现有例行监测断面 | |
| 7# | 观音园区上游500m | 现有例行监测断面 | |
| 8# | 南方园区污水处理厂排口 | 现有例行监测断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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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溪河
| (汇入岷江)下游1.5km | ||
|---|---|---|
| 9# | 彭溪河汇入口下游2km | 现有例行监测断面 |
| 10# | 汇入岷江处上游500m | 现有例行监测断面 |
梓桐河
| 11# | 观音园区上游500m | 现有例行监测断面 |
|---|---|---|
| 12# | 岷江汇入口上游500m | 现有例行监测断面 |
3.2 监测因子
1 - 6#: pH、DO、BOD5、CODCr、NH3 - N、总磷、氟化物、石油类、挥发酚、二甲苯
7 - 12#pH、DO、BOD5、CODCr、NH3 - N、总磷、氟化物、石油类、挥发酚、二甲苯、苯、甲苯
3.3 监测时段与频率
每年枯水期、丰水期各一次,每次连续采样3天。
3.4 监测与评价方法
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 - 2002)中规定的监测方法执行。评价方法标准指数法。
4. 地下水环境监测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一地下水环境》(HJ610 - 2016)中对地下水环境监测与管理的要求以及《工业企业土壤和地下水自行监测技术指南(试行)》(HJ1209 - 2021)对地下水监测的要求,共布设14个地下水水质监测点对评价区地下水水质进行动态监测。
地下水监控布点
| 序号 | 位置 | |
|---|---|---|
| 1 | 1#例行监测井 | 现有监测井 |
| 2 | 2#例行监测井 | 现有监测井 |
| 3 | 3#例行监测井 | 现有监测井 |
| 4 | 4#例行监测井 | 现有监测井 |
| 5 | 5#例行监测井 | 现有监测井 |
| 6 | 毛河污水处理厂 | 现有监测井 |
| 7 | 北部片区(新建) | 现有监测井 |
| 8 | 南方污水厂 | 现有监测井 |
| 9 | 同庆南风 | 现有监测井 |
| 10 | 观音纺织厂 | 现有监测井 |
| 11 | 越峰锌业 | 现有监测井 |
| 12 | 盛泰环保 | 现有监测井 |
| 13 | 施特优 | 现有监测井 |
| 14 | 南方园区上游 | 现有监测井 |
地下水环境跟踪监测因子:
1 - 7#: pH(无量纲)、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硫酸盐、氯化物、铁、锰、铜、锌、挥发酚、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耗氧量、氨氮、总大肠菌群、硝酸盐氮、亚硝酸盐氮、氰化物、氟化物、汞、砷、硒、镉、六价铬、铅、氨、石油类、二甲苯、钾离子、钠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硫化物、细菌总数、总磷、锂、苯、甲苯。
8 - 14#: 钾离子、钠离子、钙离子、镁离子、碳酸根、碳酸氢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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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盐、氯化物、pH、总硬度、溶解性总固体、耗氧量、石油类、
氨氮、硫化物、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氟化物、
砷、汞、六价铬、铅、镉、铁、锰、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总磷、
苯、甲苯、二甲苯。
监测时段与频率:枯、丰水期各一次,每次连续采样2天。
监测与评价方法:按照《地下水环境监测技术规范》
(HJ/T164-2020)中推荐方法执行。评价方法标准指数法。
5.环境空气监测
5.1监测点位的布设
本次规划实施后,拟在园区现有环境空气例行监测点位设置基
础上,进行部分监测点位的更新,共布设监测点9个,监测点位见
下表。
大气监测布点设置
|监测点位|调整后监测点位|
| —- | —- |
|1#|成眉园区范围内|
|2#|多悦镇东风村(侧下风向,园区****
|3#|谢家街道(园区****
|4#|彭山区城区(侧风向,园区东侧)|
|5#|园区****
|6#|园区****
|7#|南方片区中部|
|8#|观音片区中部|
|9#|观音片区下风向(观音铺社区)|
5.2监测因子
1 - 6#:SO2、NO2、二甲苯、硫化氢、氨、臭氧、CO、PM10、PM2.5。
7 - 9#:PM2.5、SO2、NOx、非甲烷总烃、H2S、NH3、臭气浓度、
苯、甲苯、二甲苯。
5.3监测频率及时间
每半年采样1次,每次连续监测7天;
5.4监测技术要求
按《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 - 2026)及其它相关技术规范
进行采样、分析。
6.声环境监测
6.1监测点位的布设
依据规划环评的现状监测布点要求,规划区均按500m×500m网
格布点法进行噪声监测布点;敏感点适当增加监测点位。
6.2监测因子
监测因子:昼夜间等效连续A声。
6.3监测频率及时间
每半年监测一次,每次连续两天。
6.4监测技术要求
按《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 - 2008)规定的方法进行采样和
分析。
7.土壤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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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监测布点
本次规划实施后,拟对园区现有土壤例行监测点位进行调整,监测点位布设如下:土壤监测布点设置
|序号|位置|
|—-|—-|
|1#|成眉园区****
|2#|成眉园区****
|3#|成眉园区****
|4#|成眉园区****
|5#|成眉园区****
|6#|南方片区中部(南方林木)|
|7#|南方园区污水处理厂|
|8#|同庆南风|
|9#|越峰锌业|
|10#|观音污水处理厂|
|11#|观音铺社区|
7.2 监测因子
(1)2#、3#、4#:《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 2018)表1基本项目(45项)、氰化物、石油烃(C10 - C40)、铬、锰、氰化物、乙腈、丙烯腈。
(2)1#、5#:《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 - 2018)表1基本项目(8项)、六价铬、二氯甲烷、甲苯、间二甲苯+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胺、苯并[a]芘、氰化物、石油烃(C10 - C40)、锰、氰化物、乙腈、丙烯腈。
(3)6#、7#、8#、9#、10#、11#:《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 - 2018)表1基本项目(45项)、pH、石油烃(C10 - C40)、铬、锌。
7.3 监测频率
每年一次。
7.4 监测和分析方法
土壤监测方法参照国家环保总局的《环境监测分析方法》和《土壤元素的近代分析方法》中有关章节进行。
其他要求
1.依据采购方及国家对监测规范的要求,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监测任务并于采样完成15个工作日提交监测报告。
★2.本项目地表水环境监测、地下水环境监测、环境空气监测、声环境监测、土壤监测报告均需单独出具。监测报告纸质版2份(甲方如有需要增加报告乙方须及时提供)、PDF盖章扫描件1份,word文档1份)。监测报告中必须标明各项指标的检出限值和排放标准限值。项目完结时提供环境质量总结报告,分析园区环境现状,给出合理性建议(需提供承诺函)。
★3.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采购人的管理和监督(需提供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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