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征集项目名称:锡林郭勒盟2026-2027年度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框架协议采购
2、征集项目编号:****
3、征集项目简介:本次征集采购内容为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对应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2022年版)中的车辆维修和保养服务(编码:C****)。指车辆维修、零部件更换、车辆保养等服务。有下列情况可选择非框架协议入围供应商进行维修:1.保险公司负责理赔维修的车辆,可按其规定执行;2.新购置的车辆,在保修期内,可到车辆生产厂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进行免费维护保养;3.在异地发生故障的车辆。
二、征集人信息1、征集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2、联系人: 尹杰
3、联系方式: ****
4、联系地址: 锡林浩特市****
三、入围供应商信息1、采购包号:2
(1)采购包名称:采购包2
(2)入围供应商信息:
入围供应商名称:太仆寺旗永胜汽修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
服务要求:
主要服务内容: 一类、二类企业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企业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服务标准: 一类、二类企业可以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三类企业可以分别从事汽车综合小修或者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轮胎动平衡及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服务内容全部要求,可开展汽车综合小修、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箱维修、轮胎动平衡及补修、四轮定位检测调整、汽车润滑与养护、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维修、空调维修、汽车美容装潢、汽车玻璃安装及修复等汽车专项维修工作。
主要服务内容: 1.服务流程及服务规范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执行。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的各级各单位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在接到采购单位求援电话后,应及时到达车辆故障地点,予以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100公里内车辆施救费、停车费免收,超过100公里价格自行协商)。 4.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采购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5.提供免费的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服务。 6.为竣工出厂的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7.应对各单位送修的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 8.维修厂应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维修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9.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服务标准: 1.服务流程及服务规范按交通运输部发布的《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行业标准执行。 2.应设有24小时服务电话,在接到送修的各级各单位报修电话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并能提供上门维修服务。 3.在接到采购单位求援电话后,应及时到达车辆故障地点,予以现场维修或拖至站内维修(100公里内车辆施救费、停车费免收,超过100公里价格自行协商)。 4.严格按照行业管理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合同约定为采购人提供车辆维修优质服务,不得无故拖延或拒绝维修送修车辆,对送修车辆做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采购单位有完工时间要求的,应最大限度满足。 5.提供免费的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服务。 6.为竣工出厂的车辆提供免费清洁、吸尘服务。 7.应对各单位送修的车辆建立用户档案,一车一档,开展跟踪服务。 8.维修厂应配备监控摄像设备,维修图像资料的保存时间不少于3个月。 9.设立投诉制度,接受采购单位对生产、管理情况和车辆维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全部服务要求。严格按照《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2021)开展维修作业;设立24小时服务电话,接到报修后半小时内予以响应,可提供上门救援维修服务,100公里以内施救、停车费用按规定执行。可做到随叫随到、随到随修。急用急修,尽可能满足采购单位工期需求;可为送修车辆提供免费检查、车辆清洁服务,一车一档建立维修档案。厂区配备监控设备,影像资料留存不少于3个月,主动接受采购单位的监督检查,严格履行各项服务承诺。
主要服务内容: 1.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行业规定: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2.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3.按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为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禁止将维修车辆挪作他用。 5.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服务标准: 1.维修合格出厂车辆的质量保证期不得低于行业规定:汽车整车修理或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一级维护、小修及专项修理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2.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符合国家标准,不得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3.按交通运输部的要求,严格执行汽车维修技术标准和工艺规范,执行“三级”检验制度、机动车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制度、竣工出厂质量保证期制度。在质量保证期内,因维修质量或配件材料的缺陷以及其他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无法正常使用的,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4.为保证公务维修车辆在修理期间的安全,未经采购单位允许禁止将维修车辆挪作他用。 5.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服务标准的全部要求,凡在我厂维修竣工的车辆严格执行质保规定,整车修理、总成修理质保期不低于20000公里或者10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5000公里或30日;小修及日常保养质量保证期为车辆行驶2000公里或10日。 我方所采用的零部件、零配件等材料完全符合国家标准,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机动车。 严格落实汽车维修各项管理规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配件管理制度,因我方维修、配件原因造成车辆故障损坏,我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主要服务内容: 1.场地应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一类、二类企业设有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
服务标准: 1.场地应符合《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16739)要求,一类、二类企业设有业务接待室、客户休息区****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经营场地、维修设施设备符合<
主要服务内容: 采购标的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8 号,根据交通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14 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内蒙古自治区****
服务标准: 采购标的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8 号,根据交通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14 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内蒙古自治区****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全部要求,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主要包括:《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 2021 年第 18 号,根据交通运输部令 2023 年第 14 号修正)、《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 816-2021)、《汽车维修业经营业务条件》(GB/T 16739-2023)、《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 18344-2025)、《新能源汽车维修维护技术要求》(GB/T 44510-2024)、《内蒙古自治区****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服务标准: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全部要求,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保证汽车零配件实物、进货价格、进货发票信息三者一致,可根据维修项目给与采购单位相应的优惠,严格履行框架协议相关所有条款。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供应商报价类型 | 最高限价 | 供应商响应报价 |
|---|---|---|---|---|
| 材料进销差价率 | % | 优惠率 | 0 - 20 | 18 |
主要服务内容: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服务标准: (一)报价方式 第一阶段要求供应商对工时费、材料进销差价率进行响应,其中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
供应商响应内容: 我方完全响应本项目采购全部的要求,工时费不高于工时费最高限价,材料进销差价率不高于20%。采购人在第二阶段采购时按车辆价格档次选择相应档位执行即可,对于没有列举的维修项目可按照同等价位参照执行。第二阶段双方可按单个维修项目在第一阶段报价约定上限内协商议价,允许向下给予更大优惠,不得高于行情价。 (二)第二阶段费用结算方式 维修结算总费用=工时费+材料购进价格×(1+材料进销差价率)。上述所有费用均为含税价。汽车零配件材料实物、进价单、发票须一致,严格遵守框架协议的全部条款。
| 报价内容 | 计量单位 | 供应商报价类型 | 最高限价 | 供应商响应报价 |
|---|---|---|---|---|
| 工时费最高限价 | 元 | 单价 | 0 - | 100000 |
本框架协议有效截止日期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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