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塘县****
提升改造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乙方):四川力洪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
履约地点: 巴塘县****
签订地点: 巴塘县****
签订时间:2024年 8月23日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采购人地址:巴塘县****
供应商(乙方):四川力洪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都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 巴塘县****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巴塘县****
2.工程地点:巴塘县****
3.项目编号:****
4.工程内容、规模及承包范围:农特产品展销中心530平方米,包括土建工程、强弱电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8月2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 12月 30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120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和规范
1.该工程质量符合标准:按照本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和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采购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
2.1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2.2 材料要求:本工程中用的所有材料都符合设计和业主要求,材料的各项物理性能和化学成分均应符合国家相应规范及标准;
2.3 施工要求:应符合相关规范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壹佰柒拾柒万叁仟元整(小写金额:****.00 元);
其中:
(1)安全文明施工费:
人民币(大写):肆万叁仟伍佰叁拾肆元肆角玖分 (¥43534.49 元);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 叁万元整 (¥30000.00 元);
(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 (¥________元);
(4)暂列金额:
人民币(大写):______ (¥______元);
2.合同定价方式:固定单价合同
3.付款进度安排及资金支付方式:合同签订后供应商进场,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完成工程量的60%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0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5.00%;待发包人委托审计单位审计完毕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到审计总金额的97%;剩余3%作为工程质保金,待质保期满,经采购人确认无质保问题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3%。
五、项目经理
姓名:董思环
证书名称: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川****5054
证书专业:建筑工程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
(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
(3)通用合同条款;
(4)采购文件;
(5)投标(响应)文件;
(6)暂列金额;
(7)评审报告;
(8)技术标准和要求;
(9)图纸;
(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11)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甲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八、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如
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相关要求、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合同条款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相关规定执行。
九、质量保修范围和保修期
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24个月(防水5年)。
十、违约责任
(1)如因供应商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 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2)供应商提供的工程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合同涉及“日期”和“天数”的,每逾期一天或少一天,视为一次违约),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并且按采购人要求进行整改,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1%。
(3)采购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则每日按未付款金额的 5‰向供应商偿付违约金,但累计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未付款总额的 1%。
(4)供应商转包或分包本工程,采购人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采购人是否解除本合同,供应商均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5)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安全文明施工,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 4000 元,发现 3 次(含)以上,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拒付费用,要求供应商退还已收取费用,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供应商应按合同总价款的 20%另行向采购人偿付违约金。
(6)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得少于 26 天。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处违约金 2000 元/次,违约金从工程进度款中扣除。供应商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处违约金 1 万元,且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和工期延误损失均由供应商承担。
(7)供应商交付工程经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有权责令整改,经整改后仍验收不合格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剩余尾款,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8)供应商逾期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事项的违约责任: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有以下情形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责令供应商限期整改,并督促供应商在限期内办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相关事项,如供应商拒不配合的,采购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汇报相关情况,供应商须向采购人支付 5 万元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剩余合同价款
中扣除。情况严重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剩余尾款,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①供应商未按规定开设或者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②供应商未按规定存储工资保证金或者未提供金融机构保函;
③供应商及其分包单位未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
(9)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信访事件的违约责任:在项目建设中,采购人未及时拨付人工费用的或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挪用、套用资金导致信访事件发生的,视为违约。采购人有权责令供应商及时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农民工工资,并扣除未及时支付的农民工工资资金金额3倍的合同价款。情况严重的采购人将不予支付剩余尾款,且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承担赔偿责任。
在资金监督期间,供应商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条件办理农民工工资资金支付而造成的直接损失,供应商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本协议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协议的,可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该方的责任。任何一方遭到不可抗力时,应及时通知其他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不可抗力影响的证明,采取适当措施防止其他方损失的扩大和保护资金的完整。
(10)供应商应当支付的违约金,采购人有权从任意一笔未支付款项中扣除。供应商应当赔偿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向采购人支付的赔偿金、律师费、鉴定费、调查取证费用等。
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
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3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选择以下解决方式:向采购人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相应的费用应由败诉方负担。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可以履行的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
十二、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签订。
十三、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点击登录查看 签订。
十四、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五、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签订之日起 生效。
十六、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陆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叁 份。
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高树林
地 址:巴塘县****
开户银行:____
账号:____ \
乙方:四川力洪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
地 址:成都市****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抚琴西路支行
账号:********
签订时间:****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