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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教师培训项目-签约履行合同公告

四川成都 2026-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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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教师培训项目-中小学骨干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项目研修班培训服务(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
采购人(甲方): 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乙方): 成都元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签订地点: 成都市高新区
签订时间: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项目信息

1.1. 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教师培训项目
1.2. 采购项目编号:N****0259
1.3. 采购计划编号:****00011892
1.4. 政府采购组织形式: 分散采购
1.5. 政府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1.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1.6.1. 中标(成交)采购的服务单位是否为中小企业:是

1.6.2.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
1.6.3.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否
1.6.4.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否
1.6.5.中标(成交)采购标的供应商是否为监狱企业:否
1.7.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否
1.8.项目内容:

序号 标的名称 单价 数量 金额 计量单位
1 中小学骨干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项目研修班 332000 1 332000 项

二、服务要求

2.1.技术要求

/

2.2.服务要求

(一)培训主题:中小学骨干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
(二)培训目标
1.深刻理解国家教育数字化战略与人工智能赋能教育变革趋势,理解AI技术的基本原理及教育应用适切性,建立AI赋能教学的系统认知和伦理道德规范;理解新时代教师AI素养标准内涵,对标完成个人AI素养水平诊断并制定提升规划,构建可持续的专业发展路径。
2.掌握AI赋能教学的核心理论与设计模式,能够借鉴优质案例,独立或协作完成AI赋能学科教学场景清单,高质量的AI赋能智慧课堂

单元/课时教学设计方案,在实践与反思中优化教学设计,形成典型案例,并提炼可操作、可复制的AI融合教学模式,提升AI赋能教学质量提升的研究与实践能力。
3.形成AI赋能教学的创新成果,建设一批区域AI赋能教学的优质资源。
4.培养一批AI+教学骨干先锋教师队伍,并辐射引领区域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整体提升。
(三)培训人数:80人(1个班)
(四)培训对象:中小学骨干教师
(五)预期成果
1.学员个人成果
(1)1份AI素养提升学习与实践规划;
(2)1份AI融合教学创新实践案例;
(3)1套AI融合教学案例资源包(包含优化后的教学设计、课件、课堂实录片段、教学反思报告)。
2.研修小组成果
1份AI赋能学科教学场景应用指南。
3.区域成果
(1)1份《成都高新区AI赋能学科教学场景应用指南》;
(2)1份《成都高新区AI赋能智慧课堂教学案例汇编》;
(3)1份《成都高新区AI赋能教学创新实践共同体建设方案》。
(六)课程需求

  1. 研修框架设计
    模块1:理念引领与工具筑基。包括师德师风及思想政治教育、人工智能赋能教学相关政策文件解读课程、人工智能素养标准解读与素养提升规划制定课程、人工智能技术实训课程,共计4天(每天为两个半天,每个半天不少于3个学时、最多4个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
    模块2:案例研究与案例设计。包括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场景建设课程、人工智能赋能学科教学案例解析课程、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指导课程,共计7天(每天为两个半天,每个半天不少于3个学时、最多4个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
    模块3:实践创新与成效检验。包括人工智能赋能教学实践指导课程、人工智能赋能教学诊断与改进课程、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案例交流活动,共计3天(每天为两个半天,每个半天不少于3个学时、最多4个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
    模块4:成果凝练与辐射引领。包括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案例总结与成果提炼课程、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成果推广与共同体建设课程、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成果交流活动,共计2天(每天为两个半天,每个半天不少于3个学时、最多4个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

  2. 专家团队构成
    (1)高校专家(人工智能赋能教学或教师人工智能素养提升相关领域)
    (2)各级教科研部门(机构)的人工智能赋能教学领域的研究员或教研员(国家级或省级或市级或区级)

(3)中小学人工智能赋能教学一线教师,要求具备AI课堂落地实操经验,基础教育场景的实操授课师资。
3. 总培训天数共16天(含开班及结业典礼),至少分4个时间阶段开展培训(具体实施时间节点以甲方要求时间为准)。
4. 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遇因专家时间安排等不可抗因素或培训实施过程中学员新的需求等需调整培训时间、内容、专家、形式等情况,甲乙双方需提前协商沟通,并附调整说明。

(七)培训管理要求

  1. 项目管理
    (1)项目首席专家和项目联系人各1人;项目首席专家须负责项目课程设置,调控和保障该项目培训实施需要的其他条件,不少于半天的亲自授课;项目联系人主要负责和甲方对接,做好项目从初期到实施、结项全程一切联系工作。
    (2)除项目首席专家外,其他授课专家8人。
  2. 教学管理
    (1)制定学员培训手册(指南)及学员安全须知。
    (2)根据甲方提供的学员名单进行需求调查与分析,并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调整教学方案。
    (3)学员管理
    ①严格考勤管理,学员请假必须经过各自学校同意,并出具单位加盖公章的请假条。

②学员培训结束,乙方颁发培训证书及学时证明;学员缺勤率达30%,不予发放。
③严格评优考核管理,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可按出勤与过程表现、作业完成、现场展示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评选20%—30%的优秀培训学员并颁发证书。
3.班级管理
(1)每班须配备至少1名班主任(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日常管理),该人员不可为授课专家,可与项目联系人重复。
(2)每班须建立班委会与管理制度,保障研修活动顺利实施。
(八)过程评估及成果固化要求
1.接受甲方的过程督导与评估(至少包括准备、参与项目推进会、结项及质量评估会)。
2.接受甲方的结果评估,材料至少包括
(1)文本汇编材料(1套):①培训手册(指南)(至少包括项目管理制度、培训实施方案、课程安排表、学员考核办法、学员花名册);②培训通知、培训动态(文字+照片)、专家签到表、学员签到表、学员出勤情况统计表(缺勤学员请假证明);③专家资质证明材料、专家(学员)通讯录(含姓名、电话);④优秀学员名单及评选印证材料;⑤学员需求调研问卷、学员满意度调查(中期、结项)、项目绩效报告(图文并茂,用数据说话)和项目总结(侧重经验萃取);⑥研修成果;⑦学员安全须知;⑧班委会与管理制度。

(2)电子材料(U盘存储、提交):包含第(1)条中的所有材料,项目班开班和结项集体照,研修活动中相关照片、视频相关材料。
2.3.其他要求
注:以上“二、服务要求”与本项目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应答和承诺内容不一致(含前述“二、服务要求”未尽服务内容),以本项目磋商文件、乙方响应文件应答和承诺内容为准。

三、合同价款、支付方式和付款进度安排

3.1.合同价款

本合同总金额为¥332000元(大写:叁拾叁万贰仟元整)
其他情况说明:(1)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提供或迟延提供发票及相关支付凭证材料,则甲方有权延迟或拒绝支付合同相应款项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乙方发生企业名称、收款银行账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股东、注册地址、纳税人身份、开票主体、合并分立重组的,应当在变更后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因乙方未及时通知导致的不利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在变更通知到达甲方前,甲方按原合同约定的账户信息进行价款支付的,视为已完成支付义务。

3.2.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3.3.付款进度安排

期次 支付金额(元) 计划支付日期 收款人 支付说明 是否预付款
第一次付款 132800.00 成都元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合同签订生效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的发票。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 是
第二次付款 199200.00 成都元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内容全部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真实有效、合法等额的发票。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 否

四、合同履行

4.1.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完成本合同全部服务内容。
服务时间: 具体实施时间节点以甲方要求时间为准。
4.2.服务地点: 成都市市内。
4.3.分期履行要求: /
4.4.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 /

五、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

5.1.履约验收方案

5.1.1.验收主体: 甲方。
5.1.2.验收组织方式: 自行验收。
5.1.3.履约验收程序: 一次性验收。
5.1.4.履约验收时间: 全部服务内容履约完毕,乙方提出验收申请,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内组织验收。
5.1.5.验收内容: (1)技术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商务履约验收内容: 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与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5.1.6.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验收。
5.1.7.履约验收其他事项:其他未尽事宜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5.2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否

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检查、验收。对于乙方未按照采购文件及响应文件要求执行的事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
6.2.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完成相关项目实施工作。
6.3.甲方应当根据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合同约定和履约验收情况向乙方支付费用。满足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
6.4.出现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等法定情形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
7.2. 乙方有权根据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收取合同价款。
7.3. 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履约,充分合理安排,确保提供的服务符合合同有关要求,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配合甲方的履约检查及验收,并负责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所有协调工作。
7.4. 乙方拟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在服务期间发生伤亡事故,或在服务过程中造成第三人伤亡的,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7.5. 乙方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应按甲方的要求不定期、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的重大事项(如开班仪式、结项活动等)及其进度。
7.6. 若出现服务人员患病或主动离职等非因乙方原因导致的不得不更换的情形,乙方应当日通知甲方并提供更换人员信息,同时应保证更换人员需不低于被更换人员原资质水平且更换不影响项目正常履行;除前款情形外,若需更换人员的,乙方应提前15日向甲方提出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同时乙方应保证更换人员不低于被更换人员原资质水平且更换不影响项目正常履行。
7.7. 乙方为本合同提供服务的人员应为与其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八、违约责任

8.1.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合法正常履行。
8.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8.3.乙方提供的服务内容(成果)不符合本合同规定的,每出现一次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未按甲方要求整改或出现违约3次及以上的,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相应费用及利息。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完成服务内容(成果)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逾期达1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及利息,同时乙方应另行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
8.4.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按照合同约定付款的,除应及时付足合同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每日逾期付款利息,具体利息计算规则为:应付而未付款总额×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65*具体逾期支付天数。但若因财政年终决算关账或财政资金未下达等客观原因导致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的,不视为甲方违约,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8.5.如果乙方违反保密条款,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且有权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相应款项及利息。乙方及涉事人员还需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8.6.若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本合同所涉服务或服务所涉产品等主张权利,由乙方承担经济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款项及利息,同时乙方还应另按合同总金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诉讼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差旅费等费用。
8.7.若乙方违反前述规定擅自更换服务人员的,每发现一人次乙方应支付500元的违约金并按甲方要求调整至原服务人员或更换至合格人员,若出现十人次及以上,或出现一人次未按甲方要求进行整改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全部损失。
8.8.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分包、转包,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停止分包、转包行为,同时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合同金额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8.9.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变更、中止、解除或终止本合同,否则违约方应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其中因违约方擅自变更或中止合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继续履行损害守约方合法权益的,守约方保留直接解除或终止合同的权利;且该权利的行使与否均不影响对违约方应承担其他违约责任内容的追究。
8.10.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除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一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诉讼

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用、保全保险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等费用。
8.11.合同签订后,若发现乙方在本项目中存在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或成交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行为,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费用及利息。
8.1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采购法律法规变化、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或上级部门发布新的规范性文件或履行合同的客观条件变化(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年度整体预算或项目预算被调整、采购需求必须调整等情况),导致本项目采购任务取消、采购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者继续履行会违反上述最新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则甲方有权无条件解除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其中因履行合同的客观条件变化导致继续履行有违公平、公正原则的,双方均有权选择终止本项目履行,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注:(1)除另有约定外,以上所称“利息”按照合同订立时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为标准,从甲方支付之日起计算。
(2)合同履行过程中,若乙方同一违约行为同时触发多项违约责任条款的,甲方享有单方选择权,即甲方有权决定适用其中某一具体条款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乙方对此不得提出异议,并应当严格按照甲方所选择适用的责任条款内容全面履行相应义务。本条款所述的选择权行使不影响甲方依法享有的其他法定权利,亦不免除乙方因该违约行为所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

(3)乙方存在前述违约情形且甲方存在未支付给乙方款项的,甲方有权在未付款项中直接扣除违约金及损失,若扣除后仍不足以弥补违约金及损失的,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就不足部分予以补足。
九、争议解决方法
9.1.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2.在诉讼期间,除正在进行诉讼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十、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合同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政府采购合同及其变更、补充协议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投标(响应)文件
(4)采购文件
(5)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
十一、其他条款
11.1.履约保证金
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
11.2.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1.2.1.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11.2.2.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30天内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
11.2.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11.3.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在本项目中,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规定需向甲方交付相关货物的,应确保对前述货物享有合法权利。乙方保证在交付的货物上不存在抵押权等担保物权。如甲方使用相关货物构成对第三人侵权的,则由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责任。
11.4.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应当享有知识产权或经权利人合法授权,保证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等权利。因违反前述约定对第三人构成侵权的,由乙方按照违约责任条款承担相应责任;甲方依法向第三人赔偿后,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其他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11.5.保密义务

11.5.1 乙方对接触的甲方的数据、资料及甲方相关的业务和技术文档,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文件、甲方工作人员身份信息,应遵循以下规定:
(1)应以审慎态度避免泄露、公开或传播甲方的信息;
(2)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对有关信息进行修改、补充、复制;
(3)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将信息透露或泄露给任何其他人。
11.5.2.本项目保密期限不受合同有效期的限制,在合同有效期结束后,乙方仍应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信息非因接受方失去其保密性质且为公众所知悉时止。
11.6.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
甲乙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甲乙双方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11.6.1.合同的变更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11.6.2.合同的中止
11.6.2.1.合同签订后,因询问、质疑可能影响成交结果的,甲方应当中止履行合同,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

11.6.2.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③丧失商业信誉;④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6.2.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1.6.2.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

11.6.3.合同的终止
11.6.3.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
11.6.3.2.任一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11.7.合同分包
乙方不得将合同转包给其他供应商。涉及合同分包的,乙方应根据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规定进行合同分包。乙方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向中小企业依法分包的,乙方应当按采购文件和投标(响应)文件签订分包意向协议,分包意向协议属于本合同组成部分。

11.8.法律适用
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12.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签订的补充合同,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3.本合同一式四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壹份,项目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章页)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单位名称:成都元知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张品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周昆
住所:成都市**** 住所:四川省成都市****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成都高新南区支行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泉驿十陵支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19120
行号:**** 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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