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羊区第二轮园林绿化应急管护服务合同
签订地点:成都市****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乙方):四川枫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青羊区第二轮园林绿化应急管护服务的询价文件,乙方提交的报价文件等资料,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为青羊区第二轮园林绿化应急管护服务,服务内容为做好青羊区辖区内市政管理范围内的园林绿化应急抢险工作和线上平台派遣工单处理。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服务期限为****至青羊区****
谅解条款:
第三条 服务要求
1.园林绿化应急抢险服务要求
1.1.制定防洪预案,安全预案和应急预案。
1.2.安排24小时值班人员,保持值班人员电话畅通。
1.3.配备专业的绿化抢险队伍,24小时待命。因暴雨等极端天气导致倒树、断枝,压坏灌木、地被等突发事件,产生绿地泥土裸露、行道树倒伏、断枝掉枝等情况对社会造成危险和影响,需立即进行绿化应急抢险,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砍挖断头乔木、危枝修剪以及倾斜、倒伏树木的扶正、现场清运等。需在收到采购人抢险通知后30分钟内向甲方汇报灾损及处理情况,在1.5小时内专业排险人员及足够机械器具到场处置。
1.4.做好应急队伍组织和应急物资筹备,日常对应急队伍、物资开展清查清点。
2.线上平台派遣工单处理服务要求
2.1.根据甲方需求提供绿地管护服务:对绿化出现老化、适应性差、长势不佳或设施破损严重、废旧甚至影响使用功能等问题时,根据采购人要求对该部分的绿化进行调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调整栽植乔灌木、时花、地被、花境等。
2.2.根据甲方需求完成园林配套设施维护、新建等服务:设施破损严重、废旧甚至影响使用功能等问题时,对配套设施、设备的轻微损坏部分进行修补、维护或新建等,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园路、平台、护栏、铺装、灯具、标识牌、花基、侧石(市****
3.其他服务要求
3.1.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开展服务,以甲方抢险通知和线上平台派遣工单所注明的地点为准。
3.2.乙方必须符合采购人及有关种植、安装、养护技术规程、规范要求实施线上平台派遣工单处理服务要求。
3.3.乙方应负责现场全部作业的安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对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负全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实施过程中,根据甲方要求,在需要的时间和地点,提供和维持所有的照明灯光、警告信号标志和值班人员,对抢险进行保护和为公众提供安全和方便。遵守和执行防火、安全文明施工和夜间施工规定。乙方应保证实施期间行人、车辆等的通行,不能进行全封闭施工。施工临时占用人行道等设施,由乙方办理有关手续,甲方协助,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同时甲方有责任协助公安、交通等部门维护所在现场地段的交通与人流,既保证实施的安全,也保护车辆和行人的畅通和安全。牵涉到高空作业等危险工作的时候要系安全带、佩戴安全帽,及做好相关防护措施。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本项目服务费
本项目合同价款(含税)为192,000.00元(大写:壹拾玖万贰仟元整),该价款已包含乙方为实施本项目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机具、设施、设备、水费、电费、税金、管理费、利润和各种风险等在内的一切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
分两次付款,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40%;合同服务到期后,验收合格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每次付款前,成交乙方应提供正式的等额票据,否则甲方有权利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3.扣款情形
3.1.接到抢险通知后,超过1.5小时人员机具未到场处置险情,单次扣除服务费2000元。
3.2.未落实24小时值班,采购人就同一抢险事项或工单处置事项拨打电话三次无法接通,单次扣除500元。
4.谅解条款
因支付费用需经财政审核后拨付,如拨付时间无法按期执行,拨付延期时间在60日历日内,双方达成谅解,以最终拨付时间为准,甲方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如上述延期时限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仍需延长,则双方以签订补充协议的形式延长延期时限。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技术、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存在前述情形,由乙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并且赔偿由此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甲方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乙方将在采购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或者第三方知识成果的,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乙方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资料,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支持,甲方享有使用权(含甲方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乙方使用第三方知识产权产生的许可费、授权费全部包含在合同包干价款内,甲方无需另行付费。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
若出现任何第三方主张物权、知识产权权利,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全额赔偿甲方损失,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追回已支付服务费。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须按时限整改到位。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相应费用。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自行承担全部运营成本、人员管理、安全管理责任。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并同步落实应急处置。
4.无条件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配合整改。
5.乙方应保证参与履行本合同的人员在履约期间的财产、人身安全,对上述人员在履约期间遭受的财产、人身损害承担全部赔偿责任,甲方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6.乙方不得将本项目整体转包,不得将应急抢险,工单处理业务分包第三方;一经查实,甲方立即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全额退还甲方已支付全部服务费,并按合同总价10%支付违约金,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逾期向供应商支付费用,每逾期一天,按应支付金额的0.4‰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直至实际支付之日。
2.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应对乙方受到的损失予以赔偿或者补偿。
3.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4.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2.因双方争议而支出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均由败诉方承担。
3.在诉讼期间,除存在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报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生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5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2份,乙方2份,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开户银行:成都银行青羊支行
账号:********
签订日期:****
乙方:四川枫铭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地址:成都金牛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双楠支行
账号:****001
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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