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秋—2027年春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采购
配送合同
合同编号:****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配送合同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085J
供应商(乙方):达州茂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D98A4L7U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标的
- 配送内容:包括大米、食用油、面粉、肉、蛋等大宗食材和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等原辅材料。
- 配送学校:达川区阁溪学校、达川区金垭镇申家中心学校、达川区石板小学、达川区河市****
二、合同价格
- 合同单价:根据开标结果,合同单价中标下浮率为:4%,最
终合同金额以配送实际数量结算金额为准。
2.基准价确定:甲方委托第三方专业咨询公司,建立常态化的市****
3.该合同价已包括货物的成本价、运输、人工、检验检测、保险、包装、利润、税金、安全责任和将标的物按合同约定送至各配送学校并交付学校接收人,完成交付所需的一切费用(大包干价)。
4.付款方式:①所有食材由供应商配送到各个学校食堂,学校组织验收,采甲方与乙方按合同约定计价方式结算,据实支付。②供应商与各采购学校核对好货物数量和金额后,及时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发票。票据必须与供应商税务登记证相符。各学校按相关财务制度进行对账,审核无误后,学校按支付程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乙方的银行账户。
5.结算方式:当月食材实际结算金额=该产品的当月基准价×(1-4%)×实际配送数量。
三、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026年秋季学期、2027年春季学期)。
四、合同数量
最终以乙方为学校供应的实际数量为准。
五、质量要求
所有食材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食材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
六、配送时间、地点
- 配送时间:2026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至2027年春季学期结束止。
- 配送地点: 各学校食堂仓库,具体送货时间以学校安排为准。
七、配送方案
- 学校必须提前2天向乙方上报食材品种和数量。
- 乙方必须根据学校实际需求按如下方式进行配送:
(1)肉类每天配送;
(2)米、面、油、干杂、调料等食材每周至少配送1次;
(3)蔬菜品种学校提前2天下达订单,乙方在学校下达订单后第三天早上按照学校规定时间送达。 - 乙方必须完全遵照甲方提供的配送校点进行配送,合理规划运输路线,确保按时、按量、按要求配送至各学校食堂库房。
- 乙方应具有相应要求的从业人员,专用冷链运输车等后勤服务保障,从业人员必须身心健康,持有健康证、无犯罪记录。
- 乙方确保车辆干净卫生,避免食品在运输过程中受污染,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配送。
- 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
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向学校提供每批次配送食材类必须符合卫生防疫、检疫部门、质量检验等部门的相关质量要求。供应的所有食品严禁含有违禁添加剂或其他法律规定的违禁品(乙方提供的货品必须要达到招投标文件的要求)。
7.本项目配送人员和服务车辆不得随意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原因,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换。
8.配送过程中出现的一切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责任,因诉讼、仲裁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乙方必须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额在1000万元或以上)。
10.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所采购的产品剩余过多,乙方无条件回收。
11.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投标文件中配送服务保障方案的其他要求。
八、验收方式
1.验收标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承诺以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2.学校食堂验收人员对配送的食材质量、数量、价格、保质期等验收合格后,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经签字确认的《供货单》作为乙方结算货款的有效依据。学校验收不合格的食材严禁入库,并将情况向采购人汇报,为不耽误进餐,乙方应及时更换配送合格
产品。
3.学校无故拒绝验收或拒绝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的,由乙方配送人员在《供货单》上备注情况。同时,乙方可就相关情况向甲方汇报,相关责任由学校自行承担。
4.因供应商供货质量不达标,学校可拒绝接受或拒绝在《供货单》上签字确认的,并要求更换合格产品,若因此造成学校正常教学及用餐受到影响,供应商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供应商在接到学校反馈后,应在2小时内响应,并于4小时内完成问题产品的更换或补货。若供应商未能按时处理,学校有权自行采购所需食材,相关费用由供应商全额承担,并可向甲方报备处理情况。
九、付款进度安排
- 付款进度安排,实行按月据实结算制度,每月结算一次,配送次月10日前,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供上一月份配送清单,经采购人核实配送货物的数量、金额后,供应商按核实后的金额开具有效的正式发票进行结算,达到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资金支付方式由甲方委托各学校支付,甲方应督促学校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支付。学校按程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乙方的银行账户,乙方未提供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的,各学校有权拒绝付款。
2.各学校应将款项划转至乙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户 名:达州茂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7497
开户行:达州****
十、售后服务内容及要求
1.电话咨询
乙方应当为各配送学校提供联系电话,解答学校在使用中遇到的问题,及时为学校提供解决问题的意见。
2.应急处置
因产品质量问题出现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到现场处理,主动做好协调、救援、安抚、善后等工作;若出现群体呕吐、腹泻等其他原因,经相关职能部门检测确系乙方供应产品自身质量问题导致的,由乙方赔偿,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3.货源保障
在供货期间,乙方必须保障货源充足。如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断货现象,每断货1天,甲方按断货区域学生一天食用总量价格的2倍收取乙方的违约金,累加计算。配送学校在一学期内断货均达3天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由此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乙方负责。因学校的原因以及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断货除外。
4.质量保证
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无条件免费负责更换,补齐或赔偿。质量问题若发现成批次、大数量的情况出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带来的一切责任和影响由乙方全部负责。
- 6 -
5.留样及检验。
乙方必须将每批次配送的食品在配送前必须自行查验,标签标识内容必须真实,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符合相应产品(标签)标准的要求,标明产品名称、厂址、厂名、配料表、生产日期、保质期等。生鲜食品留样不低于48小时。乙方每学期主动接受甲方和相关职能部门定期或不定期抽样检验和检查,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招标文件中售后服务方案的其他要求。
十一、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学校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要求学校偿付拒收货物价款以及该次运费、人员工资,并支付当批货物总价的5%的违约金。
2.甲方应确保各配送学校所用食材全部是由乙方配送的,甲方学校不得私自外购;除另有规定并提前告知乙方同意外,否则甲方应要求学校赔偿所购货物价值总额的20%的违约金给乙方。
3.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1天,应向乙方偿付应结算货款总额1%的违约金。
4.甲方要求学校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赔偿给乙方。
(二)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总价的5%违约金,并须在双方约定的换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1%天的违约金;任意一所学校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货款总金额的20%赔偿金。(因学校的原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断货除外)。
3.乙方配送学校的货物全部应是符合技术参数产品,否则,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合同。
4.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5.乙方应当保证交付的食材全部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测出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采购金额20%的违约金(采购金额是指该批次不符合质量标准货物的货款总额),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金额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未购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三)一方违约,守约方主张权利所产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律师代理费等由违约方承担。
十二、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应当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其他
1.若出现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无法正常供货,乙方应及时制定应急供货方案和价格,并及时上报甲方,经甲方组织相关部门审核后执行,以确保正常供应。
2.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3.本合同自甲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 地址:达州****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达州经开区支行 开户账号: ******** 电话: 0818-3199227 ****签于四川达州高新区 |
乙方:达州茂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 地址:四川省达州市**** 开户银行:达州**** 开户账号: ****17497 电话: 0818-6099997 ****签于四川达州高新区 |
附件: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1.猪肉
(1)肉质紧密,富有弹性;皮无斑点;脂肪呈白色或乳白色,有光泽;瘦肉呈红色或粉红色,有光泽,不发黏;肉新鲜无异味、臭味;淋巴结大小正常。严禁提供注水、注其他物质、病(死)猪肉、公母种猪肉。
(2)猪肉须是当日宰杀牲畜,供应时应具备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猪肉必须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18394-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等国家相关标准。
2.鸡肉、鸭肉、鹅肉
(1)新鲜无异味,不得有病、死鸡,去内脏后配送;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眼球饱满,皮肤有光泽,淡黄色或灰白色,外表微干或微湿,不沾手,弹性良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无毛根、短毛及细长毛;口腔及宰杀刀口无血污、杂质、无紫斑、淤血,净腔,禽腹内无过多脂肪,腹下刀口不过长,刀口整齐。
(2)生鲜禽肉须是当日宰杀牲畜,供应时应具备当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生鲜禽肉必须保证新鲜,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鸡肉、鸭肉、鹅肉必须符合GB 16869-2005《鲜、冻禽产品》、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18394-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等国家相关标准。
3.牛肉
(1)新鲜无异味,具有鲜牛肉正常的气味;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肌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或者淡黄色;外表有风干膜,不粘手,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可恢复;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不得带伤斑、血淤、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他杂质。
(2)牛肉须是当日宰杀牲畜,供应时应具备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牛肉必须符合GB/T 17238-2022《鲜、冻分割牛肉》、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18394-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等国家相关标准。
4.其他畜禽肉食材
(1)新鲜无异味,具有鲜肉正常的气味;严禁注水注其他物质;肌肉有光泽,色鲜红或深红;脂肪呈乳白或者淡黄色;外表有风干膜,不粘手,组织状态指压后的凹陷可恢复;瘦肉切面纹理清晰,皮下脂肪适度、均匀、形态丰满;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聚于表面,具特有香味。不得带伤斑、血淤、血污、碎骨、病变组织、淋巴结、脓包、浮毛或其他杂质。
(2)供应时应符合食品安全溯源管理要求。
(3)符合GB 270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鲜(冻)畜、禽产品》、GB 18394-2020《畜禽肉水分限量》、GB 276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31650.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相关标准。
5.蔬菜
(1)新鲜度:水量:充足、无萎蔫、无皱皮;色泽:正常、无变色、光泽、自然鲜艳;硬度:叶菜挺立、瓜菜紧实、果类结实、豆类饱满、根菜硬实。
(2)机械伤:无明显机械损失、冷冻害、萎蔫等。
(3)病虫害:无明显虫孔缺刻、黄叶、畸形、腐烂等虫害特征。
(4)形状:茎叶坚挺,叶簇丰茂、大小粗细均匀、规则协调。
(5)成熟度:适中、无未成熟蔬果、无老化现象。
(6)污染:无农残污染、无加工污染、无运输造成的污染。
(7)蔬菜包装:外观完整、清洁干净,材料安全。
(8)叶菜类:茎叶挺实、质地鲜嫩、无明显黄叶、腐叶与多泥根,水分充足、无萎蔫、不成熟现象。
(9)瓜类:瓜形大小粗细均匀、规则协调、成熟新鲜、外皮无斑点、无软化、无腐烂等。未使用催熟剂、色素等。
(10)根茎类:根茎挺实、无软化、无腐烂、带泥适度、色泽正常、无侧芽萌生现象。
(11)果菜类:无腐烂、色泽鲜艳光亮、成熟度正常、形状正常。外皮无斑点、无软化等现象。未使用催熟剂、色素等。
(12)农药残留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和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相关标准。
6.水果
(1)新鲜水果,色泽鲜艳,外表光滑细腻,果形端正,大小均匀,无畸形果,果实无萎蔫;果面新鲜洁净,无刺划伤,无压痕,无病虫害,无病斑,无腐烂。
(2)农药残留符合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和GB 2763-202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国家相关标准。
7.干杂
(1)须食材干净、不含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按统一标准加工、无须二次处理食品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
(2)配送所供应产品符合GB 276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相关标准。
(3)剩余质保期:产品在送达指定学校的保质期至少为产品质保期的一半以上(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4)产品质量:产品必须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在包装标识上具有SC编号。
8.调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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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包装无污物、无泄漏、无胀袋或胖听或鼓盖现象,无变质发霉、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滋味无异味,封口平整、无破包、夹包、漏包、无污染。
(2)产品质量:配送所供应产品符合GB 276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等国家相关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标准要求,标签上必须标有清晰的“SC”生产许可证编号、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标识。
9.大米
(1)包装方式:袋装。
(2)剩余质保期:产品在送达指定学校的保质期至少为产品质保期的一半以上。(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3)送到学校的大米须提供同批次的出厂检测报告。
(4)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大米》(GB/T 1354-2018)等国家相关标准。
(5)包装袋必须符合《粮食销售包装》,应坚固结实,封口或缝口应严密。包装材料卫生指标要求达到国家标准。
(6)大米(籼米)达国家标准等级(GB/T 1354-2018)二级及以上;色泽、气味正常;无异常色泽。
10.面粉
(1)特制一等粉。
(2)包装方式:袋装。
(3)面粉色泽呈乳白色或淡黄色,不发暗,无杂质,无粗粒感,流散性好,不结块,有自然的麦香味。
(4)面粉必须符合GB/T 1355-2021《小麦粉》等国家相关标准。
(5)包装要求。包装上有注册商标、SC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质量等级、厂家名称、地址、电话等,独立包装。
(6)剩余质保期:产品在送达指定学校的保质期至少为产品质保期的一半以上。(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7)送到学校的面粉须提供同批次的出厂检测报告。
11.菜籽油
(1)标签应符合《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
(2)每个包装标签上标有清晰的“SC”生产许可证编号、非转基因标识、生产厂家、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产品标准号等标识。
(3)剩余质保期:产品在送达指定学校的保质期至少为产品质保期的一半以上。(自生产日期开始计算)。
(4)送到学校的食用菜籽油需提供同批次出厂检测报告。
(5)菜籽油必须为新鲜产品,采用物理压榨,油质优良,产品属于非转基因,无杂物混入,无异味,无杂质沉淀、感官、性状好。
(6)菜籽油需为国标一级压榨菜籽油,符合国家标准GB/T 1536-2021《菜籽油》;具有菜籽油固有的香味和滋味,无异味。
- 12 -
(7)包装应符合《食用植物油销售包装》。使用专用的一次性桶装,包装完好严密,瓶口无油迹等渗漏现象,包装瓶为合格的聚酯(PET)瓶。
12.禽蛋
(1)禽蛋各项指标依据国家相关标准控制在安全范围,须保证新鲜、安全、卫生。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的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不得有血块或其他禽类组织异物。
(2)符合GB 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等国家相关标准。
13.奶及奶制品
(1)新鲜、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呈乳白色、呈均匀一致液体;营养素参考值(每100g):蛋白质≥3.0g.脂肪:全脂≥3.1%;致病菌不得检出,产品外包装要完整无破损,标识完整规范,必须明确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批次;必须在保质期内,不超过保质期限一半的时间配送。
(2)必须符合GB 25190-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 19302-202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酵乳》、GB 19645-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巴氏杀菌乳》等国家标准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及《乳品安全国家标准》的相关标准要求。
14.食用菌
(1)食用菌及其制品应符合GB 7096-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用菌及其制品》要求。
(2)食用菌及其制品应菌种纯正,无杂菌污染,菌丝有光泽,生长均匀整齐,连接成块,既有弹性,菌丝粗壮,菌龄适宜,菌丝不老化变色,无吐黄水现象,无原基和菌菇形成。
15.豆腐及豆制品
(1)所有豆制品应符合GB 2712-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豆制品》要求。
(2)豆腐:颜色为淡黄色或白色;边角完整,不凹凸;口感细嫩,软硬适宜;醇香无杂质、无异味,有生产日期和生产厂家。
16.水产品类
(1)动物性水产品应符合GB 2733-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 10136-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动物性水产制品》要求。所有养殖淡水鱼均要求配送活体,并提供现场宰杀服务,宰杀后符合眼球透明、鳃鲜红、鱼体饱满有弹性、无离骨脱刺现象、肛门无异物流出等标准。
(2)植物性水产品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与要求,国家出台新标准、更高标准时,以新标准、更高标准为准。不得出现霉烂变质、异味、臭味等现象。
注:1、以上16类所有标准或规范如有更新,则应采用最新的标准或规范。
2、所有食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有关要求,采购人将对供应商的配送情况进行不定时的检查,包括不限于对库房的全面检查、对配送车辆卫生的检查、对配送的食材进行不定时抽检。
- 13 -
3、供货数量:按照采购人实际需求量供货,具体供货数量以采购人通知为准。结算时以中标人实际供应数量为准,全年实际供应金额不能超过最高限价。
4、供餐食品应提供营养价值较高的畜禽肉蛋奶类食品、新鲜蔬菜水果和谷薯类食品等,不得提供保健食品、含乳饮料和火腿肠等深加工食品,避免提供高盐、高油及高糖的食品,确保食品新鲜卫生、品种多样、营养均衡。
2026年秋—2027年春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采购合同收款账号变更补充协议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085J
供应商(乙方):达州茂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D98A4L7U
鉴于甲乙双方于****签订了《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及原辅材料配送服务采购配送合同》(合同编号:****,以下简称“原合同”),为明确原合同收款账户变更相关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变更内容
1、原合同中约定的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全部作废。
户 名:达州茂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7497
开户行:达州****
2、自本补充协议生效之日起,原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往来均变更至以下新收款账户,双方后续所有资金结算均以新账户为准:
户 名:达州茂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120803
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达州市金龙大道支行
二、生效时间
本补充协议第一条“变更内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正式生效,双方无任何异议。
三、协议效力
1、本补充协议是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约定与原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仍按照原合同相关条款执行。
3、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
甲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张多院
日期:****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