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编号:A ****
建筑材料检测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合同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乙方):四川建财博创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建筑材料检测实训设备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本着公平、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前述文件条款与本合同若有任何冲突或不一致,均由甲方选择适用的条款。
一、合同货物
| 一体式钢筋扫描仪 | 新维特 | XWT-GS10 | 套 | 3 | 2.905 | 8.715 | 90日 |
| 钢筋扫描仪校准试块 | 新维特 | V1.0 | 套 | 3 | 0.1411 | 0.4233 | 90日 |
| 钢筋锈蚀检测仪 | 新维特 | XWT-GX1 | 套 | 3 | 0.7968 | 2.3904 | 90日 |
| 一体式测厚仪 | 新维特 | XWT- YT01 | 套 | 3 | 1.826 | 5.478 | 90日 |
| 数显回弹仪 | 新维特 | XWT-SX2 | 套 | 3 | 0.332 | 0.996 | 90日 |
| 超声波检测仪 | 新维特 | XWT-CJ22 | 套 | 3 | 2.158 | 6.474 | 90日 |
| 碳化深度测量仪 | 新维特 | XWT-TH1 | 套 | 6 | 0.0581 | 0.3486 | 90日 |
| 回弹仪率定钢砧 | 新维特 | XWT-GZ02 | 套 | 2 | 0.1245 | 0.249 | 90日 |
| 裂缝宽度观测仪 | 新维特 | XWT- LF01 | 套 | 2 | 1.66 | 3.32 | 90日 |
| 货物品名 | 品牌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万元) | 总价(万元) | 交货期 |
| 多功能强度检测仪 | 新维特 | XWT-QD1 | 套 | 2 | 0.913 | 1.826 | 90日 |
| 无线锚杆测试仪 | 新维特 | XWT- MG1 | 套 | 2 | 1.245 | 2.49 | 90日 |
| 电动粘结强度检测仪 | 新维特 | XWT-DZ01 | 套 | 2 | 0.996 | 1.992 | 90日 |
| 智能锚杆拉拔机 | 新维特 | XWT-ZM20 | 套 | 1 | 0.83 | 0.83 | 90日 |
| 贯入式强度检测仪 | 新维特 | XWT-GQ03 | 套 | 2 | 0.249 | 0.498 | 90日 |
| 检测实训构件 | 建财博创 | 定制/建筑云课v2.0 | 套 | 1 | 32 | 32 | 90日 |
| 超声波测桩仪 | 新维特/建财博创 | XWT-CC30/建筑云课v2.0 | 套 | 1 | 8 | 8 | 90日 |
| 基桩动测仪 | 新维特 | XWT-JD36 | 套 | 2 | 3.735 | 7.47 | 90日 |
| 静载荷测试仪 | 新维特 | XWT-JC5 | 套 | 2 | 4.316 | 8.632 | 90日 |
| 护栏立柱埋深检测仪 | 新维特 | XWT-HLM1 | 套 | 1 | 6.968 | 6.968 | 90日 |
| 锚杆无损检测仪 | 新维特 | XWT- MG03 | 套 | 1 | 7.1755 | 7.1755 | 90日 |
| 钢筋笼长度检测仪 | 新维特 | XWT- GL02 | 套 | 2 | 7.055 | 14.11 | 90日 |
| 电液伺服万能材料试验机 | 新维特 | XWT- 20 | 套 | 3 | 2.7224 | 8.1672 | 90日 |
| 弯曲试验机 | 新维特 | XWT- 40B | 套 | 1 | 2.158 | 2.158 | 90日 |
| 其他基础力学实验设备 | 新维特 | XWT-DD | 套 | 2 | 0.0996 | 0.1992 | 90日 |
| 基础检测实训设备 | 新维特/建财博创 | XWT-3000/建筑云课v2.0 | 套 | 4 | 6.225 | 24.9 | 90日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元,大写(壹佰伍拾伍万捌仟壹佰零贰元整);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所有各项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权属清楚,且不得有其它任何权利瑕疵(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瑕疵等)。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和技术参数等具体要求。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9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天内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7日内全部完成(包括安装调试)并经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交货验收时须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
甲方指定交货地点为:点击登录查看。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 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15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
进入 30 天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或退(换),试用期结束后 30 日内完成最终验收并签署验收报告;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验收标准:本项目甲方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甲方签署书面验收报告之日视为正式验收日。
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4、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 号)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1、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
五计算,人民币¥77905.1元,大写:柒万柒仟玖佰零伍元壹角;
2、合同签订后,收到相关报账资料并审核通过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人民币¥623240.8元,大写:陆拾贰万叁仟贰佰肆拾元捌角。货物到货,收到相关报账资料并审核通过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00%,人民币¥779051元,大写:柒拾柒万玖仟零伍拾壹元整。项目实施完成并经验收合格后,收到相关报账资料审核通过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0%,人民币¥155810.2元,大写:壹拾伍万伍仟捌佰壹拾元贰角。
3、履约保证金退还时间:验收合格后,甲方在接到乙方通知、退付申请、验收报告等相关凭证资料并审核通过后一年内一次性无息退还至乙方,支付价款人民币¥77905.1元,大写:柒万柒仟玖佰零伍元壹角;乙方履约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六、售后服务
1、要求提供一年质保与上门维护(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维护内容包括设备的日常维护,系统升级与调试,技术支持等上门服务;
2、提供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的所有售后服务工作;
3、提供7×24小时热线服务,接到甲方报修通知30分钟内做出明确响应和安排。如需现场服务的,具有解决故障能力的工程师在72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操作人员误操作导致的故障需要用户承担修理费用),如产品经乙方2次维修后仍不能达到甲方正常使用标准的,乙方应负责更换为全
新的合格产品,质保期内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应就产品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甲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产品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对甲方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甲方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5、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乙方指派人员相关信息:
姓名:刘崇杉 电话:**** 邮箱:****@qq.com。
七、违约责任
- 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数量、包装、规格、品牌、质量等与合同约定不符的,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作为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约定由乙方承担逾期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更换、补足或更换、更换补足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30%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
- 乙方对其交付产品的质量承担保证责任,因产品生产工艺或材料缺陷等原因发生质量问题的,无论产品的质保期是否经过,均由乙方承担责任,赔偿由此给甲方、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 乙方保证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无负担,包括但不限于货物所有权和知识产权瑕疵及担保等权利负担,否则应当按合同总价的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因乙方违反本款约定产生纠纷的,由乙方负责解决并赔偿
- 乙方应当支付给甲方的违约金、赔偿金,甲方有权利从未支付的货款中或履约保证金扣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进行追偿。
- 按合同约定甲方选择解除合同,自甲方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起合同解除,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甲方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乙方应当在合同解除后10日内退还甲方支付的所有费用(如有),自费运回所交付的全部货物并付清违约金、赔偿金。
- 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甲方向第三人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及甲方为索赔支出的全部费用(含律师费、诉讼费)
八、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可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九、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盖章)
乙方:四川建财博创科技有限公司(盖章)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____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____
地址:龙泉驿区****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
|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 | 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温江天府支行 |
| 账 号:5**** 5009 1139 | 账 号:****9125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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