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五)
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
秩序维护服务临时秩序维护作业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依据《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秩序维护服务临时秩序维护作业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执行。评分采取倒扣分制,考核结果在当年度服务结束后通报。
二、考核情况与临时秩序维护服务经费挂钩。
三、考核扣分在10分以内(含10分)的足额支付。
四、考核扣分在10分以上,每比10分增加1分扣除临时秩序维护服务经费500元。
五、若扣除金额大于或等于当年度据实结算的临时秩序维护服务经费,甲方有权不支付当年度临时秩序维护服务经费。
六、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成都大熊猫繁育研究基地都江堰野放繁育研究中心。
七、本办法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对乙方及其派驻现场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拘束力并应严格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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