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网络视觉训练服务合同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供应商(乙方):成都智润慧科技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采购的相关文件,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采购的相关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国儿童青弱视发病率不断攀升,由上世纪的3%发展到目前的7%,其中有约30%因未能及时治疗而成为终身的低视力人群。我市约有200万儿童,根据发病率预计约14万弱视儿童。为了更好地服务患者,点击登录查看眼科拟提供家庭弱视治疗方案,即经眼科医师检查后为患儿量身定制相应治疗方案,患儿可购买家用版训练软件或弱视治疗仪,按医嘱在家定时定量训练、定期复诊。
第二条 合同期限
本项目有效期叁年,项目有效期自****至****止;合同一年一签,甲方对乙方年度服务评价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合同。本次签订第一年合同,本次合同期限:自****至****止。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乙方提供用于儿童弱视的分级检查与治疗软件并指导患者使用。
2、软件包含相应的检查模块和训练模块(具体模块详见招标文件参数)。
3、产品如遇顾客质量投诉,乙方应在1小时内给予回答,并依据投诉的状况确定处置办法;
4、因顾客投诉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5、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的一切责任及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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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具有完好的外包装、配件、保修卡等的产品承诺退换货;
7、甲方在正常使用的状况下(非人为故意破坏的状况)出现软件质量问题,投标供应商应在24小时内维护、更换,确保用户的正常使用。
8、乙方须提供每天8:30-12:00和13:00-17:00驻场服务保障,根据采购人需要协助配合进行专业技术服务。投标供应商派出的驻场人员的住宿、就餐、医疗、工伤、意外保险、治安等相关问题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与费用。甲方仅约定服务标准,不参与、不干涉供应商人员排班及内部用工管理,若因乙方用工不合规、不合法引发的劳动仲裁、行政处罚等,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负责对使用者进行完整的训练使用方法讲解。并跟进患者训练情况。解决使用者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0、乙方派出专职人员的岗位设置:以采购人安排为准。
11、乙方派出专职人员的工作时间:早上8:30-17:00。
12、乙方保证其服务人员遵守采购人管理制度和规定,并服从甲方或甲方授权人员的管理。如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认为专职人员不符合要求的,可要求乙方进行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内更换相关人员。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患者按医嘱在甲方交费购买治疗次数后,甲方以每次治疗14元的价格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年支付限额300万元。目前该项目医院收费编码为****000,收费价格为22.88元/次,如果因国家政策收费政策调整,医院收费降低了,与乙方的结算价格也按照相应比例降低。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4.2.1按季度据实结算,季度结算金额=该季度训练次数×中标单价。采购人每季度根据训练次数核查准确后,由供应商出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进行结算。采购人在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发票金额的100%。年度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年度预算金额300万元。
4.2.2办理结算时,乙方应当在甲方支付前,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保证票物相符,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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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3乙方的账户信息:
户名:成都智润慧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行成都青羊万达支行
账号:****19224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乙方变更账户信息及联系方式应在变更后3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否则,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4.2.4本合同支付年度限额300万元/年,超过年度限额的服务费用甲方有权不支付。当预计年度服务总费用达到合同年度支付限额前一个月乙方应知会甲方并在达到年度限额时主动停止合同相关服务。超过年度限额后乙方如果没有停止相关服务,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2.5 甲方仅支付合同有效期内的服务费用,超过合同有效期的任何费用甲方有权不支付。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按合同服务总金额10%扣除服务费,三次考评未达到甲方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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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及质量提供服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乙方有为甲方保密的义务,在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授权前提下,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外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泄露甲方委托治疗的项目、治疗的内容、治疗的结果。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终止而停止。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相关信息泄露的,乙方除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外,还应当向甲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6、乙方应严格按照300万元/年的年度服务金额限制,控制服务次数及服务金额。医院有权不支付超过年度限额部分的服务费用。
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限内按照相应治疗规范提供网络治疗服务,并对其提供的任何数据及报告的真实、合法、有效性负责,因数据或报告内容错误造成任何不良后果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3、如乙方不能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要求进行整改,经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50000元。
4、因乙方产品质量问题发生投诉或纠纷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合同履行期间累计发生3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补足。
第十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
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3、本合同履行中如有任何一方违约,那么守约方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而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公告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需经双方协商认可并签署书面的补充合同予以确定,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3、存在以下情形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在本合同期间,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单次损失超过人民币1万元的。
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10%违约金,违约金补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予以补足。
(2)本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可以自行开展委托事项,而不再需要委托乙方开展的,乙方同意甲方终止本合同全部或部分项目的委托,且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并签署书面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5、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 叁 份,乙方 壹 份,财务部门备案 壹 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 乙方:成都智润慧科技有限公司 |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____ |
| 地址:成都市**** |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
| 户名:点击登录查看 | 户名:成都智润慧科技有限公司 |
| 开户行:中信银行成都青羊支行 | 开户行:农行成都青羊万达支行 |
| 账号:******** | 账号:****19224 |
| 税号:****279116 | 税号:****MA7JBK247Y |
| 电话:**** | 电话:**** |
| 邮编:610091 | 邮编:61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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