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职工误餐(中餐)服务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点击登录查看职工误餐(中餐)服务项目:
中标人:南京市建邺区七日快餐店 其他类型投标报价:460元/人/月
二、其他:
详见公告附件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点击登录查看。
四、联系方式
| 类别 | 内容 |
|---|---|
| 招标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 | 南京市**** |
| 联系人 | 黄主任 |
| 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
| 招标代理机构 | 点击登录查看 |
| 地址 | 南京市**** |
| 联系人 | 王延之 |
| 电话 | **** |
|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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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职工误餐(中餐)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南京市建邺区七日快餐店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
成交充值金额:人民币肆佰陆拾圆/人/月(¥460元/人/月)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职工误餐(中餐)服务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供应商以快捷餐饮的形式为采购人提供职工误餐(中餐)服务
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服务时间:两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亮、吴文明、黄敏(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代理服务费按江苏省政府采购协会****印发的《江苏省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明确的采购代
理常规服务收费指导价的基础上按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签订的委托代理协议中的折扣为准。
收费金额:人民币柒仟圆整(¥7,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点击登录查看组织的项目编号为 ****,点击登录查看职工误餐(中餐)服务项目(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的中小微企业承接。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 点击登录查看职工误餐(中餐)服务项目(标的名称),属于 餐饮业 行业;承接企业为 南京市建邺区七日快餐店(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8 人,营业收入为 150 万元,资产总额为 30 万元,属于 小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本项目所属行业在此约定为: 餐饮业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3.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做相应扣除。)
供应商全称(加盖公章): 南京市建邺区七日快餐店
日 期: ****
信息来源:http:****
当前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