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2026-2029年度城区绿化养护及补植服务项目
政府采购合同(二包)
招标单位: 点击登录查看
中标单位: 甘肃洁升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 甘肃斯睿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点击登录查看2026-2029年度城区绿化养护及补植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甲方(需 方): 点击登录查看
乙方(中标方): 甘肃洁升环境产业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2026-2029年度城区绿化养护及补植服务项目(二包)
- 项目地点:金张掖大道北段、金张掖大道北段西南角、东盘旋南北三角地、堤坝三标、金城路、中轴路-丰乐路、国道312线东出口
- 项目内容:补植及养护(详见《招标文件》)
- 乙方项目负责人:乙方委托 陈华 为该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处理该项目实施有关事宜。
二、项目承包范围
- 绿化工程招标文件项目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绿化工程范围内挖换土方、种植土的人工整理、苗木补植;
- 苗木的养护管理,保证养护期内苗木、地被植物正常生长,并保持良好的景观效果。
三、 合同工期
- 养护期:养护期自移交之日起36个月养护(各街路绿地养护期以实际养护为准)。
- 补植时间:****前完成补植工作。
- 非经甲方同意,否则工期不予顺延。
四、项目价款及付款方式
- 合同价款:中标金额:大写:贰佰伍拾玖万伍仟玖佰壹拾玖元伍角壹分人民币(¥:****.51元)。
- 项目决算:根据公开招标中中标人投标文件报价明细表中各项单价以及最终验收后的工程量进行决算。项目因建设需要变更的以招标单位现场签证为依据进行核算。
- 付款方式:项目结束后,乙方提供有效结算票据和相关附件,项目款在项目验收合格财政资金到位后支付。
五、项目质量要求
本项目由甲方负责对园林绿化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理(监督),乙方中标项目内容清单所包含项目与以下项目质量要求相对应。
(一)土方工程
- 土方挖运平整:中标单位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环境保护要求进行土方外运和防护工作,挖运土方(或含土、砂石、建筑垃圾)须自行找地方进行处理或掩埋,招标人不负责外运土的堆放安置。乙方因土方翻挖、拉运或堆放不合理产生的纠纷,或不符合环保要求而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而影响进度的,由乙方承担责任,招标人概不负责。乙方因违反环保要求给甲方造成重大影响时,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 土方来源由乙方自行提供,供应的土方必须为耕种三年以上的偏酸性或中性耕作土(PH值6-7.8),土源须经甲方实地查看后方可使用。工程开挖和土方覆盖按照甲方提供的图纸或甲方现场技术人员
要求进行,工程验收时甲方规定的土层厚度内不能有杂物或建筑垃圾等。
(二)绿化栽(补)植
1.严格按照技术规范及图纸要求组织施工。工程质量应符合《城市****
2.苗木规格要严格遵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要求,树形完好,无病虫害,根系正常,要求带土球的,土球应完整达标,苗木产地应于本地域气候环境相符,购进苗木需提供检验、检疫报告等。
3.各类植物的栽植位置必须与图纸相符,符合设计要求,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栽植苗木,苗木间距按图纸或甲方要求进行施工,各类苗木要适当修剪,要体现园林绿化的艺术特色;所有苗木带土球栽植,适当疏剪保持树形。
4.绿地苗木栽植,成活率达到100%。乙方须对未成活的苗木适时进行补栽。
(三)养护管理
1.养护管理要求:参照《甘肃省城市园林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养护类别和等级与招标文件清单规定一致,严格按照《点击登录查看绿地养护管理制度》(甘区****
理达不到标准要求,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并自行组织人员作业,所发生费用及死苗更换养护费用都由乙方负责,并从结算款中扣除。
2. 合同期内,乔灌木无缺株。保存率及补植成活率以100%计算,乙方要对未成活的苗木适时进行补栽。缺少部分在合同期满后养护费用结算中扣除。
3. 合同期内,乙方负责灌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的使用与日常维护,合同期内保障设施设备完好无损。采用水泵抽取中水、地表水作为灌溉水源的养护区域,乙方每年需在甲方工作人员监督下开展不少于1次水泵检修维护;冬季来临前,为避免水泵冻裂损坏,乙方须将水泵拆除并妥善保养保管,拆除、保养、保管、安装、复位等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合同期内,灌水期间应做好巡查巡护工作,因乙方巡护不到位造成管网漏水、水表异常空转、水泵等设施损坏由此产生的水费、维修费及相关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4、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养护绿地内的绿地保洁工作,包括绿地内垃圾桶的清理工作,要做到“定人定岗,专人负责”,定期清理。
六、项目验收
- 验收申请报告: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45天内书面向甲方相关股室递交书面验收申请报告。
- 项目验收:甲方在收到验收申请后30天内组织人员对完成的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并进行决算。甲方在验收时,须对乙方管护范围内的管网、水电等基础设施一并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移交甲方管理。
- 含有土方及管网工程的一次性完成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进行决算;养护服务按年度验收并进行结算;含绿化栽(补)植的于合同
期满后进行验收,以最终成活数量进行结算。
七、其他责任与义务
- 甲方负责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及周边的关系,确保工程顺利开工,因施工场地的问题造成乙方无法正常施工的,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
- 甲方负责确定水源点或水源接口,保证乙方正常用水;无水路管网地段由乙方自行组织水车浇灌。所产生的水电费或水车费用均包含在养护费用中。水车采取“一车一卡”制度,乙方所使用水车须在甲方处备案后方可办理水卡,备案后不得随意更换。同时,为确保灌水质量,水车浇灌时禁止同时使用一个以上的出水口浇灌。
- 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延期验收、不履行合同或提出合同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 乙方提供的苗木品种、规格、颜色等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如乙方不能继续履行合同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 因苗木、地被质量不合格或工程全过程存在的问题引起甲方投诉,或造成人身伤害及其他财产损失的,除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乙方责任外,乙方5年内不得参加点击登录查看任何项目的实施。
- 在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工程质量不符合技术要求,甲方及技术人员有权要求停工、返工、罚款直至中止施工合同,甲方通知中止合同三天后,甲方即可自行安排工程施工。由此产生工期推迟或增加费用,由乙方承担。
- 严格按照合同工期施工,因乙方原因违反了合同工期要求的,每延误一天处罚工程总造价的5000元。根据进度计划,甲方有权对工
程进度进行综合分析、评定,确定乙方无法按时完工的,甲方有权中止合同,安排其他中标人候选人施工,并不再支付已产生的工程费用。
8. 乙方有独立组织施工的权利,在施工过程中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工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须经甲方认可,不得偷工减料。施工过程中损毁的路面、道牙、供水等设施均由乙方无偿修复或更换。
9. 乙方负责施工的现场管理,施工中要集中人力,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完工,不得拖延,施工过程中因进入、外运产生的垃圾应随时清扫,保证场地清洁。工程开工前要树立安全警示牌、拉警戒线、做围挡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否则不予开工,若乙方强行开工并引发安全事故,所有安全事故责任,经济赔偿及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
10.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做好地上市政设施及地下埋压物(如电缆、光缆等)的保护工作,若造成损毁或损坏,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须在签订合同时同时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不得拖欠劳动者工资及物料款,造成的纠纷由乙方负责,以上所述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并解除合同,直接从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发。
12. 因设施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时,以张掖市甘州区市技术监督局或其指定的技术单位出具的质量鉴定结果为准。
13. 乙方不得擅自更改中标项目的品种、质量标准及规格要求,否则视为违约,除不予支付苗木供应款外同时承担违约责任。
14. 乙方不得将其承包的工程转包给他人。如甲方发现乙方将工程进行转包,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不予结算前期产生的一切工程费用,乙方无条件退场,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 其他违约行为,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承担责任。
八、安全责任 -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 乙方应加强施工作业安全管理,特别应加强易燃、易爆材料、火工器材、有毒与腐蚀性材料和其它危险品的管理。
- 乙方应对其履行合同所雇佣的全部人员的工伤事故承担责任。
- 违反安全文明施工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导致主管部门处罚费用由乙方负责,不符合环保要求而被有关部门责令停工而影响进度的,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承担。
九、违约与争议
(一)合同解除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政府工作安排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
(2)因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包括因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故不履行合同。
(3)管护单位须按时限要求办结智慧城管信息平台派发的案件,不得发生逾期,逾期第一起罚款500元,逾期第二起罚款1000元,逾期三次罚款5000元,且点击登录查看有权直接解除管护合同。
(4)未经点击登录查看批准,新立广告牌、新建建筑物等毁绿占绿行为,由管护单位负责清理,并承担清理和恢复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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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擅自允许违法占用绿地的行为,一次性处罚10000元,并直接解除合同。
(5)乙方存在不按照甲方技术人员要求开展管护作业,或工作人员态度恶劣、多次辱骂甲方工作人员;管护路段处罚、作业验收不合格累计达5次及以上情形的,点击登录查看有权单方解除养护管理合同,不再支付前期产生的任何费用。
2.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将自有机械设备和人员撤出施工场地。
(二)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无故不履行合同,且造成合同解除的,需向对方赔付工程总造价 5 %的违约金。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解除的,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友好协商解决。
十、其它
1.因施工地段及工程实施的时限要求,具体工程量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做略微调整,具体工程量以验收确定的数量为准。
2.乙方必须按合同签订确定的时间按时开工,按有关技术要求抓好进度,确保完成当年计划任务。
3.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4.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另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十二、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代理机构执贰份。
甲方(公章):
单位负责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张少振
签约时间:****
农民工工资支付承诺书
我公司承建的点击登录查看2026-2029年度城区绿化养护及补植服务项目(二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甘肃省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问责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工程建设活动。为维护市场秩序和农民工合法权益,提高社会诚信度。我企业郑重承诺做到:
一、不将工程劳务违法分包、转包给无资质的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按规定与录用的每位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标准和结算时间等;
二、将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发放到包工头等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
三、认真履行企业在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
- 对承建的项目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承担全部的支付责任,对项目分包企业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承担监管责任,对分包工程发生的农民工工资负有直接支付责任,对上述拖欠工资且拒不支付的,由我公司先行垫付;
- 坚持诚信原则,不为任何单位组织或个人开具虚假清欠证明,否则承担全部责任。
四、若因安全、群众上访、拖欠农民工工资、媒体曝光等问题给采购单位造成社会负面影响,我公司自愿承担由此
引起的一切损失。采购单位同时可将工程款通过劳动仲裁大队直接发放给农民工,并报劳动仲裁大队备案不予开具欠薪证明。
特此承诺,本承诺书一式陆份,甲方伍份,乙方壹份。
施工企业(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 支少振
联系方式:1586038817
2026年 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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