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第九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安徽展区综合服务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麦金利文化旅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中标(成交)金额贰拾伍万捌仟元整(258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名称 | 第九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安徽展区综合服务项目 |
| 服务范围 | 第九届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安徽展区综合服务,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 服务时间 |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展示结束 |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詹义安、刘小秧、张雪冬(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规定收取。收费金额:45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点击登录查看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蜀鑫路69号606室,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合肥市****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
联系方式:韩工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 话:****
十、附件
公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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