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审批一体化平台(2026年度运维)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 1 | 投标总报价(元):249000(元) | 北京民科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瑞达大厦8楼F809(北京市**** | 83.8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审批一体化平台(2026年度运维) |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审批一体化平台(2026年度运维)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具体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孟坚,张海兵(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苏兴国,邵秀芬,沈丹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代理服务费以中标金额为计算基数,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按以下费率标准收取:30(含)以下部分:费率0.9%;30(不含)-100之间部分:费率1.35%;100-500之间部分:费率0.72%;500-1000之间部分:费率0.405%。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24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1)供应商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质疑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出。(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承接服务的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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