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沥青废料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沥青混凝土拌合车间工程成交公告
(招标编号:****)
一、中标人信息:
标段(包)[001]点击登录查看沥青废料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沥青混凝土拌合车间工程:
中标人:河南弘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格:394.7868 万元
二、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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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
2、采购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沥青废料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沥青混凝土拌合车间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 年 10 月 10 日;
5、评审日期:2026 年 10 月 22 日;
二、成交情况
|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成交金额 | 单位 |
|---|---|---|---|---|---|
| **** | 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若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河南弘丰路桥工程有限公司 | 河南省南阳市**** | ****.00 | 元 |
| 序号 | 名称 | 采购范围 | 采购要求 | 计划工期 | 质量 |
|---|---|---|---|---|---|
| 1 | 点击登录查看沥青废料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项目沥青混凝土拌合车间工程 | 竞争性磋商文件、图纸(若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合格 | 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 | 合格 |
三、评审专家名单
秦苗(评委会主任)、徐东平(采购人代表)、肜晓坤。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河南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豫招协〔2023〕002号文规定收取。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成交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谢绝口头、电话、传真、邮寄、电子邮件等形式)向采购人及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相应的书面证明材料,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名称: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阳市****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南阳市****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
三、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阳市****
联系人:田先生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南阳市****
联系人:张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张敏(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盖章)
信息来源: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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