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点击登录查看
签订时间:****
招标人(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投标人(乙方):四川致新汇聚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点击登录查看学生活动中心建设项目(第一期)(第二次)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一、合同货物
|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总价(元) | 随机配件 | 交货期 |
|---|---|---|---|---|---|---|---|---|
| 1 | 引导台(定制) | 定制 | 1 | 台 | 21800 | 218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2 | 荣誉墙(定制) | 定制 | 1 | 项 | 6700 | 67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3 | 饮水机-1 | MY-L807 | 1 | 台 | 440 | 44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4 | 运动地胶(定制) | 定制 | 288 | ㎡ | 320 | 9216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5 | 橡胶地垫(定制) | 定制 | 80 | ㎡ | 420 | 336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6 | 创业俱乐部文化展板(定制) | 定制 | 52 | ㎡ | 500 | 260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7 | 茶艺台(含椅子)(定制) | 定制 | 10 | 套 | 2700 | 270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8 | 多功能桌椅(定制) | 定制 | 8 | 套 | 1660 | 1328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备注 | 交付期限 |
|---|---|---|---|---|---|---|---|---|
| 9 | 书架置物架(定制)-1 | 定制 | 18 | 组 | 900 | 162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10 | 三间特色坊文化展板 | 定制 | 48 | ㎡ | 490 | 2352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11 | 书架置物架(定制)-2 | 定制 | 6 | 组 | 900 | 54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12 | 休闲桌椅(定制) | 定制 | 6 | 套 | 800 | 48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13 | 遮阳伞(定制) | 定制 | 4 | 个 | 1250 | 50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14 | 饮水机-2 | MY-L807 | 1 | 台 | 440 | 44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15 | 定制书柜 | 定制 | 2 | 组 | 3600 | 72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16 | 定制休闲桌椅 | 定制 | 4 | 套 | 2300 | 92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17 | 置物架展示架(定制) | 定制 | 6 | 组 | 900 | 54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18 | 多功能桌椅一套(定制) | 定制 | 4 | 套 | 1600 | 64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19 | 共青团之家展板 | 定制 | 30 | ㎡ | 470 | 141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20 | 饮水机-3 | MY-L807 | 2 | 个 | 440 | 88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21 | 校团委展板 | 定制 | 26 | ㎡ | 460 | 1196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22 | 窗帘(定制) | 定制 | 80 | 米 | 290 | 232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23 | 综合环境提升(定制) | 定制 | 1 | 项 | 93200 | 932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 24 | 党建场景交互体验模块(定制) | 党建场景交互体验模块 | 1 | 套 | 24000 | 24000 | /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 |
二、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柒万壹仟捌佰捌拾整,即RMB¥47188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
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三、质量要求
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3、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送交货物成品样品给甲方确认,在甲方出具样品确认书并封存成品样品外观尺寸后,乙方才能按样生产,并以此样品作为验收样品;每台货物上均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标志。
4、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5、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四、交货及验收
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60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5天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15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使用,并且最迟应在****前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
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
(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2日进入试用期。试用期为3天;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期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日内完成最终验收。
(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
(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
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
(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
3、货物安装完成后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
5、如货物经乙方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进行。
五、付款方式
- 合同总价为¥471880.00元(大写:肆拾壹万柒仟捌佰捌拾整);该合同总价为固定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的供货、包装、运输、安装、调试、培训、利润、保险、售后服务、税费等与完成本项目有关的所有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 合同预付款:采购合同签订后,供应商提供等额的票据凭证资料,达到付款条件起10日,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0%;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捌仟柒佰伍拾贰元整,即RMB¥188752元
- 合同尾款:乙方将货物运输到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毕且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后,自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符合甲方财务要求且合法有效完整的等额完税发票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百的合同总金额的60.00%;人民币大写贰拾捌万叁仟壹佰贰拾捌元整,即RMB¥283128元
- 乙方未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合法有效完整的等额完税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任何逾期付款的责任。
- 乙方指定收款账户:
公司名称:四川致新汇聚科技有限公司
纳税人税别号:****MA6AFXRY9Y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象支行
帐 号:8**** 0759 796
公司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六、售后服务
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壹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响应到场,48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甲方负担。
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甲方联系售后服务联系人:陈传顺 ****。
七、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____的违约金。
(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____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____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
(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
(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20天内无
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给甲方。
(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
八、履约保证金
1、乙方成交后签订合同前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向甲方缴纳合同金额 5%的履约保证金,金额为 23594 元,大写:(贰万叁仟伍佰玖拾肆元整);
2、合同期间,因乙方不能正常履行合同义务或中途自行提前解约,对其缴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不予退还的情形执行;
3、乙方在合同期间正常履行合同义务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验收合格后 10 日内无息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23594 元,大写:(贰万叁仟伍佰玖拾肆元整)。
九、争议解决办法
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2、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叁份,乙方壹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各壹份。
| 甲方(盖章):点击登录查看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阿坝州**** 电话:**** 日期:2026年 10月 21日 |
乙方(盖章):四川致新汇聚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签字):向光英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电话:****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万象支行 开户账号:8**** 0759 796 日期:2026年 10月 2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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