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
三、中标(成交)信息
| 序号 | 标项名称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金额) | 备注 |
| 1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通用型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 北京西路819号20楼 | 96.74 | ****.00元 | 无 |
| 2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增强防护型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 | 上海市**** | 92.48 | ****.00元 | 无 |
| 3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交通执法型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 上海市**** | 90.4 | ****.00元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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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包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通用型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通用型 | 详见采购文件 | 满足相关要求 | 24个月(****-****) | 详见采购文件 |
| 2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增强防护型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增强防护型 | 详见采购文件 | 满足相关标准 | 24个月(****-****) | 详见采购文件 |
| 3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交通执法型 | 手持式智能警务终端—交通执法型 | 详见采购文件 | 满足相关标准 | 24 个月(2026 年11 月 1 日-2028 年10 月 31日) | 详见采购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葛万成,高爱国,闫峥,管晓明,濮立松,张小旭,史业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单位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规定的服务类招标收费标准和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要约进行收费。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76219.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推荐理由: 包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在项目方案,数据与信息安全,针对本项目的适配性较好。故推荐本包件排序第一的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为中标人。
包二: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在项目方案比较合理科学,数据与信息安全,针对本项目的适配性较好。根据中标原则,推荐本包件排序第二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为中标人。
包三: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在项目方案比较合理科学,数据与信息安全,针对本项目的适配性较好。根据中标原则,推荐本包件排序第三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上海有限公司为中标人。
评审专家名单:葛万成(组长),高爱国,濮立松,张小旭,史业清,闫峥(采购人代表),管晓明(采购人代表)
如对本次中标结果有异议,请于中标结果公布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点击登录查看(上海市****
在此,点击登录查看和点击登录查看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文件附件:
2.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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