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
项目名称:高台县2026年度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编制第二次
委托方(甲方):点击登录查看
受托方(乙方1):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受托方(乙方2):张掖市土地规划勘测院
签订地点:______ 甘肃省高台县
签订日期:______ 2026年10月
技术合同
甲方(委托方):点击登录查看
地址:高台县****
联系人:闫明
联系电话:****
乙方1(联合体牵头方):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
联系人:赵康
联系电话:****
乙方2(联合体成员方):张掖市土地规划勘测院
地址:张掖市****
联系人:李海霞
联系电话:****
根据甲方“高台县2026年度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编制第二次”采购结果,乙方1、乙方2联合体(以下简称“乙方”)为最终成交方,共同承担本项目相关技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方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共同订立本合同。
一、工作原则
甲、乙双方应本着密切协作、精心组织、保证质量、按期完成的原则开展工作,重大事项需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二、工作依据
- 政策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9年);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
(4)《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86号);
(5)《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通知(试行)》(自然资发〔2022〕142号);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土空间规划城市****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体检评估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5〕20号);
(8)《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6〕1号);
(9)《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要素保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38号);
(10)《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全省国土空间体系并监督实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甘办字〔2020〕57号);
(11)《甘肃省自然资源厅甘肃省生态环境厅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甘肃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甘资发〔2024〕130号);
(12)《甘肃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版)〉的通知》(甘资发〔2025〕125号);
(1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标准规范。
2. 相关技术要求和数据基础
(1)《高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2)《高台县2024年度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报告》;
(3)高台县“十五五”相关专项规划及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4)最新年度国土变更调查、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法定数据成果。
三、工作内容
按照《甘肃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甘肃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实施方案审查要点(试行)》,开展高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工作。核心工作内容包括:1.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体检补充评估;2.高台县2026年度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3.数据库建设等工作。
具体任务分配如下:
乙方1承担:各级汇报、项目整体统筹、城镇开发边界优化调整、中心城区****
乙方2承担:数据库建设、耕林专项规划落实和优化调整工作、配合完成项目库优化梳理,共同调研、踏勘座谈和成果打印等工作。
(3)动态维护:按照《甘肃省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方案编制指南》要求,围绕筑牢空间基础、优化国土空间格局等6个方面,开展三条控制线、规划分区、重点建设项目清单修改,编制规划动态调整完善方案。
四、项目工期及成果验收
(一)工期
合同签订且甲方资料提交齐全后,乙方按照省、市级节点要求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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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审稿编制,审查通过后按照相关审核部门要求的时间节点提供最终成果。因甲方延期提交资料或延期支付技术服务费用的,乙方向其交付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二)主要成果
《高台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补充报告》、《高台县2026年度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动态维护方案》和成果数据库,完成后提交纸质成果5套,数据库(光盘)1套。
(三)验收
- 验收方式:项目成果验收由甲方组织实施,乙方负责验收中的汇报、验收材料准备等相关工作,负责解释项目执行中的有关技术问题,按规定参加有关的技术审查,并根据审查结论对项目成果修改完善。
-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自乙方提交最终成果后的30天,若在此期间内甲方既未验收,又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甲方验收合格。
五、合同价格及支付方式 - 合同总价(含税):人民币捌拾玖万元整(¥890000.00元)。合同费用中包含报告调研费、编制费、制图费、税费、专家评审费。
- 合同费用分配:本合同任务分配按照乙方两家单位的业务特长分工,费用分配体现按劳分配原则,其中乙方1工作报酬为人民币陆拾陆万柒仟伍佰元整(¥667500.00元),占合同总额的75%,乙方2工作报酬为人民币贰拾贰万贰仟伍佰元整(¥222500.00元),占合同总额的25%。
- 支付方式:甲方采用分期支付方式,按照以下节点分别向乙方1和乙方2支付工作报酬。
(1)本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乙方1¥20.025万元,乙方2¥6.6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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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果通过市级审定后30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即乙方1¥20.025万元,乙方2¥6.675万元。
(3)成果通过省级审定后30日内,甲方付清合同尾款,即合同总价的40%,即乙方1¥26.7万元,乙方2¥8.9万元。
4.发票开具: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按照甲方财务要求提供等额增值税发票。
六、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指派一名熟悉项目情况的人员负责与乙方保持联系,协商解决有关该项目涉及的技术问题,并配合编制中的其它事宜。
2.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开展工作所需的基础资料和工作底图(含电子文件),如乙方需要补充完善资料,甲方按乙方提供的清单及时提供。确因客观原因造成资料欠缺的,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寻求可以满足工作需要的其他途径。
3.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数额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费,保证乙方工作的正常开展,按期完成。因甲方资料不齐全或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不接受或逾期接受工作成果的,已支付乙方的报酬不得追回,且未支付的报酬甲方应当继续支付。
4.乙方应严格遵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技术要求进行工作,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限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完成合同规定的工作任务,在本合同规定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工作成果,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实用性负责。
5.甲、乙双方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测绘成果和资料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对成果和资料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确保涉密地理空间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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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地理信息系统的安全保密,防止失泄密事件,防范非法使用行为。本条款规定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继续有效。
七、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相关条款。若单方面终止合同,由终止方负责赔偿合同总费用的10%。
2.由于甲方的原因,基础资料不能及时提交、资金不到位等,造成乙方停工、窝工或不能按时提交成果资料的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不按合同规定的付费阶段付费,乙方有权终止报告编制,有权不参加评审会。
3. 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每逾期一日,按未支付合同价款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4.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成果资料,每超一日,应减收甲方1‰的工作费用,最高不超过合同总价的20%。
5.由于乙方提供的成果资料质量不完善,乙方应无偿给予补充完善。
6.甲、乙双方应妥善保管对方提交的报告书、文件、成果等技术资料,未经提交方同意,不得复制、泄露或转让用于本合同之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应负相应法律责任。
八、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对任何超出当事人的合理控制范围之外的,并非是由于当事人的不作为而引起的疏忽而造成的损失都不承担任何责任。这种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出口控制法律法规)、经营中断、火灾、战争、暴动、骚乱、罢工、无法取得产品、原材料和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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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服务、以及地震、风暴、严重水灾或其他自然灾害、其他天气原因和类似事件。
2. 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将情况在5日内通知对方,向另一方当事人提供发生不可抗力的证明,并积极配合对方将损失降至最小。
3. 不可抗力事件结束或其影响消除后,如本合同目的仍可实现,甲、乙双方应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或合同有关执行期间应相应延长。
九、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内容、解释或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平等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
-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甲、乙双方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甲、乙双方履行完本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之日终止。
- 遇有突发或需要及时处理的情况时,为避免造成更大经济损失,甲、乙双方可先采取合理措施,并于3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 因自然灾害以及国家计划或政策调整等不可抗拒的原因,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十一、其它
-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调一致,可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 本合同所有附件以及甲、乙双方对合同所作的变更文件、洽商纪要、信件及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等有关资料,都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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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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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署页
| 甲方信息 | 内容 | 乙方1信息 | 内容 |
|---|---|---|---|
| 甲方 | 点击登录查看 | 乙方1 | 甘肃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 陈立飞 |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 刘斌、张锋德 |
| 地址 | 高台县**** | 地址 | 兰州市**** |
| 联系人 | 闫明 | 账号 | ******** |
| 联系电话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金城支行 |
| 付款单位 | 点击登录查看 | 乙方2 | 张掖市土地规划勘测院 |
| 账号 |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 郭228 | |
| 开户银行 | 地址 | 张掖市**** | |
| 签订日期 | **** | 账号 | ****262 |
| 签订地点 | 张掖市高台县 | 开户银行 |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张掖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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