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开时间:27分钟前 | 公 开 人: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 |
| 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大农和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已于2026年10月27日9:30通过线下与网络会议结合方式召开,会上管理人提请债权人会议对《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进行表决。大农和公司无财产担保债权(含临时表决权额,不含劣后债权,下同)总额为25,394,412.25元,参加本次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共有18家(含临时表决权额)。本次表决的方式采用网络和书面相结合的方式,投票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3日18时整,管理人已对表决票进行统计,现将结果汇报如下: (一)《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 到会已投票表决的债权人共17家,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共17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4.44%,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金额为23,622,238.9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额的93.02%。到会未投票的债权人共1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5.56%,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金额为0元,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参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络投票或者提交书面表决票的,视为同意,故同意《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的债权人为18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3,622,238.9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的93.02%。 (二)《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 到会已投票表决的债权人共17家,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共17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4.44%,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金额为23,622,238.9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额的93.02%。到会未投票的债权人共1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5.56%,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金额为0元,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参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络投票或者提交书面表决票的,视为同意,故同意《财产管理方案》的债权人为18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3,622,238.9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的93.02%。 (三)《破产财产变价方案》 到会已投票表决的债权人共17家,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共17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94.44%,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金额为23,622,238.9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额的93.02%。到会未投票的债权人共1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5.56%,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金额为0元,根据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规则,参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网络投票或者提交书面表决票的,视为同意,故同意《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的债权人为18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其所代表的债权金额为23,622,238.9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金额的93.02%。 (四)《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到会已投票表决的债权人共17家,投同意票的债权人共17家,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债权人人数的100%,所代表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金额为23,622,238.96元,占无财产担保债权额的93.02%。 综上所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债权人会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通过,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二分之一以上。《关于采取非现场方式召开债权人会议及表决的方案》《债务人财产管理方案》《破产财产变价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由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第一次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特此公告。 四川大农和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二〇二六年十一月五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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