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合同(浙江川秀)
销售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2006年10月28日
签订地点:凉山州公安局
甲方: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乙方:浙江川秀服饰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供应相关货物有关事宜签订本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 供货要求
乙方提供的货物严格按照甲方指定的样品、货号、规格、颜色,并按照双方约定的单价、数量进行生产发货。具体货物名称、数量、单价、金额等如下:
单位:元
| 序号 | 报价内容 | 技术参数与性能指标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总金额 |
|---|---|---|---|---|---|---|
| 1 | 夏执勤服(文职) | 1. 材料名称:多异聚酯复合丝纱平纹布,2. 颜色:浅蓝色,3. 规格:聚酯纤维100%,4. 单位面积质量(g/m²):170±2, 5. 全幅宽(m):≥1.49 6. 密度(根/10cm)-经向:265±5,纬向:215±5 7. 断裂强力(N)-经向:≥1100,纬向:≥750 8. 水洗尺寸变化率(%)(4N方法洗涤、悬挂晾干)-经向:-1.5~+1.0,纬向:-1.5~+1.0 9. 总折痕回复角(度)*(垂直法):≥300 10. 起毛起球(级)(圆轨迹法、起毛10次,起球50次):≥4 11. 定力伸长率(%)-纬向:≥14 12. 洗后外观平整度(级):洗涤5次后≥3 13. 勾丝(级)-经向:≥4,纬向:≥4 14. 透气性(mm/s):≥430 15. 防紫外线性能-UPF:≥40,T(UVA)AV1%:<4 16. 色牢度(级)-耐皂洗A(1)-变色:≥4-5,沾色≥4-5 17. 色牢度(级)-耐汗渍-变色:≥4-5,沾色≥4-5 18. 色牢度(级)-耐摩擦-干:≥4,湿:≥4 19. 色牢度(级)-耐光、汗复合:≥4 20. pH值:4.0~8.5 21. 甲醛含量(mg/kg):≤75( 22. 其他未标明参数标准规范要求按《辅警服饰文职夏执勤服(试用稿)》标准执行 |
件 | 1586 | 45 | 713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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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合同(浙江川秀)
| 2 | 长袖制式衬衣(文职) | 1. 材料名称:多异聚酯复合丝纱平纹布 2. 颜色:浅蓝色 3. 规格:聚酯纤维100% 4. 单位面积质量(g/m²):170±2 5. 全幅宽(m):≥1.49 6. 密度(根/10cm)-经向:265±5,纬向:215±5 7. 断裂强力(N)-经向:≥1000,纬向:≥700 8. 水洗尺寸变化率(%)(4N方法洗涤、悬挂晾干)-经向:-1.5~+1.0,纬向:-1.5~+1.0 9. 总折痕回复角(度)*(垂直法):≥300 10. 起毛起球(级)(圆轨迹法、起毛10次,起球50次):≥4 11. 定力伸长率(%)-纬向:≥14 12. 洗后外观平整度(级):洗涤5次后≥3 13. 勾丝(级)-经向:≥4,纬向:≥4 14. 透气性(mm/s):≥400 15. 防紫外线性性能-UPF:≥40,T(UVA)AV/%:<4 16. 色牢度(级)一耐皂洗A(1)-变色:≥4-5,沾色≥4-5 17. 色牢度(级)一耐汗渍一变色:≥4-5,沾色≥4-5 18. 色牢度(级)一耐摩擦-干:≥4,湿:≥4 19. 色牢度(级)一耐光、汗复合:≥4 20. pH值:4.0~8.5 21. 甲醛含量(mg/kg):≤75 22. 其他未标明参数标准规范要求按《辅警服饰文职长袖制式衬衣(试用稿)》标准 执行 |
件 | 793 | 47 | 37271 |
| 3 | 单裤(文职) | 1. 材料名称:聚酯仿毛华达呢 2. 颜色:藏蓝色 3. 规格:聚酯纤维100% 4. 单位面积质量(g/m²):170±2 5. 全幅宽(m):≥1.48 6. 密度(根/10cm)一经向:380±2,纬向:310±2 7. 断裂强力(N)一经向:≥1500,纬向:≥800 8. 水洗尺寸变化率(%)(4N方法洗涤、悬挂晾干)一经向:-1.5~+1.0,纬向:-1.5~+1.0 9. 总折痕回复角(度)*:洗前≥300 10. 起毛起球(级)(圆轨迹法、起球600次):≥4 11. 勾丝(级)一经向:≥3,纬向:≥3 12. 色牢度(级)一耐皂洗A(1)-变色:≥4,沾色≥4 13. 色牢度(级)一耐汗渍-变色:≥4,沾色≥4 14. 色牢度(级)一耐摩擦-干:≥3-4,湿:≥3 15. pH值(氯化钾溶液萃取):4.0~8.5 16. 甲醛含量(mg/kg):≤75 17. 其他未标明参数标准要求按照《辅警服装文职单裤(试用稿)》标准执行。 |
条 | 1,586 | 57 | 90402 |
| 序号 | 名称 | 规格要求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 4 | 软式肩章(文职) | 按照《辅警服饰软式肩章(试用稿)》标准执行。 | 副 | 865 | 5.5 | 4757.5 |
| 5 | 内腰带(文职) | 按照《辅警服饰内腰带(试用稿)》标准执行 | 条 | 843 | 20 | 16860 |
| 6 | 夏执勤服(勤务) | 1.材料名称:多异聚酯复合纱平纹布 2.颜色:浅蓝色 3.规格:聚酯纤维100% 4.单位面积质量(g/m):170±2 5.其他未标明参数标准规范要求按《辅警服饰勤务夏执勤服(试用稿)》标准执行 |
件 | 140 | 51 | 7140 |
| 7 | 长袖制式衬衣(勤务) | 1.材料名称:多异聚酯复合纱平纹布 2.颜色:浅蓝色 3.规格:面料成分100%聚酯纤维 4.单位面积质量(g/m):170±2 5.其他未标明参数标准规范要求按公安部《辅警服饰勤务长袖制式衬衣(试用稿)》 标准执行 |
件 | 70 | 53 | 3710 |
| 8 | 单裤(勤务) | 1.材料名称:复合聚酯四面弹力平纹布 2.颜色:藏蓝色 3.规格:聚酯纤维82%±2,莱赛尔18±2 4.单位面积质量(g/m²):160±2 5.其他未标明参数标准规范要求按公安部《辅警服饰勤务单裤(试用稿)》标准执行 |
条 | 140 | 70 | 9800 |
| 9 | 套式肩章(勤务) | 按照《辅警服饰套式肩章(试用稿)》标准执行 | 副 | 119 | 4 | 476 |
| 10 | 执勤腰带(勤务) | 1.钎扣材料为压铸锌合金、螺钉材料为不锈钢,带体材料为高强弹力机织带构成。 2.颜色:钎扣颜色为哑光黑色;带体、带箍及缝纫线为黑色;颜色应符合标样。批产 品钎扣颜色与标样一致;带体颜色与标样相比,色差大于等于4级。 3.钎扣铜镀层厚度/μm:≥10,钎扣镀镍+黑铬层厚度/μm:≥8 4.钎扣耐盐雾腐蚀:48h表面无腐蚀。 5.带体与钎扣结合力/N:≥170 6.保险开关、按键耐用性:3000次后能正常使用。 7.带体耐皂洗色牢度/级:变色:≥4;沾色:≥4 8.带体耐摩擦色牢度/级:干摩:≥4;湿摩:≥4 |
条 | 120 | 18 | 2160 |
| 11 | 领带 | 按照《辅警服饰领带(试用稿)》标准执行 | 条 | 913 | 8 | 7304 |
| 12 | 丝织号牌 | 按照《辅警服饰丝织号牌(试用稿)》标准执行 | 个 | 600 | 1.5 | 900 |
| 13 | 丝织胸徽 | 按照《辅警服饰丝织胸徽(试用稿)》标准执行 | 个 | 342 | 1.5 | 513 |
| 14 | 大檐帽 | 按照《辅警帽大檐帽(试用稿)》标准执行 | 顶 | 50 | 35 | 1750 |
| 15 | 卷檐帽 | 按照《辅警帽卷檐帽(试用稿)》标准执行 | 顶 | 25 | 35 | 875 |
销售合同(浙江川秀)
| 序号 | 品名 | 标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金额 |
|---|---|---|---|---|---|---|
| 16 | 布面作训帽 | 按照GA283-2001标准执行 | 顶 | 55 | 18 | 990 |
| 17 | 领带夹 | 按照《辅警服饰金属帽徽(试用稿)》标准执行 | 个 | 922 | 2.5 | 2305 |
| 18 | 金属帽徽 | 按照《辅警服饰金属帽徽(试用稿)》标准执行 | 个 | 85 | 4.5 | 382.5 |
| 合计 | 258966 |
大写金额:贰拾伍万捌仟玖佰陆拾陆元整,小写:¥:258966.00元
注:1. 价格标准:以上面表格数量和价格为标准,含税票。部分产品有所调整,价格将有所变化
2. 交货标准:根据新式辅警着装标准执行,以公安部现行有效的公共安全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中的技术参数为验收依据。”、“乙方应在交货时随附每批次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或出厂合格证明。”
第二条 交(提)货地点和运费
乙方选择如下第(2)种交货地点和交货方式:
(1)货物由甲方自提,运费由甲方自行承担;
(2)乙方安排物流发出,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包装要求
包装要求:纸箱包装(外加编织袋),包装应采取防潮措施等,每件产品应独立包装并标注品名、规格、数量等。
第四条 验收标准、方法和货品退换货标准
<一>检验标准:甲方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标准进行验收。
<二>甲方收到货后,发现严重质量问题的,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在三日内回复甲方处理意见,否则甲方直接予以退货,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甲方在收到货物后无任何理由在七天内对质量等未提出异议者,视为货物质量合格,符合双方约定的各项标准和要求。甲方在质保期内发现的质量问题,如属于乙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隐蔽瑕疵,不受检验期限的限制,乙方仍应承担更换、退货责任。
<三>如甲方按前项约定直接退货的,退货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四>如甲方有更换商品尺码要求的,应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半小时内针对甲方要求进行响应,乙方同意甲方该要求的,因此所产生的运费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尺码不合适产品必须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免费提供服务,应自甲方提出需求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
第五条 交货时间
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时间内完成供货(供货周期:30个工作日),如延期交货,如交货不满足约定或延期交货等,每延期一天支付总货款的2‰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5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付款项并支付合同总金额2‰的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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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 货款结算方式
合同签订后,乙方根据招标文件要求供货时间内完成供货(供货周期:30个工作日),供货至采购人指定地点,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合法有效税率为13%的发票及相关请款资料后达到该付款条件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
第七条 质保期
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及时对发货清单进行盖章确认,并将盖章确认后的发货清单及时回邮给乙方。乙方提供产品质保期为一年,一年内在正常穿着情况下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产品的调换。质保期自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期一年。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更换的货物,其质保期自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半个小时内响应,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费用;否则,甲方可另行委托其他人完成,因此所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如货物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视作乙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有权退货并按照第五条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争议处理
如在合同执行期间发生纠纷的,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一>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正式生效,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内容。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做出的书面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双方往来的所有传真文件与实际发货也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
<三>如本合同采用邮寄的方式进行签署,乙方在签署邮寄给甲方后,甲方应在收到合同文本的七日之内签字、盖章后回邮给乙方,否则,本合同不生效。因邮寄在途时间导致的延误不视为甲方违约。
<四>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招标代理公司一份,另一方备案。
| 甲 方: | 凉山彝族自治州公安局 | 乙 方: | 浙江川秀服饰有限公司 |
| 签约代表: | ___________ | 签约代表: | ___________ |
| 电 话: | ___________ | 电 话: | **** |
| 开户银行: | ___________ | 开户银行: | 宁波银行联丰支行 |
| 户 名: | ___________ | 户 名: | 浙江川秀服饰有限公司 |
| 银行账号: | **** | 银行账号: | **** |
| 日 期: | 2016年10月28日 | 日 期: | 2016年10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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