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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钻探2023年青海钻井公司吊车卡车罐车运输服务-标包2、4、5-二次

青海海南 全部类型 2023年0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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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钻探2023年青海钻井公司吊车卡车罐车运输服务-标包2、4、5-二次发布时间:**** 14:01:02

项目名称:2023年青海钻井公司吊车卡车罐车运输服务-标包2、4、5

招标编号:****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招标人为点击登录查看,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为满足青海钻井公司在青海油田范围内的生产需要,需招选服务商提供吊车、卡车、罐车运输服务,包括井队整体搬迁、零星吊车及卡车运输、罐车运输服务。

2.2预算金额:2900万元(含税)。

2.3服务区域:青海油田范围内。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5招标范围:为青海钻井公司提供井队整体搬迁、罐车保井及卡车、吊车、罐车零星运输服务。

2.5标段划分:划分为6个标包,标包1、3、6已完成选商,本次只对标包2、4、5进行选商。

标包2:采油一厂尕斯南区、跃东跃西区块,采气三厂区块及周边区域探井,预计金额900万元,推荐1名中标人;

标包:4:采油五厂,采油四厂小梁山、油泉子、红沟子区块及周边区域探井,预计金额900万元,推荐1名中标人;

标包5:采气一厂,采气二厂,采油三厂英中、英西、干柴沟区块及周边区域探井,预计金额1100万元,推荐1名中标人;

其中标包1-5同一投标人最多中标2个标包,按照标包5、标包2、标包4的顺序进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技术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 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3.1.3 投标人近三年无严重违法、违规事项,无骗取中标情况,无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无相关管理部门处罚。以下列平台的查询结果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为准:

3.1.3.1 国家工商总局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中查询;网址:http:****/;

3.1.3.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公布信息为准;查询网址是:/http:****/。

3.1.4 投标人目前没有被处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

3.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网址:https:****)。

3.1.6 不接受因考核或失信行为被清退出西部钻探服务市场的公司投标(详见《西部钻探公司不合格工程与服务承包商明细清单》)。

3.1.7 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2技术要求:

★3.2.1 井队搬迁所需卡车的最低配备标准:搬迁距离在20公里以内的,搬迁卡车不得少于12部;搬迁距离每增加10公里,增加1部卡车。搬迁距离在200公里以上的,卡车总数不得低于30部(挂车数量按照卡车数量的1.5倍配备)。(提供承诺函)

★3.2.2 井队搬迁所需吊车的最低配备标准:ZJ50及以上钻机,拆甩阶段50吨吊车不少于3部;正式搬迁时,第一天、第二天50吨以上吊车4部(新老井各两部),第三天新井50吨以上吊车3部、老井50吨以上吊车2部,第四天新井50吨以上吊车4部、老井50吨以上吊车1部,后续根据实际工作量调整,安装阶段50吨吊车5部,后续根据工作量相应减少。(提供承诺函)

3.2.3 乙方应该对运输过程中发生的设备毁损承担维修责任,若运输货物出现灭失的,按照原值赔偿。

3.2.4 乙方在配合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交通安全等相关规定;对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财产、人身损失的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违反建设方规定导致对甲方的处罚由乙方承担。

3.2.5 乙方提供吊车服务时,必须自行安装GPS并保证两个月以上记录,以备查验。没有安装导致无法查询时,所查当日路单按照30%结算。

★3.2.6 标包6投标人至少满足以下一个条件:具备50吨吊车≥5部;30吨卡车≥10部;30吨罐车≥8部;40吨挂车≥5部。(提供对应车辆的行驶证)

投标人需对*号内容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性材料的将作为初评否决项。投标人需对本项目技术要求中的所有条款进行响应承诺,中标后用户单位将组织开展现场勘察验收,如不能满足技术要求,取消其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19: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以下步骤购买招标文件:

①报名: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

②购买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业务管理平台(http:****)报名后使用电子钱包功能办理缴费(登录账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

③下载招标文件: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s:****。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 元/标包2、4, 300 元/标包5,售后不退。标书费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3 本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U-key进行投标, U-key办理方法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通知公告-操作指南-《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的相关操作手册,有关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相关技术支持人员,咨询电话:****转电子招标平台。

4.4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5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

4.6购买标书后,投标人应登录http:****/#/wel/index网址自助开票,电子发票的具体获取方式请参照网站主页-帮助文档-投标商操作手册。

4.7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请与平台运营联系。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5.1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工作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被系统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2 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项目承办人:赵君丽 联系电话:****;

项目单位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电话:****;(答疑技术问题)

招标代理机构:点击登录查看乌鲁木齐分部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中心604室)

联系人:许丽玉 电话: **** 邮政编码:830026

电子邮件:****@cnpc.com.cn

8.其它

8.1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点击登录查看乌鲁木齐分部工作时间上午0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50(北京时间)。

8.2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8.3招标机构将通过“中油新投”微信公众号推送招投标相关政策信息,欢迎投标人关注和使用。

8.4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中标人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中标通知书。

8.5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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