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 西 省 文 物 局
晋文物审批函〔2023〕84 号
点击登录查看关于对长城一号
旅游公路山阴县境内G208(新广武)—胡峪口
段、下疃东-胡峪口段道路改造工程涉及瑞云寺
保护范围文物影响评估及保护方案的意见
朔州市****<长城一号旅游公路山阴县境内 G208(新广
武)-胡峪口段、下疃东-胡峪口段道路改造工程涉及瑞云寺保护
范围文物影响评估及保护方案>的请示》(朔文物发〔2022〕18 号)
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我局原则同意该方案。
一、所报方案尚需作以下必要的修改和完善:
(一)补充完善方案。补充涉及瑞云寺保护范围段的道路排
水专项设计;补充施工及运营期间道路排水和渗水的文物影响评
估及保护措施;补充保护范围内道路对明代砖塔视域景观影响评
估内容及图纸;补充道路工程与瑞云寺及明代砖塔的竖向高差关
系分析;补充道路原状和拟建道路的对比效果。
(二)深化文物影响评估。方案应重点对保护范围内的道路
开展评估并研提措施,对涉及建设控制地带段的道路应依法另行
报批,方案应删除涉及建设控制地带段的道路及桥梁工程文物影
响评估及保护内容。
(三)增加保护措施。增加必要的文物保护单位标识和降速
措施;明确道路排水措施,确保瑞云寺遗址排水安全。
二、请你局组织相关单位根据上述意见对所报项目方案进行
修改、完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规定,
履行相应报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三、请你局对该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如
有文物遗存等重要发现,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善处置,避免文物
受到破坏,确保文物安全。
四、该项目在建设过程中涉及其他审批事项的,应严格按照
相关程序另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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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 3月 21 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局文物保护利用处,朔州市文物局,山阴县文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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