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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交易预告
(编号:****)
为维护煤炭市场经营秩序,请各交易商按照国家关于煤炭价格的有关政策要求,参与竞价过程中,在国家规定的价格合理区间范围内出价。
为维护交易信息安全,各交易商禁止向其他个人或机构泄露交易信息,否则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1.委托单位:
2.委托产品
安顺煤业原煤
3.委托产品基本信息
标段 | 商品 类别 | 供货煤矿 | 提货地 | 运输 方式 | 价格 类型 | 挂单数量 (吨) | 竞价基价 (元/吨) |
A标段 | 炼焦用煤 | 安顺 | 安顺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10000 | 458 |
B标段 | 炼焦用煤 | 安顺 | 安顺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10000 | 458 |
C标段 | 炼焦用煤 | 安顺 | 安顺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10000 | 243 |
D标段 | 炼焦用煤 | 安顺 | 安顺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10000 | 243 |
E标段 | 炼焦用煤 | 安顺 | 安顺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10000 | 175 |
F标段 | 炼焦用煤 | 安顺 | 安顺煤场 | 公路运输 | 含税坑口价 | 10000 | 175 |
备注:每次报价的最小竞买加价幅度为1元/吨,基价可以成交。此次竞拍的品种为配焦煤,适用于冶金行业,电煤用户不建议购买。
4.委托产品参考质量指标
标段 | 煤种 | 品种 | 水分 (Mt) (%) | 硫分 (St, d) (%) | 挥发分 (Vdaf) (%) | 灰分 (Ad) (%) | 粘结指数 (GR﹒I) | Y值 (mm) |
A标段 | 1/3焦煤 | 原煤 | ≤4.2 | ≤3.21 | ≤22.34 | ≤41.66 | ≤40 | ≤15 |
B标段 | 1/3焦煤 | 原煤 | ≤4.2 | ≤3.21 | ≤22.34 | ≤41.66 | ≤40 | ≤15 |
C标段 | 1/3焦煤 | 原煤 | ≤6 | ≤0.89 | ≤43.58 | ≤53.73 | ≤31 | ≤18 |
D标段 | 1/3焦煤 | 原煤 | ≤6 | ≤0.89 | ≤43.58 | ≤53.73 | ≤31 | ≤18 |
E标段 | 1/3焦煤 | 原煤 | ≤24.1 | ≤0.21 | ≤34.68 | ≤44.8 | ≤30 | ≤15 |
F标段 | 1/3焦煤 | 原煤 | ≤24.1 | ≤0.21 | ≤34.68 | ≤44.8 | ≤30 | ≤15 |
备注:以上指标为参考指标,以场存煤炭实际质量为准。报名参与竞价交易的用户必须提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并进行充分的了解,凡参与竞价的用户,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场存实物,质量不予理赔。
二、报名事项
1.报名资格:在交易中心注册的煤炭经营及加工企业。报名参与竞价交易的用户必须提前到现场查看标的物并进行充分的了解,凡参与竞价的用户,视同已经实地勘察过场存实物。
2.报名时间:**** 17:00:00前
3.报名链接:(见本预告文件底部)
三、保证金事项
1.保证金交纳标准:30万元。
2.保证金交纳方式:
电商平台入金(需绑定银行账户)
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绑定银行账户进行保证金“入金”操作,竞价交易未成交或者履约完成的保证金可实现当日释放并申请“出金”。
绑定银行账户请联系结算中心:0351-6829967
3.保证金交纳、管理、退还、赔付等相关规定请查阅《点击登录查看 中国点击登录查看市场化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见报名页面)。
四、交易事项
1.交易平台:中国点击登录查看能源电子商务平台(http:****)
2.交易模式:延时竞价销售
(1)各标段常规交易时间为60分钟,若无出价,则流单;若有出价,60分钟后系统自动延时2分钟。
(2)在交易延时阶段,若有出价,系统自动重新开始2分钟延时倒计时,直至2分钟延时阶段内无出价时,此标段竞价交易结束,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以最高价自动生成交易结果。
3.交易时间:**** 17:00
4.交易结果公告。交易成功后,将在2个工作小时内发布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请参与交易商登录交易中心电商平台进入“个人中心”查看“市场化交易结果公告”。
五、合同签订
市场化竞价交易成功后,成交双方应在两个工作日内,通过交易中心电商平台签订煤炭交易合同。
六、交易交收
提货地点:安顺煤业煤场;
提货方式:公路自提;
提货期限:A-F标段;****-****(竞价成交用户每个标段按照每天拉运不低于1600吨执行)
七、货款支付
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竞价成功用户通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能源电子商务平台全额现汇预付货款。
八、煤质验收
数量:以安顺煤场的计量结果为准。
质量:以安顺煤场场存实际质量为准。
九、关于收取相关费用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煤炭现货交易运营方案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09号)、《晋能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销售煤炭统一上线收费标准的通知》(晋控综办字〔2022〕121号)等文件规定,通过竞价、挂牌等市****
十、其它事项
具体执行过程中的相关事项,由交易双方协商,在签订的煤炭交易合同条款中另行约定。
报名用户需达3户(包含3家)以上可开始竞价,低于3户则关闭该标段。
十一、联系方式
物流营销一部:
联系人:点击登录查看 电话:****
联系人:郝 宇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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