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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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 **** | ||||
2.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 牡丹区**** | ||||
3.首次公告日期: | **** 15:48 | ||||
二、更正信息: | |||||
1.更正事项: | |||||
2.更正内容: | 原内容:评审项目分值评分标准价格部分60分评标基准价确定: 当n(有效投标人个数,以下相同)<7时,所有有效投标价的算术平均为评标基准价; 当7≤n<10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1个最高价、1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当n≥10时,所有有效投标报价中去掉2个最高价、2个最低价后的算术平均值为评标基准价;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得满分6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商值)时,在基本分基础上减0.3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商值)减0.3分,减完为止。(不足1%的按插入法计算,商值百分数保留三位小数,总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3.3.3 技术文件评审项目 评分标准技术文件 30分 总体工作方案、工作计划运作机制及工作流程 (5分) 根据投标人提出的总体工作方案、工作计划运作机制及工作流程先进可行,技术措施合理科学,规范可靠。区**** | ||||
2.更正日期: | **** 12:21 |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点击登录查看驻地 | ||
联系方式: | **** | ||||
2.代理机构名称: | 点击登录查看 | 地址: | 山东省菏泽市**** | ||
联系方式: | **** | ||||
3.项目联系人: | 点击登录查看 | 联系方式: | **** | ||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 |||||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