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主干道整治工程—海鑫大道监理房屋建筑和市政
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略)主干道整治工程—海鑫大道监理已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宁开管【2022】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建设资金来自财政,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私有资金0.0%,外国政府及组织投资0.0%,境外私人投资0.0%,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略)
(2)规模:本次主要实施海鑫大道整治工程,长度(略),主要是对旧路进行铣刨及沥青罩面,并对病害位置进行处理,新建雨水管道及交通恢复工程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E(略)
标段名称:(略)主干道整治工程—海鑫大道监理标段一
合同估算价:(略)
投标所需身份类型:(略)
监理服务期:(略)
招标范围:本次主要实施海鑫大道整治工程,长度5118m米,主要是对旧路进行铣刨及沥青罩面,并对病害位置进行处理,新建雨水管道及交通恢复工程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资格、(略)。项目总监理工程(略)。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该项目共1(具体标段)个标段,标段编号为:E(略)。潜在投标人可对其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1(具体数量)个标段。
4、(略)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当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以下简称“省平台”)进行诚信库“主体入库”注册,完成注册后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省公共**交易网》((略)gov.cn/)办事指南栏的《**省公共**交易平台CA数字证书办理指南》。
4.2 招标文件(如有所有本项目需要的编制参考资料)均为招标文件组成部分,必须同时上传至《**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获取方式:自2023年06月03日0:00时至2023年06月07日24:00时止,潜在投标人应通过《**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使用CA数字证书点击“我要投标”自行免费下载。
4.3 招标人(代理机构)不得要求投标人到现场领取纸质资料或登记。
4.4(略)公共服务平台》关注 “消息提醒”,及时查看该项(略)(代理机构)发出的通知、变(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略)13时30分。
5.2 由招标人(代理机构)在**市公共**交易中心.**(略)(可容纳24人)(地址:**南川西路沈家寨省团校对面 **市市民中心四楼)组织远程解密、远程在线开标。潜在投标人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招(略)传。
5.3 本项目采用远程解密、远程开标的“不见面开标方式”依法组织开标活动。投标(略),投标(略)标系统”,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投标人应查阅**省电子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远程异地开标操作手册》,熟练掌握(略)。
5.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略),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应当拒收。
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对上述递交、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的操作进行时间记录并可下载。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略)com)。
◆ **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
7 、接收异议
接收异议单位名称:(略)
接收异议联系人:(略)
接收异议联系方式:(略)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
招标代理机构:(略) |
地 址:**经济技术开发区(略) |
地 址:(略) |
联系人:(略) |
联系人:(略) |
电 话:(略) |
电 话:(略) |
传 真: |
传 真: |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