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登录查看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点击登录查看有毒化学药品回收处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 |
三、项目概况: 见下表。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技术要求 | 交货期限 | 预算(万元) |
1 | 有毒化学药品回收处理 | 详见招标文件 | 见技术参数要求 | 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回收完毕 | 5 |
说明 | 1.投标供应商须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和伴随服务等价格。 3.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 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互联网:plap.mil.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
取采购文件,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应急采购项目除外)。 (七)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 法分包的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招标文件申领时间、方式 (一)申领时间:****至****9:00-12:00,14: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网上申领. (三)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连续三年内无违法犯罪记录声明;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四)申领方式:网上发售。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cntcitc.cn。
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四)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开始时间:****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截止时间:2023 年10月2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投标地点:济南市**** 投标方式:由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投标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10时00分(北京时间,应与投标截止时间保持一致)。 (二)开标地点:济南市**** |
注意:
1.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投标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申请人应当按照本公告规定向招标人如实提供相关材料; 2.申请人应当保证其申请材料和其他相关信息真实完整,因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承诺等,影响本次资格审核和招标采购的,我部将报请上级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军内公示,1至3年内禁止其参加军队物资采购活动。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赵明坤、张佳琦、崔邈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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