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单位选用项目
需求公示
一、项目情况及预算情况:
为甲方车辆提供维修保养、配件供应,服务期限:一年。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项目名称:某单位车辆维修保养服务单位选用项目
2、项目编号:****
3、服务期限:一年
4、项目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满足甲方车辆维修保养、配件供应单位选用项目要求
7、质量标准:严格执行国家及有关主管部门发布的现行最新的标准、规范。
8、验收满足招标人要求及国家有关验收标准
三、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自****至****
四、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三类及以上维修资质。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军队法规规定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前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招标人:点击登录查看
地 址:八一西路菏泽三院对过
项目负责人:点击登录查看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圣祥有限公司
地 址:菏泽市****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